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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食指、脚无名指、甚至是那脚小指,我都贪婪地舔过了一轮。
一指、两指,换脚。然後如法炮制。
我想占有文哥的所有,字面上的意思。
我要帮他净身,然後霸占他的一切,我要在他的身上残留我的唾液与轨迹。我要让文哥的身体记住我的霸道与侵略性。
小腿、大腿、股间、阴囊、老二。我舔回了文哥的身躯,然後舔回了那张嗷嗷待哺的双唇。
我与文哥舌吻交缠,双手互相紧抱游移,那是与性爱绝然不同的愉悦感。
有一种接吻是,你主动吻对方,对方死死的让你吻。
但文哥不一样。文哥会用力地吸过来。他并没有在客气,他才不跟你害臊。
就像第一次见面时文哥自己说的一样。文哥热爱接吻,他曾说过,约炮却自称不能接吻的人都去吃大便,装什麽轻高。
我很想告诉文哥,接吻其实比做爱更容易让人晕船。早已晕船的我,再清楚不过这个道理了。
我晕了。我晕得心甘情愿。我不知道文哥这种情场老手会不会晕船,但我死命地使出浑身解数,想让他晕船。
文哥被我舔的满脸不可思议。我很喜欢看文哥惊讶、惊喜、不敢置信的样貌。那样的表情让我很有成就感,彷佛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取悦他到那种程度、那种境界。
服侍对方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情,但通常都愿意上床了,服侍对方反而会变成一种享受的行为。
我喜欢服侍对方。我喜欢看对方舒服到坐立难安,我喜欢看对方舒服到无法克制自己,我喜欢对方高潮胜过自己高潮。
通常一场性爱,我只有在自己最後想射的前几分钟,才会把精神放在自己的老二身上享受喷射的过程。其余的时间,服侍对方反而可以让我带来无比的成就感。
我不是奴。我是喜欢征服的主。
我想把文哥征服成没有我会回不下去的形状。
文哥被我吸舔得娇喘不断、语无伦次。他嘴巴上好像鬼打墙,一直夸讲长得这麽帅,又这麽会舔,这麽会吸,喔呜,还这麽多毛,老二还这麽大。
每当我服侍他到疲累时,文哥就会立刻对掉我们之间的主从位置,他像个过动儿一样,根本一刻也静不下来。
文哥抬起我的腿,学着我吸他脚指一样吸允我的脚指。
我被文哥吸得呵呵发笑,马上就理解他刚刚想收腿的冲动。
文哥喜欢吸允我身上的毛。胡须,胸毛,腋毛,肚毛,再到阴毛,跟腿毛。文哥抬着我的脚,吸允我的大腿内侧,说我怎麽可以浑身都这麽性感。
文哥说我的毛不多不少,量很适中,位置也长得很齐全。
我不敢跟文哥说,随着我健身越来越进步,其实我的体毛有越来越多的迹象。
文哥很爱吸允我的腋下。他常常会吸允我的身躯到一半,重新把头埋进我的腋下用力吸气。
我没有狐臭,但是运动或一天下来,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汗味。
我并不讨厌自己的体位,却也不曾爱过自己的体位。我很讶异,文哥可以这麽喜欢我的汗嗅味道。
文哥是个骚零。不折不扣的骚零。在床上的他,解放自己,接纳自己所有的喜好。他喜欢男人的汗味、他喜欢吹屌、他期待坐屌、他热爱被干。
他使出自己的浑身解数取悦眼前的男人。他的服侍像是一场表演一样,性感而卖力,丝毫没有任何的逢场作戏。
文哥使尽全力地再取悦我,更使尽全力地再做他自己。
我必须很抱歉地跟各位道歉。
第二次见面时,我们仍然没有马上就做爱。
比起做爱,我更想记录我与文哥的所有互动。
我不知道再後面的篇幅我可以用多少的文字来形容那段我与文哥做爱的经历。
我不知道我的文字可以把那场性爱发挥到何种程度。
我只知道,那场性爱,我们做了三次,
从晚上九点做到隔天凌晨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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