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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官司会打输,并不是委托方不占优势,而是委托方想要更多,超出了本应得的。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争取打赢官司很难。经常费力还不讨好,但又只能硬着头皮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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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他一直暗地里关注陆溪,也曾在一些场合里擦肩而过。但陆溪于他而言,是一个遥远又耀眼的存在,他只敢远观,甚至招呼都不敢打一声。
与此同时,她和经纪公司扯皮三年的官司也终于尘埃落定了。
在这种情况下,经纪公司处于绝对的有利地位,且在前期不给陆溪提供足够的资源,过分行使权利而不履行义务。致使双方的义务、权利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云夏点头。因为过于激动,面色隐隐发红。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损失降到最低。
这一场官司在网上掀起不小的风浪,激起人们对艺人天价违约金的探讨。又因为陆溪取得的成功,大大激励的其他的艺人,告诉他们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路。
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共同协商且认可的情况下签署,都具有法律效应。她想提前解决,肯定是需要赔偿的,但具体的数额可以操作。
律师说:“显失公平的情况下,你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变更赔偿金额或者撤销。”
没人能复制她的成功,她就是独一无二的璀璨明星。她的人气不仅在国内爆火,还蔓延出国外,拥有数量不小的海外粉丝。
新人其实不算新人,已经是娱乐圈里的老人了,只是之前一直很透明,没什么水花。陆溪翻看他递上来的资历表,一面沉思。
这方便一向都是由陆溪亲自把关,她面试了这位新人。
他一定会为陆溪把损失降到最低的。
第39章 退网的过气女明星(完)
律师很满意她能做出如此清醒的判断,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渐渐的,她“综艺女王”的名头逐渐响亮起来。业界内流传一个传说:陆溪是综艺节目的灵丹妙药,不管是快入土的节目还是新生需要催生的新生代节目,只要邀请她,都能翻红起来。她就是收视率的奠基石,是所有节目导演的定心丸。
她上了贼船,想要毫发无伤下船来,那是不可能的。怎么着,都是要出点血的了。
以后再也不用把所得大半上交公司,再也不用看公司的命令行事。
陆溪松了一口气,感觉这个代价在她预期范围内。这些年她也攒了不少钱,完全有能力付清。
陆溪点点头,表示了解。
“溪流”粉丝后援会日渐壮大,其中一个叫“努力赚钱养姐姐”的站姐负责的一个站子,专门负责发陆溪的美图和行程跟踪,在粉丝中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变成陆溪的左膀右臂,帮她一路度过难关。
等和Mc公司两清后,陆溪就是自由身了。
只不过,优质的新人大部分都被大公司垄断,剩下的都不尽如人意。成立工作室后,并没有发展得很快。
得力干将依旧只有陆溪一个人,压力重大。
最终,陆溪以两百万的价格获得了自由。
陆溪冷静道:“申请变更赔偿金。我明天会把所有资料准备好,邮件给你。”
两个亿的价格太过离谱,当初陆溪签署合同的时候,明显只是个新人小白,对娱乐圈的种种事物都不了解。她的经纪公司利用她的无知,诱导她签下如此不公平的条约,导致她在这份合同中,几乎只有义务而没有任何权利。
结果如何暂且不说,至少勉强算反抗的苗头吧。
陆溪询问了律师,关于天价违约金的补偿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律师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
好在如今的她再也不是过去无人可以依靠的小可怜,现在她有关注,有粉丝,还有实力。
“你叫云夏是吗?”
此后,陆溪的这一桩官司打了三年。
陆溪这桩官司,如果只是要求变更金额而不是要求撤销,那么胜诉的几率很大。
这是他第一次以云夏的真面目和陆溪面对面的说话,心里自然激动。
即便没有公司捧,甚至在公司打压情况下,陆溪依旧走出了自己的一条路。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天,工作室来了一个新人应聘。
有人在这阵风的驱使下,也对公司提出了解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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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三年中,她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没有公司支持,她参加任何活动都是单打独斗,一路走来分外艰难。别人轻轻松松一步就能跨过去的坎儿,她要费力才能越过去,因为她是负重前行。
陆溪在此后,建立自己的工作室,一方面自己维持工作室的运营,一方面挑选一些合适的新人进来,给工作室增加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