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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恨不得杀了孙肖这个混蛋了。
但沈清归有自己的考虑,而且他又不是没有房子。
此时叶栀已经醒来了。
到了中午,沈清归把能用的东西都收拾好,便跟赵红军、戚朗他们把东西搬到了村口,搬上了拖拉机,才回赵家吃饭。
“我给的。”老村长在客厅里跟赵大队长说着话,一边又好笑的看着小姑娘摇摇晃晃的拄拐杖,学走路,看得可乐了。
沈清归回来就看到她要倒不倒的画面,吓得连忙大步走过去。
老村长被赵大队长看得不自在,狠狠的瞪了赵大队长一眼,“开饭!”
……
不过,现在……
那房子也结实,还因为春花婶子经常打扫,还挺新的。但跟青瓦房子对比,就显得有点不平衡。
戚朗高兴啊。
“小心点!”说话都不敢大声,仿佛怕吓到小姑娘一样。
“大哥,好样的!”
今天午饭在赵大队长家吃,一是省得大家回去再做饭,二是当为了沈清归他们践行吧。经过赵红军这个大嘴巴回来一说,现在大家都知道沈清归要搬去县城住了。
谁知道他才跟赵大队长分享,沈清归就回来捣乱。他就不乐意了。
沈清归抿着唇,不说话了。
赵红军本来还替沈清归不值的,毕竟沈家变成现在的沈家不容易,他就是见证者之一。
“?么县城?”戚朗也过来问了。
见过老村长媳妇的都知道,要说耳根软,清河村老村长能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沈清归当然不敢,而且这拐杖,要是叶栀不想要,谁也逼不了她。要是再深究,就到小姑娘不乐意了。
虽然还是讨厌孙肖,但他可以在内心少骂他几句。
老村长的话一落,大伙都看着沈清归,看着他敢不敢说老村长。
他扶着她另外一只没有用拐杖的手,大气都不敢喘,“你……怎么用起拐杖了?这哪里来的?”
赵二嫂开始是不答应的,还胡搅蛮缠,最后被赵二哥打了一顿后,老实了。
看得老村长直摇头,他悄悄的跟赵大队长说:“你看看他,看看他,又是个耳根软的。”
果然是臭小子,没有小姑娘好玩。
赵大队长没有回话,但意味不明的眼神回视着老村长时,就有那么一点不对味了。
“啊?去县城?”赵红军立马跳起来,“真的吗?真的是太好了。”
赵红军好像是他自己要去县城一样,兴奋的把消息告诉戚朗他们。
“这里……”他看了一圈,既怀念,又不舍,但更多的释怀。他道:“这里,就这样吧。要是以后有人需要居住,就让他住吧。”
赵家分家后,赵家保没有住在赵家的青瓦房子里。他自己强势的要求搬到隔壁以前爷爷奶奶生前住的泥屋。
生活总是有得必有失,总是会过得越来越好的不是?
沈家好不容易起来,可却在一晚间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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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下人的观念里,能去县城就是当城里人,这是值得庆祝的事。
但她忘记了自己现在属于半伤残人士,她一动,身体就失去平衡了。要不是沈清归扶着她,都要脸着地了。
沈清归内心深处仅有的那些郁闷,也因为这些兄弟,也烟消云散了。
所以,现在赵家的空出了原本赵二哥的房间,加上赵文文的房间。沈家搬进去,也够住。
叶栀看着沈清归认怂,想捂着嘴偷笑。
他拒绝道:“谢谢婶子的好意,不过不用了。我收拾一下,就搬去县城。”
她正拄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拐杖,在尝试着走路,沈母和赵文文在一旁紧张的看着她。她走得摇摇晃晃的,她自己不怕,但旁边看的人却怕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