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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生,她见过两次,但已经是他长成而是来岁的小伙子的时候了,严明辉把家里人保护得很好,她连他的父母和妹妹都没见过,就被陈莉莎也算计了,在自己的订婚宴前夕,给她下了苍蝇药,失身给来历不明的男人,搞砸了整个订婚宴,她才在严明辉伤心难过的时候趁虚而入,得到了严明辉。

    吸了口气,陈雅蹲下了身体,对严波笑了,“我叫你小波,好不好?”

    “好。”严波也点点头,看着她的脸根本说不出话来。

    陈雅的手轻轻揉在他的头发上,“晚上留下来一起吃饭,今晚的饭菜很丰盛哟。”

    严波憨憨的笑着,一只手揉着自己的后脑勺,“不了,大哥会骂我的,我先回去了。”

    第3章

    她就这么看着严波离开,李婶提着手里的篮子,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小姐,我们……我们这里都是粗茶淡饭,您要吃点吗?”

    他们一辈子都住在桐乡,出远门也最多只去过镇上,没见过什么大场面,也没吃过什么贵价的菜,大小姐一看就是有钱人,哪里吃得惯这些馒头和红薯,可他们也拿不出什么好菜来招待她。

    陈雅出其不意的点头,回应了一个甜甜的笑容,帮李嫂提着手里的篮子,“李叔李婶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不碍事的。”

    她低头看着馒头和红薯,这也不是第一次吃了,前世陪严明辉回来,他也算是出人头地了,可回到这里还是穿着朴素的衣服,吃着馒头和红薯,就算带回来一些肉和腌肉,都是送到李叔李婶这边,家里只留了一点。

    桐乡虽然比较捡漏落后,对严明辉来讲,这里就是他的根,就算混得再好,这里他都不会忘,所以会时常回来,更会让人定时送吃的和衣物回来给李叔李婶。

    李婶可喜欢这个小丫头了,带着她进了屋,从厨房拿出了两个盘子,把馒头和红薯放在了盘子里,特意给了陈雅两个白白净净的大馒头,陈雅看着他们只吃红薯,心里有点酸。

    上一世见到他们,并没觉得李叔李婶可怜,可现在早了几年,他们的处境的确悲凉,难怪严明辉一直放不下他们两老。

    吃完了馒头,陈雅拍了拍手,看着李婶,“李婶,您也别光吃红薯,我让阿权买了肉,咱们晚上吃肉吧,您想吃什么菜?”

    李婶一听就愣住了,并不知道陈雅就是日后严明辉的未婚妻,心里还是有点发凉,搞不懂她一个千金小姐,干什么对他们两老这么好呢?

    李叔李婶四目相望,李叔才感慨的开了口,“小雅,我们知道你的好意,可真的不敢接受,这……我们也没什么可以报答你的啊。”

    她的双手放在桌上,撑着自己的脸蛋,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眨啊眨的,看起来好似天上的星星一样闪亮,“那我以后还要麻烦你们呢,我要在这里住上小一年呢。”

    李叔李婶这么一听,好像也是那么回事,他们打小就生活在这桐乡,天性纯良,不会想些乱七八糟的,自然也没有怀疑她的必要,哪有有钱人家的女儿到这穷乡僻壤来骗人的呢?

    陈雅看他们相信了自己的话,笑得更甜了,用甜腻腻的声音再重提话题,“那李叔李婶今晚想吃什么菜?我让阿权买材料,可我不会做哦。”

    李婶笑了起来,笑容和蔼,“哪用得了你做,我都做了一辈子的饭了,可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合你的胃口,我们乡下人也没见过什么大场面。”

    “李婶说笑了,李婶做什么菜我吃什么,一切都听李婶的。”她才说完了话,想了想继续说,“那要不要给刚才那个小子送点去?我看他小小年纪那么瘦,好像长不高一样。”

    “也是,小波都十七八岁了,还跟十三四岁的小孩儿一样,跟他大哥就不一样,长的是人高马大一表人才,就是乡下人黑了点。”

    李叔的话到让陈雅好奇,她记得第一次见严明辉,他个子挺高,长的嘛也算是帅气,可要说黑,挺白净的啊,也没有农村人的样,剑眉星目的,眼神尤其是犀利,好像是能看透人心事,她当时除了小鹿乱撞,心里还很害怕呢,怎么现在就黑了?是帮着家里干活晒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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