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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啊搓,有几次她眼花,以为干净了。拎着湿哒哒的羽绒服站起来,凑到灯光下,发现还是有,只是很浅。于是又坐回板凳上搓。边搓边用手背擦眼泪,泡沫进眼睛里,刺激她流出更多的眼泪。
文斯斯说的没错,她是个很典型的处女座,有强迫症,追求完美,并且喜欢和自己较劲。
嗯,这是一个非常中肯中性的评价。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错,比起这世界上千人百态,人类拥有的坑蒙拐骗的种种恶习,她不认为自己这性格碍到了谁的什么事。
她只是不喜欢看到自己在意的人或事有瑕疵。一旦有了,她就会藏起来。
头花、施学进、羽绒服……还有她自己,她觉得自己的喜欢之于郁谋,大概就像这车蹬印之于这件羽绒服吧。
不管他怎么想她,她是觉得他很好的。
不对,不是很好,是超级好。好的很遥远,不是她可以触及的高度。
他应该在大礼堂的台子上,意气风发地介绍学习经验,而不是站在小巷子里问她:你是不是喜欢我?
想到这里,她把刷子扔到一边,换上自己的手搓。
最后她发现,手掌心连接手腕的那块皮肤好像是破了。所以自欺欺人的人是谁呢。
*
郁谋浑浑噩噩地回到家,坐在爷爷家自己的卧室小屋里。
他拉开抽屉。那里躺着一本初中的语文书。他从旧家来这里没带什么,这书算是其中之一。
是他当时借给她的书。
她那时总是“不经意”地在他们班门口转悠。她不像是丢三落四的人,却总来借书,借练习册。
书翻开第一页,印刷字下面是他手写的自己的名字:
郁 谋
而这两个字的旁边,是一片他用铅笔斜着轻轻拓印的痕迹。
被拓印出来的白色凹痕,显示的是被女孩子写过又仔细擦掉的几个字:
郁谋 郁谋
可以看出来,她曾在这书上,用铅笔学着他的笔迹写了两遍他的名字。对,就像她无意识地写“昌缨”那样,他觉得她这个习惯倒是一直没变。所以根本不怪他会“误会”什么的啊。
她不是用她自己的字体写,而是学他的字体写他的名字。
郁的偏旁“阝”,她好像觉得自己模仿的并不满意,还在边上单独写了一遍。
他都能想到那种场景。她借来他的书,看到他的名字,小心翼翼拿起铅笔学。意识到这样不好后,又使劲用橡皮擦掉。
以为他不会发现。
可他必定会发现,因为他从不借给别人书。而他借给她书,本身就是期冀着能够因此收获一些她留下的痕迹。
所以当书还回来时,他非常仔细地翻遍每一页,甚至有点气恼她这般礼貌和小心,没有在他书上留下一笔一划。最后在扉页上发现这被擦掉的字迹。
发现时,少年仿佛觉得她扶着他的手指贴了上来。
郁谋现在脑子很乱。他感觉自己身体轻飘飘的。似乎是发烧了,他没去量体温。
他反复地和自己说,你不该这么逼她的。像她那样的性格,你能指望她真正地承认什么呢?
就算是承认了,也不可能怎么样。所以之前的所作所为完全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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