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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浅色衣裳远行,真的不怕沙尘吗?
当然了,最让傅棠苦恼的是,这个问题他不明白,还不能问。
就古代这交通水平,就算是管道,几天不下雨也是黄土飞扬,尘沙满天的。更何况如果不是有公务在身的官差,按律根本不能走管道。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宋汐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这件浅绿色的马面裙做得不错,特别是穿在夫人身上,真是这衣裳的幸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宁愿让别人猜你啥都不会,也别让别人确定你是个棒槌。
傅棠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而是拉住妻子的手,笑道:“长辈的事,咱们做小辈的管那么多做什么?走吧,好不容易有个休沐日,就算去不了郊外,到街上转转也是好的。”
“哎呀,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还有人能把颜色这么深的高腰襦裙穿得这么娇俏。”
所以,为了他们夫妻感情的和睦,傅棠就取了个巧,每一次的点评,都是基于对自家夫人美貌的夸赞的基础上出发的。
要不然,岂不是暴露了他常识的缺陷?
等送走了张澄,张夫人就迫不及待拉着傅棠,朝他灌输了一通“打断骨头连着筋”的理论。
果然,虽然他实际上什么有用的意见都没有提出来,但宋汐却无比满意。
一听说要上街,宋汐眼睛一亮,反手拉住傅棠,加快了脚步,“快走,快走,咱们先去换出门的衣裳。”
自己在家穿什么衣裳,在家见客穿什么衣裳,外出做客穿什么衣裳,出远门又穿什么衣裳,都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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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你来回折腾了那么半天,究竟意义何在呢?
如果不是喵喵及时提醒,他险些都压不住自己的直男之魂了。
果然,无论哪个时代,无论贫穷富有,这世上大部分的女子,都喜欢逛街。
还是说,就是为了沾染风尘,好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这一路走来很辛苦?
而小路的情况,只有更糟糕的。
“夫人容色如玉,穿上这套水红色的,更衬得冰肌玉骨。”
宋汐目送她离去,忍不住道:“父亲和母亲的感情真好。”
“…………”
这其中,最让傅棠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出远门的时候,要穿浅色的衣裳?
京城不愧是首善之地,就算已经到了下午了,街道上还是人流如织。
因为他也不确定,张夫人这时时刻刻把傅瀮放在第一位的思想,是真的因为心里爱重,还是因为年轻的时候,被两重婆婆洗了脑。
他怎么就忘了呢,对女孩子,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子了来说,比逛街更重要的,是逛之前打扮得漂漂亮亮呀。
“呵。”傅棠轻笑了一声,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片刻之后,他就有点后悔提议逛街了。
傅棠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等她说得口干舌燥,才温柔地提醒,“母亲,这个时辰,父亲午睡该醒了。”
这不是装13,也不是有钱人显摆的方式,而是已经融入到礼仪的一部分了。
傅棠就任由她拽着自己往前走,眉眼湛湛地看着她明媚的笑颜,由衷觉得:只要能让这笑容常驻于她的脸上,他愿意放弃咸鱼的梦想。
到最后,她还是穿着最开始换的那一条碎花交颈襦裙,兴高采烈地拉着傅棠出门了。
作为一个特别有自知之明的学渣,傅棠自知自己词汇量虽然因为背书背得多积累了许多,但对实际运用却一直是青铜级别的。
临出门的时候,她还不满地捏了捏傅棠的脸,气鼓鼓地说:“为什么你们男人不流行戴帷帽呢?”
果然,以提到张夫人,张夫人果断地就把娘家抛到了脑后,连润嗓子的茶也没喝一口,就急匆匆地走了。
为了避免麻烦,宋汐头上戴了帷帽,淡绿色的轻纱一直垂到胸前,将她清艳的容颜遮得严严实实。
来了古代这么长时间,傅棠对古人时不时就要换衣裳的事情,终于是习以为常了。
哪怕她们看来看去,可能到最后什么都不买。
反正,傅棠换好了衣裳,坐在屏风的另一边等了大约有半个时辰,期间无数次应自家夫人之请,对她换的一套又一套的衣裳做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