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云如风 第二部(11)(4/10)

    但李文秀深信不疑:“恶狼来咬小绵羊,那是该杀的。下次你杀到了狼,来叫我看,好不好?”苏普大喜,连连点头说道:“好啊!等我杀了狼,就剥了狼皮送给你。”“嗯!”李文秀又一皱眉,拍了拍他在自己怀里的手,“我知道你力气很大,但你弄疼我了。”苏普有些不好意思,想要抽出手来,却又舍不得手中的柔软娇嫩,厚着脸皮说:“那、那我下次打了狼,狼皮当做弄疼你的赔礼给你。”李文秀像是小猫一样向后靠,靠在苏普的怀中,享受着轻柔的爱抚,低声说道:“谢谢你啦,那我就给爷爷做一条狼皮垫子。他自己那条已给了我啦。”苏普说道:“不!我送给你的,你自己用。你把爷爷的还给他便了。”他顿了顿,低声说,“然后你躺在我送给你的狼皮垫子上,我……我再来摸你的奶……”李文秀轻轻哼了一声,微微点头,不再说话。

    见她点头,苏普兴奋的一抓,又醒悟过来忙抽出手,陪笑道:“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留意……”见李文秀皱眉捂胸的样子,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突然一鞠躬,扭头跑走了。

    看他狼狈的摔倒在地又爬起来落荒而逃,李文秀轻轻笑了起来,坐在草地上轻轻抚着胸口,似乎还在回味刚才苏普的手,带来的那酥酥麻麻、又痒又难过、却又舍不得放他走的奇妙感觉。

    便这样,两个年轻的孩子交上了朋友。哈萨克的男性的粗犷豪迈,和汉族的女性的温柔仁善,相处得很是和谐。

    过了几天,李文秀亲手绣了一只荷包,送给了苏普。

    这让男孩很意外。他觉得自己已经摸过了李文秀的胸,已经占了便宜。哈萨克人正直的天性,让他应当有所补偿,于是一夜没睡,又捉了两只天铃鸟,颠颠的送给李文秀。

    李文秀很无奈:“我想让它们快乐的生活,并不是要你去捉它们。”苏普挠挠头,仿佛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但又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

    “唉,你这个傻子。”李文秀将鸟儿放在草原上,怔怔的看着它们欢快的飞去,嘴角轻轻弯起抿着,侧过头似笑非笑的望着男孩,“你在想什么?”苏普转过头低声说:“原本我以为你会喜欢。”李文秀歪着头看着他,轻轻拉起他的手,缓缓放在自己胸口上:“不过,我还是很感谢你。只要……啊……”她轻轻呻吟一声,扯着苏普坐在地上,“你以后不要再去捉它们了。”苏普揉着李文秀饱满的胸膛,心中十分欢喜。只是隐隐的,还是觉得她的善心有些傻气。

    不过,下次一定要打到狼,把狼皮剥下来送给她……脑中转着念头,渐渐沉醉在女孩温柔的怀抱当中。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在李文秀的梦里,爸爸妈妈出现的次数渐渐稀了,她枕头上的泪痕也渐渐少了。她脸上有了更多的笑靥,嘴里有了更多的歌声。当她和苏普一起牧羊的时候,草原上常常飘来了远处青年男女对答的情歌。李文秀觉得这些情致缠绵的歌儿很好听,听得多了,随口便能哼了出来。

    当然,她还不懂歌里的意义,为什么一个男人会对一个女郎这么颠倒?为什么一个女郎要对一个男人这么倾心?为什么情人的脚步声使心房剧烈地跳动?为什么窈窕的身子叫人整晚睡不着?只是她清脆地动听地唱了出来。听到的人都说:“这小女孩的歌儿唱得真好,那不像草原上的一只天铃鸟么”但唱着情歌的李文秀,却不懂得歌中的意思。

    躺在苏普的怀中,上身的衣襟垂落胸前,丝毫不顾这时已是寒冬时节,因为两颗发育成熟、饱满鼓胀的奶子落在苏普的手心里,被他温暖驱赶寒冷。

    苏普爱抚着、把玩着,那雪白的乳肉如同冬天飘落的雪花,这般细腻柔润。镶嵌在雪花中央的粉色豆豆那么小巧、那么完美,拨弄一下,便能听到李文秀轻柔的娇吟,让他如此沉醉着迷。

    低下头,将那小豆豆含入口中,用嘴唇吸吮,用舌尖拨弄,身下的玉人似乎不安的扭动,但苏普知道,这并不是抗拒,而是快乐的表现,就连白皙的乳肉上都晕起了粉红,更加证明了她的幸福。

    所以他吸吮的更加用力了,另一只手则攀上另一处高峰,不停的揉捏爱抚,牙齿咬住一个豆豆,手指夹住一个豆豆,同时向上提起再同时松开落下。

    这是李文秀最喜欢的爱抚方式,每当他这么做的时候,都是被她紧紧搂在怀中,听到如泣如诉的悠扬歌声。

    啊,亲爱的牧羊少年,请问你多大年纪?你半夜里在沙漠独行,我和你作伴愿不愿意?

