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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管我,我第一次过来。难免会好奇嘛!想不到灿儿的装修风格挺不错,是我喜欢的类型。要是我们以后结婚了,也不愁没个顺心顺意的小屋住了。您说是不是?”
自沈氏公司改头换貌后,新董事便将所有老员工也一并辞了回家让他们舒心养老!说得好听点,叫体恤下属,尊老爱幼,在补偿金这块的确也下了不少血本,让他们就算有苦衷也挑不出理来诉说;说得难听点,那叫一个忘恩负义,喜新厌旧!再当如何,他们也是从苏氏跳槽过来的精英,就算年纪偏大了点,也不该早早地就被迫离开啊!
“芬婶,我的脚疼,需要休息一会儿。要是家里还有早餐,我也不会介意我们两个一起吃。灿儿侍您为亲人,我也同理。这次来没带礼物是我的过错,下次来,一定补双份。”
摇荡在风中的海铃见证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它是勇敢无畏的象征,也是能带来好运的标志。对,有它在,一切都不用害怕。
“他们习惯了小镇的生活,要是冒昧让他们过来随我一起,估计他们会恨我。您也知道,我当初跟着灿儿来这的时候,他们就没对我抱有期待,更别提会做出一番成绩了。可是,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要是我不优秀,就永远让他看不到我了。”唐九九苦笑,拿在手上的馒头应该要在自己最饿的时候吃才合适,毕竟越饿越甜,就越好吃。
以前,没来南城之前,没找到夏染之前,一切多美好!
芬婶郁闷的看着她穿过前院,直入到客厅。饭桌都没瞄一下,转眼又在每个房间不停搜索。
第一百二十一章
好一个醉翁之意不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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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沈家刚刚分割步云企业,自己成立公司的时候。如果不是这些人纷纷上交了辞职信,冒着被别人打骂的风险过来鼎力相助。想必就是他沈致邦和苏颖有天大的本领,也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快速的在南城中站稳脚跟,并慢慢地成长到也能与苏家不分仲伯…说到底,都是互相成就,并成就彼此。
芬婶笑道:“是是,唐小姐,你先坐吧。我去给你倒杯水来喝,对了,你不是也在这个城市买了新房子了吗?就没想过接你老家的爸妈过来享享福?”
刚出电梯门,林灿便惊讶的扬了扬眉出声冷笑…得知有人冒昧闯进公司,老板派过来周旋的人竟然是满脸春风的沈则安。说起他,几乎可以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与苏尚新年轻时一般的自信满满,与沈致邦一般的才华横溢,又与华文白经理一般的谨慎仔细!相貌不减当年,哪怕是当红小生魏常估计也比不上这个知书达理的中年大叔…
如果江北不记恨,那他们三个人还能再回到过去吗?骑着自行车穿梭在每条小巷,晚自习后坐在烧烤摊吃着串,尝着果酒,回家再被狠狠训一顿,第二日照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不用客气,哎!你怎么…”
匆匆停稳车后的林灿步伐潇洒不羁的越过扶梯栏杆。面对门口安保团队的阻拦,他也不当回事,便直接抛了一个比冰块更寒的眼神过去。吓得其中两人情不自禁的低下头,一致性的后退了好几步。笑面虎的由来可不是传说,都知道得罪他可绝对不划算。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也并非没有道理。
如今现遗留下来工作的亲信,是旧属。他识,也认。毕竟当年也是为同一位主子卖过命,流过血,挨过刀子。可是,即便如此,林灿还是想仗着无所畏惧的理由再来为好友争取一下!若双亲在世,要挟并摊上永不相见这行签约,大概比凌迟处死的罪名更加令人难受。
唐九九不客气的拿了双红色的拖鞋换上。精心雕刻的桃花眼眨巴眨巴地望着墙上的照片,他还是小时候可爱点,多爱笑啊!这长大了,反而还含蓄了许多,越来越不爱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