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悸動:第十七章:愛的代價(2/2)
在這逼命的一刻,我必須冷靜,絞盡腦汁,圖思營救之法
畢竟,么舅的生命最重要,我不能自私到去吃這種醋,更不能眼睜睜坐以待斃。我得把所有的可能希望,全部列出來。目前除了盧開來,我還想到張天義。不妙的是,他未曾提過,他父親在做什麼大事業。我只聽過,他偶爾提及輕輕帶過的名號,其中,勇哥最正常,粗頭最多次,還有鐵獅、牛彪、黑狗等等,聽來像是流氓的綽號。如果要討幫手打架,找張天義準沒錯。但要跟政府交涉,恐怕會害人家自投羅網。
我必須去求,死皮賴臉,非得求到他點頭不可!
說來也可悲,舅媽也是經由林秋香轉告才得知,么舅和沙場老闆同時被抓走。這兩天,那邊鐵定如火如荼在奔走,設法營救沙場老闆。若要兼顧么舅,恐怕力有未逮。
張天義說過,他才不忍心害我。我豈能明知山有虎,偏要把他拉去餵虎。
畢竟,我媽是生我的人,兩個人天天生活在一起。
我媽說,舅媽拜託一位姓范的軍官在設法,想必是范子京。
事情真的變成這步田地,我當然樂觀其成。
他留下連絡方法,對么舅的覦覬,顯然並未消滅。倘若,他真有辦法能救出么舅,絕對不會放過這麼好的機會,鐵定會跟舅媽談條件,交換與么舅溫存的美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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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最後一個人,直覺上,我認為,他是拯救么舅的王牌。
事情都發生二天了,舅媽不來告之,自是認為我們幫不上任何忙,說了只是浪費口水,不如把時間花在看得見希望的人的身上。但事關殺頭,不小心沾上都會跟著倒楣。通常,碰上這種事,人人避之為恐不及。願意伸援手的都是不怕死的小人物,毫無影響力。真正使得上力的大人物,為保身家性命,為保榮華富貴,肯接見上門求助的人,做做表面功夫,已經功德無量了。縱使如此,我仍堅信,世上仍有好心的王阿舍,願意助人為樂,不惜往火坑跳。懊惱的是,我前兩天才去台北。舅媽若在第一時間來報訊,我便能當面向盧開來請託。他政商關係良好,就算救不出人,多少能打聽到外人無法得知的消息。總比現在,么舅被抓去哪裡,我們音訊全無,更加急死人!
我作怪的步數,她了然於胸;縱使我的眼神再無辜,也逃不過,她明察秋毫的洞悉,惟有招認:「我確實還有其他想法,但事情這麼敏感,搞不好會賠上性命,也得人家願意幫忙。阿母!我跟妳保證,任何可以救阿舅的可能,我都不會放過。妳想辦法瞇一下,讓我洗把臉好好想想唷?」
我說:「校長和主任應幫得上忙,明天一有消息,我馬上打電話給妳,呃?」
我媽聽了,下床說:「空肚想不出好辦法。你先去慢慢想,阿母幫你煮碗粥。」
我媽盯視的眼光露出質疑,說道:「你心內想ㄟ一咧,麥塞乎阿母哉,是某?」
救人如救火,時間稍不容緩。
么舅命懸一繫,事態無比兇險,緊迫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