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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里把日子焦头烂额的谢国乐,这会才会正好走到这一条街巷,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见到谢琳琅夫妻两推着自行车并排走之后,谢国乐默默的躲在一边,竟然开始跟着两人。

    孩子跟他玩了一会,都熟悉上了,逗弄一句就叫公,讨喜得很。

    两人虽然没有刻意穿金戴银,但是那气度那打扮那精神头,明眼人一见,就知道他们是赚钱了。

    谢琳琅深吸一口气,巧娟见她也是很困难才下的决定,就不问了。

    如今的谢琳琅已经为人妻子为人母亲,可那身段那打扮,看上去反而比当年谢国乐来帮着亲娘和小弟劝她嫁人的时候,那副小姑娘的时候,更加的苗条洋气了,也更加的光彩照人。

    两小时后,巧娟美滋滋的回来了,还带着给谢国居带的一根大鸡腿。

    谢国乐远远的看着谢琳琅和沈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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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国居眼巴巴的看着。

    要是谢琳琅能读心知道了这个想法,谢琳琅表示,就算是畜牧业,也有人去考的普通话证书啊。

    所以她带的就是一股子标准的普通话。

    跟闺女聊了一会,得知了闺女的要求,巧娟是喜不自胜。

    她最疼爱的闺女生的娃她本来就爱,这孩子还是她亲自照顾到三四个月才离开的,怎么可能会不想天天见到呢。

    其实她现在过的也不算是差劲,自家男人进了厂子做干事,自己混了个临时女工,只要勤快,就能挣钱,婚后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可生了孩子之后,家里婆媳关系反而不好了,成天都有事要她丈夫来断案,丈夫疲惫,回来之后也跟她吵,站在自己亲妈那边,谢国业自诩娘家没用,所以气弱,每天的日子过起来都没什么滋味了。

    得知自己的新房被占用来做试验点,她也没生气,反正镇上也有房子呢。

    巧娟背过身,看不见。

    现在想来,自己一开始的在镇上买卖,再到后来的养猪,再到后来的大队畜牧站,再到北华畜牧站,再到蔬菜大棚,她都是起了个头,然后潇洒的准备离开。

    会不会有点想渣男啊。

    女人堆里,汪翠云收回了自己一直盯着谢琳琅的视线。

    回来一看闺女一家回来了,鸡腿立刻易主:“闺女啊女婿啊,吃鸡腿吗?很好吃的。”

    几个嫂子纷纷跟谢琳琅去了炕头上聊着,巧娟做饭去,谢国居抱着孩子乐呵。

    就是:“你们要是去了一年半载再回来,娃娃估计不认识你们了。”

    她跟婆家又吵架了,自己讲理,婆婆不讲理,所以输的人一直都是自己,这一次她脾气上来,就跑了。

    这一日,两人选择了一个下午,打算过一下二人世界,家里孩子多了,竟然也会觉得加起来太吵了。

    镇上,谢国乐也回来了。

    这就是小姑子啊,可真好看,跟那挂历上的美人儿一个气质的,好看。

    可越是这样,谢国乐就越是想看看谢琳琅现在的日子,是不是也是表面光。

    所以在大队一路走来,遇上的人,不是说他们发财了就是带我发财啊之类的话,加上那这视线着实让人心中不喜,沈固见谢琳琅不耐烦了,干脆提议去镇上散散心、之前沈固给谢琳琅亲自涂漆改制的自行车,还被谢家好好的收着呢。

    所以,她又蠢蠢欲动,想挑战一下自我了。

    沈固推出来,检查了一下链条,也没生锈,就骑车,两人去了镇上。

    离分别还有个把月,谢琳琅在家里住了下来。

    说起话来,跟大家说的夹杂方言的话不一样。

    当然,这句话,她是不会说的。

    三五天的回去住一趟。

    还更显得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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