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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那么冲动、那么不成熟,没有那份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所谓的勇气,他这辈子也许可以换种过法。

    秦野印象中孙兆乐很少穿白衬衫,耀眼的光线勾勒出隐约的少年的轮廓,锋利的下颔线,平稳坚实的肩线和柔韧腰线,衬得他整个人有种泛光的天真清俊。

    心思都不在现场的两人自然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方敛朝这边望了望,简一挽着他的手问:“看什么呢?”

    “不是你说想吃?”

    秦野视线轻轻落在孙兆乐身上,他身上这套衣服和早晨出门时不一样,显然是白天什么时候回家换过了。

    “我什么时候——”孙兆乐说到一半一噎,突然想起自己前几天的确报过菜名,立马改口夸道:“不愧是温柔贴心秦老师。”

    “嗯?真的?什么时候的事?”

    “哇——我以为他这种性格的谈恋爱也会是一副拽样……酸了酸了。”

    走在他前面的秦野脚步微微一顿,孙兆乐正要反省自己哪惹他不高兴了,就见一个男人正面迎上来,张开双臂要和秦野拥抱。

    那时的秦野满心都是无法被世界理解的愤懑和无法理解世界的茫然,躲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怨天尤人,根本不在意和别人相处。

    孙兆乐这样的男孩子很容易让人心生感慨,他身上具备所有年轻人都有的冲动与不成熟,热血与细腻,足以凿开冰河,捧出一个鲜活滚烫、灿烂得令人想要流泪的夏天。

    热烈得很容易让人联想,如果当年的他——

    “但请你不要太快揭开还沉默的情话,先让我多着急一下再终于等到解答……”

    “开口跪啊,孙兆乐这么会唱歌的吗?”

    二十出头的年纪,彷徨与自负并肩,少年秦野几乎将孤僻和独来独往发挥到极致。

    孙兆乐说得对,阔别校园这么多年,他再回到这样喧闹年轻的场合挺不适应的,年轻人不会像他这样满腹心事,看什么都像怀念,导致他的格格不入。

    孙兆乐垂着眸倾身凑向麦架。

    一首歌毕,孙兆乐丢下吉他下台。秦野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将近十点,这么闹了一会已经快十一点了,两人在去留问题上达成一致,决定去美食街吃夜宵。

    人群在他开口时翻涌,像烧开的水翻起白色的浪,口哨声一波接着一波。

    “你们别说出去啊,我听我学生会的朋友说的,说孙兆乐会带他对象来看比赛,再联想一下这首歌的歌词……酸臭的恋爱味!”

    秦野从台上收回视线,明灭眸光落在某一处。

    方敛犹豫了一下,摇头说没事。

    这样恣意的时光要追溯到更久之前,久得秦野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我总算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了,会弹吉他的男生太帅了!!”

    可见他确实小瞧了自己。

    “怎么突然来吃炸鸡?”孙兆乐跟在秦野身后,进了一家装潢简约的炸鸡店。

    他倒不是怀念大学时光,那段时间没什么可回顾的,相反称得上是他人生中最浑浑噩噩的时间。

    “哈哈哈可惜太晚了,他有主了,说不定他对象就在台下某个角落。”

    大一一年下来,同班同学谈上了恋爱,秦野还没加入班级群。同寝室友的名字埋在心底,却一次都没叫过。如果不是他成绩常年霸占班级第一和年级第一,班里恐怕没几个人会对他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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