    啊,亲爱的你别生气,谁好谁坏一时难知。要戈壁沙漠便为花园,只须一对好人聚在一起。

    但悠扬的歌声被痛苦的呻吟打断了。李文秀有些嗔怪的看着苏普:“你弄疼我了。”苏普没有回答,直起身目光凛然望着前方,眼中似乎放射出了火焰,双手死死的攥成拳。

    李文秀转过头,惊愕的看到一头饿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山坡上,来的她的背后,那血红的大口张开闪电般袭来,下一刻就要咬住她的咽喉。

    好在小时候和母亲学过武功,李文秀顾不得身上衣衫零落,一拧身逃出了狼口,避开了那凶狠的一咬。

    苏普的脚有些软,但看到狼狈的李文秀,立刻想:我非得救她!从腰间拔出短刀,扑上去一刀刺在大灰狼的背上。

    搏斗之中,苏普将短刀送进了灰狼柔软的小腹,但自己的肩膀也被狼牙咬穿。

    挣扎着起身,看灰狼倒在地上翻滚几下咽了气,苏普怔了怔,欢呼起来:“我杀死了大狼!”他扑在李文秀的身上,紧紧拥抱,“阿秀!我杀死了大狼!”李文秀喜极而泣,用力抱住苏普:“是的,你杀了大狼,杀了大狼!”然后,不知怎的,苏普的嘴唇落在李文秀的脸上,带着一点笨拙,如同雨点般轻啄。

    李文秀闭上眼睛,娇羞的回应着他的热情,直到红艳的樱唇被他噙住,两条舌头纠缠在一起。

    苏普感觉到一股热气从小腹窜了起来,尿尿的地方突然变得很硬很硬,顶在裤子上一点都不舒服,似乎只有李文秀才能解脱这样的痛苦。

    这样的感觉他经历了很多次,每当他含住李文秀的奶子,揉弄着奶头,就会有这样的反应。

    但他不敢说,唯恐李文秀笑他。他去问阿爸,阿爸却只是笑着抚着他的头,说他长大了。

    仅此而已。

    良久之后,他气喘吁吁的放开玉人,想要说什么,肩膀上却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这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的肩膀被狼咬了。

    “痛不痛?”李文秀脸上红红的,囫囵穿好衣服,忙用手帕捂住伤口。

    苏普的脚在颤抖,嘴上豪迈的说:“我不怕痛。”紧接着,背上袭来一股撕裂的痛。

    苏普有些迷糊的回头看去:我后背也受伤了么?

    然后他看到自己的父亲苏鲁克恶狠狠地瞪视着他。

    苏鲁克看看地上的死狼,看看儿子身上的伤,看看李文秀,嚎叫道:“我叫你世世代代,都要憎恨汉人,你忘了我的话,偏去跟汉人的女孩儿玩,还为汉人的女儿拼命流血!”说着,又是一鞭子抽在苏普的脸上。

    李文秀呆呆站着,看着苏鲁克,脑海中恍然闪过爷爷的话:她来的那年,苏鲁克的妻子和大儿子,一夜之间都给汉人强盗杀了,因此他恨极了汉人。

    她想说,她的爸爸妈妈也被那些强盗杀死了。

    但苏鲁克的鞭子落在她美丽的脸上。

    望着纵马离去的苏鲁克和苏普,李文秀跌坐在地上。

    她知道,也许苏普从今之后,再不会做她的朋友,再也不会来听她唱歌,来亲热的揉弄她的奶子、亲吻她的脸颊。只觉得朔风更加冷得难受,脸上的鞭伤随著脉搏的跳动,一抽一抽地更加剧烈的疼痛。

