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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里头那种辣辣的灼痛感一直顺着喉咙蔓延到胃中,所到之处一片火热。

    她决定,明天白天如果天气好的话,她一定要出去好好放松一下!

    盛离锦虽然听不太明白她话里的某些词,却依然被她笑声带动,漂亮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不过可能是因为喝了系统商城的饮料。

    没想到等着她推开顶层的小门,却发现上头竟然已经有了个孤零零的人影在那坐着。

    可惜自打没人住以后,这儿就废了。

    孟夕瑶听得呛了一口:“你爹脾气这么大啊,鞭子……啧,想想都疼,那你现在还喝吗?”

    结果这细算下来,今天的辣炒年糕买了四百多、将近五百份,奶香米糊卖出去了三百八十多碗,加起来的总收益竟然比昨天还好!

    不管这大少爷是终于想开了还是怎么样,反正多了个人分担,孟夕瑶瞬间轻松许多。

    等到食材彻底卖空,后头没跟上的那一波客人连声抱怨,又很失落地跟她说明天能不能多准备点,孟夕瑶只是笑呵呵地应着,收摊结束了今天的战斗。

    她问盛离锦是唱的哪个流派,能不能让她听听,盛离锦瞥她一眼,倒是没推辞,小声给她来了段名曲,牡丹亭里的惊梦。

    人和人相处的时候,往往会因为一些尴尬往事而发掘出共同点,进而拉近距离。

    盛离锦抿了一口那杯“孟夕瑶特调”,辛辣的白酒和苦涩的啤酒互相交融在一起,他很不适应地皱了皱眉,却又发现余味确实奇妙。

    孟夕瑶晚上突然睡不着了。

    一楼太潮湿,所以孟夕瑶的卧室在三楼,而盛离锦的屋子在二楼。

    “我被他抓住过好几回,回回他都要骂,有一次我气不过跟他吵了一架,结果就被他抓去跪祠堂,还挨了顿抽。他抽人的时候喜欢用藤鞭,疼得不行,挨完必然要肿好几天,后来我就把他那鞭子扔火里点了,还把烧成灰的鞭子装盒子里,丢在他床头,给他气的不行。”

    她上下楼的时候看着二楼灯是暗的,就以为对方已经睡下了。

    回去以后,她查了今天的收入。

    李思涵得早起上班,所以很快就挂电话睡了,而她坐在床上没事干,想了想,干脆披了件外套,去外头找找还有没有开门的小商店,然后拎了一打啤酒回来。

    她继续闷头做菜,传菜的工作就交给了盛离锦。

    爱喝酒的人会喜欢这种感觉,不爱喝酒的人尝过以后就绝对不会再碰。

    而这话题一下子就触碰到了孟夕瑶的某些回忆,她吐出一口浊气,仰头往天上看:“我爸以前也揍过我,因为我上学的时候上课偷偷看小说被抓了,本来只是一件小事儿,结果那本小说尺度有点大,我们班主任翻了几页之后脸都红了,直接给我叫家长,好家伙,我爸看完一回家就抓着鸡毛掸子抽我,跟揍猴似的把我揍的嗷嗷叫,结果邻居听我吆喝以为他虐待儿童,愣是报了警,给他带到派出所一顿教训。”

    等明天她去银行存一下钱,卡里头就差不多有两万六千六百八十六了,而她工资卡里的余额买来买去,如今也还剩三万多。

    老房子其实有五层楼,顶层是一个小花园,第四层是一个大平台加运动间,孟卫国老同志年轻的时候喜欢打拳击,运动间就挂了两三个沙袋,还有一个小型擂台。

    “你还没睡啊?”孟夕瑶走到边缘,探头往下看了看,随后坐到了旁边的石凳上,“沉死我了,要不要一起喝两口?夺命大乌苏配白酒,给你来个深水.炸.弹尝尝…!”

    孟夕瑶特别喜欢把酒兑着喝,因为这样更容易上头,毕竟喝酒嘛,要不冲着喝醉奔去,那倒不如喝点饮料,她以前就爱偷着喝孟卫国老同志的私藏茅台,曾经有一次不小心喝大了,回忆起不停改稿还老被甲方挑毛病的事,就躺地上抱着她妈赵红芬女士的腿哭,结果偷酒喝的事直接暴露,差点又挨老孟同志的一顿揍。

    两个塑料杯碰在一起。

    孟夕瑶喜不自胜,乐得差点冲进雨里。

    哪怕最后需要扣除成本费两千块,今天也赚了一万多!

    ...

    因为今天出摊晚,再加上下大雨,她本来以为今天肯定没有昨天卖得好。

    “喝。”盛离锦又是抿嘴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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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着说着就开始哈哈笑,脸都红了大半。

    她给李思涵打电话报喜,李思涵一听今天收入就开始尖叫,之后,俩人聊了大半个小时,手机都发烫了,也不过才十一点半。

    盛离锦静静看着她,突然一笑:“其实我挺爱喝酒的,不过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我总得躲着他喝,因为干我们这一行的得保嗓,要是喝酒被他瞧见了,他一准会骂人。”

    白天采购的时候忘买杯子了,这会儿她顺带着提上来了一袋塑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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