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3/3)

    J

    PS:方便的话给我带些越橘果酱。我非常喜欢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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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Sherloes

    To: John H Watson

    Subject: 就像你好心地指出的那样,因为浴缸被占着。

    拜托,我闹脾气可高级多了。你什么时候见过小孩子脾气等同于胡乱拉出来的维瓦尔第的曲子、墙上的子弹,或者蓄电池用酸?

    (是的,John:当我确实该被挖苦的时候我很有自觉)

    我再次确定,对于干掉他这件事,你应该抱着和我一样的热情,因为如果最后的子弹是你射出的,我就更能欣赏到他遗憾表情中掺进的惊讶了。解决事件的过程中持有枪支(它们很好)应该是违法的。事实上,它就是违法的。不过我想苏格兰场和麦考罗夫特并不想计较。至今为止,我们已经够坐好几回牢的了。

    大使似乎只和他的妻子做爱。在使馆里。很多次。

    至于没有死人,你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今天早上,其中一个助手被报告失踪了,所以也许很快就将出现一具尸体。听到这个你会失望——我没有从“那个女孩儿会死掉”这种想法中得到乐趣。不过,一旦她死了,如果确实如此,我会兴高采烈地找出她的尸体所能提供的一切线索。这两者是不同的。

    你忘掉的单词是“皱褶领”。虽然这个词很有用,不过你也只能想到“那什么”了。

    Sarah,哦?我还以为在被中国黑帮绑架,后来你又翘掉了和她一起看烟火的约会之后,她已经成为过去时了。

    SH

    From: John H Watson

    To: Sherloes

    Subject: 那什么那什么那什么那什么

    哦我差点儿忘了,蓄电池酸液。地毯永远都救不回来了。还有地板。每次我看到天花板上的咖喱污渍的时候,都会想起那晚的壮观场面。

    你随时随地都活该被挖苦。

    你对斯德哥尔摩一字未提。你在大使馆外面,或者随便什么地方(你现在正呆在哪儿?)都看到什么了?要是一点儿风景都没欣赏到的话,就太可惜了(我还没原谅你去了特内里费而没给我寄明信片的事情)。你应该去划划船。

    我宁愿不带枪,但是毫不掩饰地说,有它在身上我感觉好多了,特别是当我们出去追捕某些很可能需要我掏出枪晃一晃的危险人物时。你要知道,我现在还在后悔没有朝“泥人”Golem开枪。我当时明明有机会,不过怕会打到你。现在看来,不如那么做了——我不可能击中你。一想到有个邪恶的变态还在什么地方做那些他擅长的勾当,就很不舒服。

    我希望你能在出事之前找到那个可怜的姑娘。她是怎么失踪的?

    没错,Sarah今天晚上在那儿看了比赛。(纽卡斯尔赢了,我喝了几杯,所以没觉得有多难过。←多亏有拼写检查功能)我还是很喜欢她,但也只是喜欢而已,我们俩没有任何可能了,原因你已经替我说了。她不是气我那天晚上没有出现,因为被人砸了脑袋然后拖进轿车里这种事,我也没办法(虽然不想说——我更喜欢你哥哥的绑架方式),可这大概让她彻底不能忍了。话说回来,她很有趣,所以我倒是得到了一个正常的朋友,能在你不正常的时候陪我出去转转。

    J

    PS:哈德森太太也会喜欢果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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