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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老啦,现在是年轻人的世界。”Edward此时将目光转移到宋蘅身上 ,“这位女士是?”

    “我想休息一轮,毕竟不久前才搞定一个内地集团在香港上市的case。”宋蘅躲避她质疑的目光。

    “经期。”宋蘅道。

    于庭欢“嗯”了一声,似在讚赏这裡的咖啡,“Gabriella,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我比你要搏十倍,到现在为止,我除了眼睛偶尔不舒服意外,各项身体指标都正常。你要明白,在香港,自己不抓紧,被人踢走是随时的事。”

    于庭欢礼节性地将他们两互相介绍一遍。原来Edward是一家全球知名的gallery在香港的总负责人,现在退休了在英国某个小山村颐养天年。寒暄过后,Edward便以太太在楼下等他为由告辞了。

    “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再休息都嫌太leisure,何况你正值盛年。我客观地讲,你拒绝Richardson&Efron的併购案是一个很蠢的决定!”于庭欢眯起眼睛,语带硬邦邦的斥责,不过很快就软化了一点,“我建议你出国散下心充下电,回来继续战斗。”

    “I know.”宋蘅低声应著,浑身不自在。

    “戒了咖啡?”于庭欢微微扯动嘴角。

    一直以来宋蘅都不敢对于庭欢提的“suggestion”say no。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三年前她和Hudson不欢而散之后于庭欢主动抛出橄榄枝和她见面,两人渐渐熟识,更有一点于庭欢在罩著宋蘅的意味。宋蘅百分之九十的客户都是上市公司,长期以来她都想和港交所的人加深联繫,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替客人扫清一些挡路石。她和Hudson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和Hudson分手之后还曾担心过自己还没来得及建立这方面的人脉,竹篮打水一场空,没想到于庭欢主动接触她,在事业上给她很多帮助,甚至做到了Hudson不愿意为她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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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ward,什么时候从英国回来的?”于庭欢皮笑肉不笑地问,“  怎么不和我们这些老朋友説一声?”

    “好久不见,Heather.”大地香水在她们桌前站定。

    “知治的上市比我估计的时间要早。”于庭欢姿态优雅地捏著小瓷杯的杯耳,无声无息地喝了一小口,“比起你上次的case,你今次进步好大。”

    于庭欢立刻热情起来——宋蘅很熟悉这所谓的“热情”,她也很擅长在社交场合装得开朗大方,容易亲近。于庭欢站起来,和眼前的绅士来个贴面礼。

    “听説你推了Richardson&Efron的M&A.”这位港交所高层说起话来就喜欢开门见山。

    她趁于庭欢喝咖啡停住话头的空档,热心地说:“Heather你不是説眼睛偶尔不舒服吗?我认识一个眼科医生,养和医院的,他水平很不错。”说罢,她很殷勤地从包裡掏出一张宋君年的名片。死皮赖脸跟著许湉儿去看病的时候,她趁宋君年不注意一拿拿了一堆他的名片。

    宋蘅无以为报,三年都没想通为甚么于庭欢会这么看重她。她知道自己一定有利用价值。于庭欢不是滥好人,她做每件事都有自己的估量。这一点宋蘅和她倒有几分相似。可是一日没搞清于庭欢到底想在她身上得到甚么,宋蘅一日都不能安寝,生怕有一天于庭欢会把她拉进一个深渊里。

    Edward一离开,于庭欢又开始说工作上的事情,好像从未被人打扰过似的。宋蘅觉得胸口有点闷,不想下班之后再和工作有纠缠——天啊,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我侄子下星期结婚,我这个做叔叔的没理由不回来参加他的婚礼。”

    “Gregory这么快成家立室啦,以前见他小小的,好像一眨眼就长大了。”于庭欢看上去是真心感歎。

    又一位爱马仕的大地香水靠近了。

    来喝咖啡的人越来越多,瓷杯发出的碰撞声从清脆悦耳渐渐变得烦人。必定是宋君年的缘故,只要有人经过,宋蘅便会有意无意地去闻人家身上的香味。来来往往的人多了,宋蘅便开始厌烦Lady Dior和ELNo.5的缠绕交织,还有爱马仕的大地香水在火上浇油。她想起初见宋君年时他身上青草般青涩又甘甜的味道,心裡顿时一阵酥酥麻麻的。

    宋蘅正应付著于庭欢的对话,不由得微微蹙眉。

    “都是拿命搏回来的,”宋蘅苦笑一声,喝到嘴裡的橙汁非常酸,不由得皱眉,“我再这样下去我怕我会英年早逝。”

    眼前是一位年过花甲的男人,带著金丝眼镜,脖子系著蓝底白色波点蝴蝶结领带,西装外套下面还搭著小马甲,斯斯文文的样子,站姿和谈吐极具英伦f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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