    赶着羊群回到家,计老人看她的样子,大惊失色。但她只是说自己摔的,再也不多发一眼。

    然后李文秀病倒了,小脸蛋儿烧得血红,说了许多胡话,什么“大灰狼”,什么“苏普快救我,救我……”计老人猜到了几分,很是焦急。好在天亮后,烧退了,才沉沉睡去。

    一个月后,李文秀才好了。等她再推开房门,寒冬已经过去,草原上萌发出嫩芽。

    这天一早起来,李文秀打开门,就看到地上放着一张可以说巨大的狼皮,做成了垫子模样。她吃了一惊,忙探头看却没有看到人,端详那狼皮毛色,似乎正是那天在雪地中咬她的那头大灰狼。

    她俯下身来,见狼皮的肚腹处有个刃孔。心中怦怦跳着,知道苏普并没忘记她,也没忘记他自己说过的话,半夜里偷偷将这狼皮放在她的门前。

    将狼皮收在自己房中,不跟计老人说起,赶了羊群,便到惯常和苏普相会的地方去等他。

    (6)世外桃源但是苏普没有来。

    李文秀鼓起了勇气,在这天夜里,悄悄来到苏普的帐篷外。

    她看到的,是在苏鲁克皮鞭下,苏普咬紧牙关的倔强。

    苏鲁克在责问他,哭喊着责问他是不是忘记了被汉人强盗杀死的母亲和兄长,不然为什么要把第一次打到的猎物的皮,送给那个汉人小姑娘。

    李文秀只觉苏普给父亲打得很可怜,苏鲁克带著哭声的这般叫喊也很可怜。

    “他打得这样狠,一定永远不爱苏普了。他没有儿子了,苏普也没有爹爹了。都是我不好,都是我这个真主降罚的汉人姑娘不好!”甚至忽然之间,她也觉得自己非常可怜。

    她回到家里,翻出狼皮,轻轻的抚摸,看了很久很久,然后做出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部落里传出了苏普和阿曼的喜讯。

    苏普大惑不解。即便阿曼是哈萨克人的骄傲,是会走路的花,但他并不喜欢她。他只想伏在那张狼皮上,伏在狼皮上的李文秀的身上,亲吻她的嘴唇,吸吮她的奶子,抚摸她天山雪莲般洁白的肌肤,听她婉转动人的歌声,还有那最悦耳的,他吸吮奶子、夹起奶头带来的呻吟声。

    但就是这样子,他莫名其妙的看着帐篷里莫名其妙出现的狼皮,成为了阿曼的未婚夫。

    独自走上苏普杀狼的山坡,李文秀看着绿绿的草地出着神:这个时候,苏普应当捧起了阿曼的奶子,在轻轻的亲吻吧……仿佛此时此刻,她是李文秀,也是阿曼,正躺在苏普的帐篷里,躺在那张狼皮上,眉眼弯弯,笑语嫣然,望着高大健壮的苏普轻轻俯下身来,如同过去那样解开她胸前的衣襟,露出浑圆饱满的奶子,用舌尖轻轻地舔,用嘴唇柔柔地啄,直到把奶头整个含进嘴里……“哦……”酥酥麻麻的快感从奶尖上绽放,李文秀发出清脆悦耳的呻吟声。

    她跨上白马,飞奔向部落,悄悄地来到苏普的帐篷边。

    远处,男人们在喝酒,女人们在跳舞,帐篷里,是苏普和阿曼。

    阿曼无愧于会走路的草原之花,年仅18岁的年纪,却是整个草原闻名的美人,很多人曾来求亲,但她说,只有最勇敢的武士才能得到她的身子。

    曾经搏杀巨狼的苏普,就是她心中的英雄。

    此刻,阿曼静静的躺在那巨大的狼皮垫子上,眉眼弯弯、笑语嫣然,头上戴着花冠,更衬得美人如玉。身上薄薄的衣服散开,露出完美而优雅的胴体,天生洁白的肌肤上缀着点点汗珠。胸前的奶子虽然没有李文秀的雄伟,却正好盈盈一握,正可男人一手把玩。下身暗黄色的阴毛稀稀疏疏,难以遮掩那条最令人渴望的粉红肉缝。

    此刻,苏普同样脱光了衣衫,健壮结实的身躯上肌肉隆起,即便见过多次,帐外偷窥的李文秀也不禁眼花耳热。而胯下的雄伟更是令阿曼和李文秀一同心口怦怦乱跳、口干舌燥。

    只是李文秀虽然曾偷偷见过、摸过那东西,却并不知道个中妙处。阿曼却有母亲的指教,探出玉手轻轻扯过那东西,缓缓分开双腿,露出娇花美穴,引领着苏普进入自己的身体。

    “哦,好大,不,痛……”随着那东西的进入,阿曼浑身一震,似乎痛得厉害,眼角流下泪来。

    看她的模样,李文秀感同身受,忍不住惊恐发抖:难道这个这么痛么?那为什么还要……她本只是想最后看一眼苏普边走,可这一下引起了好奇,耐心继续看下去,甚至暗暗有些解气,要看苏普该如何收场。

