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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嗯,时间没有很多,很快的接下来,带来我们自己做的曲子……」
光是一个「嗨」字,就足够让大家陷入疯狂。
叶广听见身旁好多女生边尖叫边跟同伴兴奋地讨论「这团主唱的眼镜好呆好可爱」之类的话语。徐启章简直就像配了上好的装备,魅力值破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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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一片鼓噪,听分贝就知道哪个乐团的人气比较高,无庸置疑,叶广现在感到耳膜有些疼痛,不过他完全没有力气阻挡众人的音波。
他的确有些小心眼。
女孩哈哈大笑的同时,第一个乐团的演唱也同时从两旁的音箱爆开,於是叶广跟着女孩欢呼了起来,脸上大开的笑容让女孩有瞬间闪神。
「虽然他今天没有来,但是……嗯,献给我最喜欢的人。」
人群中,叶广边跳边叫然後紧紧盯着徐启章,渴望他跟他视线交错,但是直到第一首歌结束,徐启章都没有看见他。
「是喔,那你……有最喜欢的团员吗?」
好你个徐启章,想勾引谁?
可恶!一定是那个胶框眼镜的关系!叶广有些泄气,想往前走一些,却因为人群密度太高而停滞不前,身旁的大耳环女孩当然也还是站在他的旁边。
女孩笑得有些得意。
「嗨。」
自私一点来说,叶广觉得自己在做暖身操,他知道自己期待的是谁、要的是谁,现在雀跃的心情,全都是为了要迎接谁。
叶广觉得自己的心跳很快。
每当你在那里,我在这里,只要你看到我,寂寞就会瞬间清空。
「啊--他们上台了!」
女孩决定今天的网志内容要打上这麽一段。
叶广满脑子热烘烘的,自从上次被徐启章的PUB演唱电到之後,就再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整个身体被分离开来,躯体很重还留在原地跳跃,灵魂却好轻彷佛可以飞离地表,然後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视线都只胶着在一个人身上。
站在舞台正中央,他的男孩背起电吉他,低头,认真调音,抬头,腼腆微笑,向着观众,将唇悄悄靠近麦克风。
第一首炒热气氛的还是徐启章擅长的英式摇滚乐曲,听起来有些随意的唱腔,却又都在拍子上,最重要的是那边唱边拨弦的肢体动作怎麽摆怎麽自然,没有太多的矫揉造作,没有太多的摇晃摆动,修长的手指灵活地撩拨着电吉他,那与音乐完全融合在一起的认真神情,慵懒的眼神似乎在看着你却又不是,嘴唇有时轻轻靠着麦克风,有时离去,那穿透耳膜直达心脏的嗓音一直都是如此迷人与煽动人心。
天生的乐手,他的确属於舞台,属於那些灯光。
发现我,快发现我!
可以享受音乐旁边又有帅哥养眼,今晚真是赚翻了。
「有啊!贝斯手阿贱!超帅的雷鬼头!」
他看着徐启章今天不同於以往的造型,像是在水中憋气太久终於浮出水面换气那样,气管连着肺部一起背叛了他,无法顺畅调节气息,连视线都快要沦陷,台上的人都化成薄薄的纸板静止不动,只剩下徐启章一个人动作着。
叶广的心跳飞快,隔着不到几十公尺的距离,他看见了走在阿贱之後、身穿卡其色西装外套、内搭条纹长衫、黑色牛仔裤和皮短靴、戴着黑色胶框眼镜的高瘦男孩。
特别的打扮,很犯规。
歪了下头,他轻声说完,鼓手无视着台下群众不知是兴奋还是心碎的尖叫,笑着摇摇头挥动双手,打出了第一个节拍。
两年多前,他还没认识徐启章。
知道他根本没近视,那副眼镜纯粹是造型,叶广嘴角一直想笑,或许是骄傲的笑,也或许是没好气的笑,总之在徐启章刷下电吉他後,那些笑意都又化成了吼叫。
徐启章等待大家的骚动稍稍平息,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顶了顶眼镜说着,电得好多人吱吱乱叫。
开场的第一个乐团很嗨,但是叶广完全没注意在听,鼓声重击心跳、电吉他撩拨嘶吼,跟着跳跃、跟着众人呐喊,好像都是为了跳而跳、为了喊而喊。
像是目睹超人在空中飞,大耳环女孩兴奋地拿出了手机,跟着众人一起尖叫喧闹。
掌声中,第一个乐团鞠躬下台,主持人做了简单的串场後,第二顺位的乐团随即上台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