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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天我们都有空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买个梳妆台吧,”她大咧咧地坐在地上,累得额头直冒汗,“放到书房裡,这样你也不用看见我放得乱七八糟的护肤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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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yes, yes.”宋君年坚持道,他深知不逼她处理掉不要的东西,家裡迟早会被塞得一个人都站不下。他觉得自己刚才的语气硬了点,便放缓了语气说道:“我这裡的地方就这麽大,你不把旧的处理掉怎麽放新的?你不要告诉我不打算买新衣服了。”
宋蘅捂眼,“No, no,no.”
在宋君年这个收拾小能手的指挥下,宋蘅勉强地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得整整齐齐,好让整间房子保持它原来简洁利落的格调。
宋君年笑道:“人贵在自知,所以你还挺富有的。”语毕,他收穫了宋蘅的一记嗔怪。他捏捏宋蘅的脸,说:“你先去洗个澡,我做饭。”
旺财是只宠辱不惊的狗狗。
他们昨晚就疯过,理论上他们今天应该休养生息的,不过——宋君年抗拒不了她,她全身上下似乎都佈满了磁铁,让他恨不得全身都和她贴紧。他想起他故意把她推开的那些日子,那时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否认宋蘅对他有著致命的sexual attra。他不是重色的人,之前也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但他觉得如果当时宋蘅真的□□他,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能性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如今她就在他怀裡,一双明眸一瞬不瞬地看著他,彷彿他是全世界。都说男人都喜欢被女人崇拜,宋君年现在倒是明白那种骄傲溢满整个心脏的滋味了。
为了以防万一,宋君年早在琢磨要不要和宋蘅住一起的时候就找人给二楼的阳台装了一个一米二高的可移动栏杆,以保护他的兰花不受旺财的摧残。但是看上去旺财对二楼并不感兴趣,闻了闻楼梯扶手便缩回自己在楼梯角处的狗窝。
“Make sense,”宋蘅放下手,颇嫌弃又不捨得接过他手裡的裙子,“可我还是不想扔。”
纵情过后,浴室一片狼藉,连镜子、置物架和柜子都沾满了水。宋蘅用毛巾裹著身子两三步回了房间,宋君年真怕她会摔倒。
“有啊,不过有五六年没穿了,都out了。”宋蘅耸耸肩,无所谓地说。
“你有穿过这条裙子吗?”宋君年拎起一条铺了些许尘的亮绿色裙子问道。
他偷偷留意宋蘅的反应,见她皱紧眉头又满脸不捨的样子,不由得觉得好笑。最后,不出他意料,宋蘅咬牙挑出了二十几件她决定放弃的衣服。她还挑了好几件出来,只是想了想,又放下了。
“那你为什麽还要留著呢?”宋君年一点都不为她的回答感到惊讶。他瞄了一眼满满当当的衣帽间,颇感头疼,“你再看看你还有没有不打算再穿的裙子或者鞋子,都拿出来放到一个箱子裡,拿去捐了或者扔了。”
他用鼻尖蹭著她的眉心,双手伸进她的衣服裡,游遍她全身。“好。”
“Join me?”宋蘅伸出一根手指,抬起他的下巴,媚眼如丝。她的锁骨处还留著昨晚的痕迹——他最喜欢她的锁骨,甚至受了Almasy的启发,把宋蘅的锁骨命名为‘Ralph’s Ridge’ 。
好几个大箱子摆在二楼的走廊,打开一看便知道哪个是宋蘅收拾的,哪个是宋君年收拾的。宋蘅几乎是一股脑地把东西扔进箱子裡,装满了就合上盖子,也不管裡面是不是还可以多放两本书。宋君年则习惯性地把东西收拾整齐,充分利用箱子裡的每一处空间,再拿出来时直接摆好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整理。宋君年深知宋蘅大大咧咧的习惯,一边帮著她收拾一边监督她把东西都整齐摆好。她的衣服刚好塞满衣帽间空出来的三分之二的空间,只是再多就放不下了。
“想想你想买的新裙子……”宋君年也不废话,装作漫不经心地帮她处理还没从箱子裡拿出来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