    苏普却对阿曼的呻吟哭泣充耳不闻,紧紧抿着嘴,双手按住阿曼的膝盖分开双腿,一下、又一下捣了进去。

    “疼!疼!”阿曼的手抓着苏普的胳膊,想要阻拦他的侵入,却哪里拦得住,直疼的泪流满面,却又不敢大声叫嚷,压抑的哭叫哀求,“苏普,你……你慢一点,轻一点……啊,哦……你轻一点,哦……哦,哦……”可随着苏普一下一下动作,阿曼脸上的表情变了,混杂着痛苦、无奈,甚至还有一点奇怪的兴奋和……欢快?

    李文秀搞不懂阿曼在做什么,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痛苦的呻吟,却又这样欢快。只是听着她的呻吟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体渐渐有些热,脸颊有些热,奶子有些热,小腹有些热,连尿尿的地方,也就是苏普正在向阿曼冲刺的地方,也热了起来。

    以前被苏普吃着奶子的时候,尽管也会热,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滚烫,这样神魂颠倒,这样难以遮掩。

    甚至能感觉到一股热流冲出小腹,弄得亵裤里黏黏糊糊,十分不舒服。李文秀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悄悄伸出葱白细长的手指摸下去,轻轻一碰那紧闭阴唇中的小豆豆,身体便微微颤抖,涌出更多的粘液来。

    “哦,哦,苏普,你……哦,苏普,我的英雄,好棒,哦……”阿曼已经不复刚才的痛苦模样,两条长长的雪臂搂紧苏普的脖颈,如同天铃鸟般欢快的叫着,“啊,啊,插、插到最深处了,亲爱的苏普,哦哦,哦哦,好舒服,好舒服……”李文秀呆呆的望着欢乐的阿曼,手指不由自主的揉搓着小豆豆——苏普曾经险些摸到那里,但被她委婉而坚定拒绝了。

    但此时此刻,当她摸着小豆豆飞快的揉搓,比起奶子强烈十倍百倍的快感袭来,甚至有些羡慕,甚至有些后悔:如果是苏普的话……不停地揉搓,用力的按摩,模仿着苏普的样子用手指夹起小豆豆扭动挤压,李文秀几乎要被无止境的快感冲垮了,似乎天地之间再无外物,只剩下这甜美的快乐和畅爽的欢愉。

    帐篷里,苏普一声怒吼,死死压在阿曼身上一动不动,李文秀越发好奇:他在做什么?

    然后随着苏普起身,她看到了答案,那根怪东西有些软软的垂落下来,上面沾满了诡异的白色浓浆。

    他是把那些脏东西送进了阿曼的身体么?李文秀百思不得其解,但随后清醒过来,望着月光下沾满粘液的手指,自嘲的摇摇头:就算苏普再好,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走吧,走吧……悄悄离开帐篷,离开因为苏普婚礼而欢腾的部落,李文秀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凄凉,信马由缰的游荡在草原上,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候,才蓦地发觉自己来到了草原边缘,再往前已是戈壁。

    摇摇头,拍拍白马低声斥道:“你怎么带我来这里了?”便在此时,沙漠上出现了两乘马,接著又是两乘。月光下隐约可见,马上乘客都是汉人打扮,手中握著长刀。

    “莫非是汉人强盗?”李文秀还在迟疑,对面已然叫了起来:“白马!白马!”说罢纵马冲了过来。

    李文秀再不敢耽搁,一夹马腹掉头便逃,但东、南、北都有人在,不暇细想冲进了西边。

    西边,是无穷无尽的戈壁滩。

    她曾听苏普说过,大戈壁中有鬼,走进了大戈壁的,没一个人能活着出来。不,就是变成了鬼也不能出来。走进了大戈壁,就会不住的大兜圈子,在沙漠中不住的走着走着,突然之间,在沙漠中发现了一行足迹。那人当然大喜若狂,以为找到了道路,跟著足迹而行,但走到後来,他终於会发觉,这足迹原来就是自己留下的,他走来走去,只是在兜圈子。这样死在大戈壁中的人,变成了鬼也是不得安息,他不能进天上的乐园,始终要足不停步的大兜圈子,千年万年、日日夜夜的兜下去永远不停。

