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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澳大利亚时,她吃不惯西餐,又不想吃速食,只好学着做饭,刚开始味道是不尽人意,但做的多了,也就好吃了。

    “会,”温媛拿出自己贤妻良母的架势,回道:“我做饭还是很好吃的。”

    梁珩依次打过招呼,又叫梁曼音喊人,流程走完后,他就直/挺/挺地站着,杨岚只不说话,也不叫人坐,还是温奶奶出来打了个圆场。

    路过堂屋时,梁珩问她:“你会做饭吗?”

    “我来找伯父伯母说点事情。”说话时,梁珩一直盯着温媛的光脚丫,那脚被晒出了拖鞋印子,实在算不上好看。

    以前温媛一直读的住校,吃饭在学校食堂,每个星期他会接她去外边吃顿好的,照这样算来,她是没下过厨的,至于她出国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她熟练的把食材清洗干净,该切片的切的厚薄均匀,该切丝的切的条条清晰,佐料也是准备了一碗又一碗,怎么看都像是个大厨。

    杨岚刚还在跟温奶奶聊天,脸上笑嘻嘻的,一见梁珩,翻脸比翻书还快。

    那时梁珩不懂女鞋,看到梁曼音穿什么,第二天就去买双一模一样的,但后来想想女孩子应该不喜欢跟人撞鞋,所以到最后他死,那些鞋子都还放在储物室里没送出去。

    杨岚面色又沉了几分,心道这小子倒是会挑时候,怕不是专程过来蹭饭的。

    梁珩一手提着水果,一手牵着梁曼音进了屋,温媛回过来神,赤着足追了上去。

    温媛顺手把拖鞋塞给温阳,这玩意儿拿在手里实在不怎么优雅,温阳满脸嫌弃,又顺手扔进了花坛,他怎么可以当着梁曼音的面拿着这双破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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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是想跟伯父伯母说点事情。”

    “改天我去给你买双高跟鞋。”

    “我去买!”

    温媛是知道梁珩爱吃什么的,比起精致的西餐,他更爱吃家常菜,小炒肉,清炒土豆丝,水煮牛肉,牛肉里不能放香菜。

    回去时,杨岚在院里枯坐,她不爱跟梁珩待一屋,自己出来了,屋里仅温奶奶和梁珩在聊天,梁曼音在一旁抠桌角。

    “小梁你怎么来了,媛媛还说待会去找你勒。”

    温阳把牛奶递给小姑娘,又带着她去院里跳皮筋,人数不够,负责拉皮筋的是两条高板凳,俩孩子在院里跳得欢乐,杨岚看得心焦,起身回了卧室,闩了门。

    “你怎么来了?!”

    “我也去!”温阳举手道,这种时候真是姐弟一条心。

    以前温媛的脚是白白嫩嫩的,十七岁之前她爱穿平底鞋,每走一步,连接着脚趾的那几条骨骼就会微微凸起,足跟落地时又恢复常态,以此循环,起起伏伏。上高三后,她开始尝试着穿高跟鞋,更衬出脚踝纤细,时刻都在吸/引着人去攀上那脚踝,好把她拉入深渊。

    “说事情好!”温奶奶给温媛使了个眼色:“不过媛媛他爸今天上班去了,估计得晚上才回来,小梁,要不你留下来吃顿饭。”

    晚饭是不能指望杨岚的,温媛系上围裙,去摘了把香葱,准备做饭,说起来,她还从来没给梁珩做过饭。

    说好的秘密行动,温奶奶一句话就把温媛卖的干干净净,跟温阳有得一拼。

    “你喜欢吃什么,娃娃呢,娃娃喜欢吃什么?我待会儿去买。”温奶奶满眼都散着光。

    温媛换了鞋,带着温阳去了市场,买了点生肉和熟菜,他俩都是穷光蛋,买菜的钱还是奶奶给的,就这样温阳还要扣点钱起来买牛奶。

    可梁珩还是不放心,跟温奶奶说要去帮她,温奶奶自然不会阻止这对小情侣培养感情,笑着叫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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