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2/2)

    如果我事後去报警,随便一项遗留的证物都可以定大叔的罪,依我准法律人的见解,大叔所犯的是七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罪,如果我真的去告发他,大叔可能得吃很久的牢饭。当然我没这样做,这可不是我好心不想追究,而是和上面我所说的原因是一样的道理。我心里常这样觉得,我可能喜欢上大叔了,如果他再回来找我,我也不会怪罪他的。

    我牢牢地抱紧了大叔,用尽全身的气力,马眼处开始冒出些许的透明液体。紧接着,我的阴茎猛然地一下抖动,半开马眼突然完全敞开,白浊的喷流从其中激射而出,一道又一道洒落在大叔火烫的胸膛之上。

    我感觉到体内的大叔分身越发膨胀,简直快要挤爆我的後庭。大叔加快抽插的速度,也更起劲地套弄我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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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在仓皇之下遗留的东西不只有美工刀,那只他用过的保险套也被丢弃在我床底下,更夸张的是,大叔那件充满臊味的鲜红色子弹内裤,竟也没被他穿走。我想到大叔在逃走时,那包硬塞在牛仔裤里的大东西,到现在都觉得想笑。

    既然很爽,就更没必要求救了,不是吗?

    很爽!

    你问我为什麽在大叔逃离时,不大声呼救?答案很简单,如果我大声叫救命,要让破门进来的邻居或管理员看到一个赤条条被匪徒凌虐枪暴的大学生吗?这丢脸的程度会比被大叔强暴还严重百倍,男性的自尊告诉我千万别这样做。更何况,我觉得被大叔强暴———

    (完)

    「真的…真的不行了啦!」我哀鸣着。

    大叔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原先大叔遗留下来的空方间,在几天後搬来了一个女生-身材可火辣着呢!可惜的是,我却对她连眼皮都懒得抬上一抬。那只保险套与那件内裤,现在成了我唯一可以追忆大叔的东西。而我是怎麽样追忆大叔呢?不用我说,聪明的各位应该都了然於胸吧!

    或许我得了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吧。

    忽然,大叔将我推开,站起身来。此时的我被精液弄的睁不开眼睛,直找东西想擦掉精液。同一时间,大叔火速穿上衣服、裤子,拿起他的工具,打开房门,竟然逃离了现场。

    我的双手被童军绳绑着,又脸上精液渗入眼中而疼痛不已,只能将就在床单上拼命打滚,猛擦在眼睛附近的精液,过了好些时候,双眼才能微微看到东西。

    此时大叔也受不了高潮的催促,将大屌从我饱受蹂躏的密穴中拔出,拉掉保险套,将巨屌竖立在我眼前,快速地套弄着它。不过数秒钟时间,大水怪的堤防溃决,阵阵浓稠腥臭的男性精华,倾泄在我的眼、鼻、嘴和脸颊上。

    ※※※※※

    大叔一手扳着我的腰,一手帮我套弄着嫩屌。不一会儿光景,我又再次达到了临界点。

    「呀…呀…我不行了。」

    大叔没帮我解开绳子就落跑,我原本以为自己会被永远绑在这里,幸亏大叔在慌乱之中留下了美工刀,我才能缓缓地用脚将刀子拨到嘴边,再用嘴叼住刀子,一刀一刀地割断束缚双手的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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