    也曾问过计老人,大戈壁中是不是真的这样可怕,是不是走进去之后,永远不能再出来。计老人听到她这样问,突然间脸上的肌肉痉挛起来,露出了非常恐怖的神色,眼睛向窗外偷望,似乎见到了鬼怪一般。李文秀从来没有见过他会吓得这般模样,不敢再问了,心想这事一定不假,说不定计爷爷还见过那些鬼呢。

    但此刻已经再无他法,只能纵马飞奔。

    身后的强盗们还在兴奋的呼喝:“是那匹白马!是那匹白马!错不了,捉住她!”隐藏在胸中的多年仇恨突然间迸发了出来,她心想:“爹爹和妈妈是他们害死的。我引他们到大戈壁里,跟他们同归于尽。我一条性命,换了五个强盗,反正……反正……便是活在世上,也没什么乐趣。”眼中含着泪水,心中再不犹豫,催动白马向着西方疾驰。

    身后这些人,正是霍元龙和他的手下。

    他们追赶白马李三夫妇来到回疆,但李三死了,虽然掳走了上官虹,却费劲心力也无法撬开嘴,得知地图的下落,又对那高昌迷宫中的无尽财宝垂涎欲滴,只得寻找当年的白马和小女孩。

    上官虹倒也想的不错,如果她女儿死了,那么地图自然泯灭,这帮人只能靠她才能得知地图到底画的什么,自不敢杀她;而若女儿没死,这千里草原,又倒哪里找去?更是存了万一之幸,找不到便罢,邀天之幸找到了更好,只望还有母女团聚的一天,要再见到女儿一眼,便是登时死了也甘心。

    所以霍元龙他们便在这茫茫草原上一耽十年,仗着有的是武艺,只须拔出刀子来,杀人,放火,抢劫,奸淫……便可。

    当然,他们也知此生再见白马是万一之数,不过在草原上做强盗自由自在,可比在中原走镖逍遥快活得多,又何必回中原去?有时候,大家谈到高昌迷宫中的珍宝,谈到白马李三的女儿,都道这小姑娘就算不死,也长大得认不出了,只有那匹白马才不会变。这样高大的全身雪白的白马甚是稀有,老远一见就认出来了。但如白马也死了呢?马匹的寿命可比人短得多。时候一天天过去,谁都早不存了指望。

    谁知道,霍元龙竟又再见到了这匹白马,乍一看还不敢相信,再看几眼才确定下来,正是自己这辈子都忘不了的白马,登时大声呼喝起来紧追不舍。

    只是白马虽老,却仍远比他们胯下马神骏,一夜的功夫,竟甩的几个人无影无踪。

    霍元龙不甘心,吩咐人回去搬兵,顺着马蹄足迹继续紧追不舍。

    李文秀却也不敢放松,即便甩掉了这些强盗,还是快马加鞭,咬牙向前狂奔,待的天光大亮,过了几个沙丘,突然之间,西北方出现了一片山陵,山上树木苍葱,在沙漠中突然看到,真如见到世外仙山一般。

    驰入山谷,只见两山之间流出一条小溪来。白马一声欢嘶,直奔到溪边。李文秀翻身下马,伸手捧了些清水洗去脸上沙尘,再喝几口,只觉溪水微带甜味,甚是清凉可口。

    突然之间,后脑上被一个硬物顶住,李文秀一僵,听到一个嘶哑的声音:“是谁?到这里干什么?”正待回头,声音又道,“我这杖头对准了你的后脑,稍一用力,你登时便死。”李文秀感到那硬东西一顶后脑,顿时有些晕眩,再不敢动,不过听到说话,知他是人不是鬼,心底倒是松了口气。

    那声音顿了顿,又道:“我问你话,怎么不答?”李文秀说道:“有坏人追我,才逃到这里。”那人一愣:“什么坏人?你叫什么名字?父母是谁?师父是谁?”李文秀老实回答道:“一群强盗,原先是保镖的,到了回疆便做了强盗。我叫李文秀,父亲是白马李三,母亲是金银小剑三娘子,被那些强盗杀了。我没师父。”那人说道:“原来是白马李三的女儿。三娘子竟嫁了白马李三……罢了,不要起身,转过身来。”李文秀不敢起身,跪在地上转过身去,只见那人距离自己极近,眼前一根东西一伸一缩,便虚虚点在在自己咽喉上。觑眼看去,不由大吃一惊,那人竟是用胯下那根男人东西顶着自己咽喉!鼻尖都能触到一丛黑乎乎的毛发!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