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1(10/10)

    乔可南:「不用。」他得再想想。

    台湾急诊室都有通报系统,但会视伤口情形;枪伤那是跑不掉,挫伤还好。

    他是律师,尽管身兼乡民,不过依然清楚动用法条产生的後果,对提告他人,他必须思虑得更加谨慎。

    陆洐之气狠狠:「谁干的?」

    乔可南吹口哨。

    若非他是伤患,陆洐之真想把他摁倒,揍他屁股,让他只能哼哼叫。「怎不开车?」

    乔可南:「油没了,加油得绕一大段,麻烦。」

    陆洐之:「……」

    他吐一口气,极力平复心绪问:「为何坚持不报警?」

    乔可南缄默不语,他们一般很少谈案,毕竟事关当事人隐私,保密是基础条件,不过事已至此,他把志明与春娇的故事简单扼要告诉他。

    「我猜……春娇把孩子拿掉了。」

    於是神圣志明神逻辑再度启动,怪天怨地就是不反省自己,最终把矛头对准他。

    陆洐之沉默一会,说:「不是你的错。」

    乔可南一愣。

    他言下之意藏得那麽那麽深,不料陆洐之竟掘出来了。

    陆洐之:「当事人做出任何选择,都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你不需要为此感到歉疚或什麽。那人做出这种行为,我不可能容。」他掏出手机:「亲爱的,报警。」

    男人说这话时,语调依然强势,可他坐在诊疗椅上,弯着背脊,乔可南窥见到他一点发旋,里头有根白发。他瞅了一会,忍不住伸手拔,陆洐之莫名:「你干甚麽?」

    乔可南:「哦,看到脏东西,不小心太用力,拔到头发。」

    其实这年纪长一两根白发很正常,不过陆洐之对「老」的迹象敏感得很,乔可南自然不触他逆鳞,除了偶尔吵架,气不过,会骂他食古不化的老东西以外。

    他接过电话,把那薄机握在手里翻来覆去,叹息:「如果我能处理得更好……那男人只是太想要孩子,这也不是什麽大错,偏偏脑残。既然知道了问题症结,我应该争取双方和解,就算离婚,也不该靠法官强迫决定。

    「当然,一码归一码,他袭击我这事的确是他不对。」

    陆洐之快气不过来。「你想争取诺贝尔和平奖吗?还是什麽世界第一圣母……不,圣父宝座?」

    乔可南盻他一眼。「我要不圣父,至於躺在这里听你念我?」

    陆洐之一口气噎住,憋得不行,乔可南见他一脸气苦,眼眶都快渗出眼泪来了,便晓得自己一时嘴快,说过了头,连忙更正。「我就讲讲,不是故意……你别往心里去。」

    早八百年前的事,说不计较就不计较了,当初决定搁下,乔可南就没打算再取回,刚刚真是一时逞强嘴硬。急诊室人来人往,今晚好几宗撞车事故──家长、保险员、警察聚成一夥,差没开桌。一片负面气场下,陆洐之刻意撇过头不去看他,这就够乔可南挠心抓肺的了。

    乔可南揪揪他衣摆,讨好道:「哥,我错了……」

    陆洐之静默着,如一座亘古山脉,直到很久才叹气回答:「别拿这事噎你哥,我受不住,心里又恨又疼,不懂当初怎会那样对你。」

    谁知道呢,估计志明也不晓怎会这样对春娇吧?人总是要为自己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睇了眼陆洐之搁在腿上的左手,那串佛珠,就是男人的「代价」。

    他从前不屑,现今心疼。

    乔可南:「总之我们现在好好的……哥,我头疼,你给我揉揉。」

    陆洐之总算回过头来,狠狠瞪他一眼。「你刚缝合,伤好前都不能乱碰,赶紧报警,这几天也别去上班……别让我担心。」

    最後一句话,令乔可南心脏一怦。

    男人说得如此无力,毕竟他不是神,再能干,也无法掌控爱人意外生死。若非他今日忽然动念想见乔可南「充电」,他无法想像後续情况……不,根本不敢想像。

    可他得撑住,他不只是乔可南的男人,更是一家之主,他唯一亲人。有人说:谁缺了谁不能活?可人缺了氧能活吗?有些人,就是另一个人的氧。

    失去了,就不能活。

    即便活着,也如死屍。

    陆洐之强调:「报警,我做你的律师。」

    「哇~」乔可南受宠若惊,他试图让气氛和缓些。「陆律师,你的价码我请不起啊,何况动用你打这种小刑案,太埋汰了。」

    陆洐之捏他鼻子。「谁叫你是我老婆?换作别人,这种案子我不打。」

    「哦?」乔可南:「那给谁打?」

    「给……」陆洐之卡壳了,他感觉自己陷进某种圈套里,毕竟他一直反对乔可南做这些「小营生」。

    可就像乔可南讲的,职业不分贵贱,既然有人拯救世界,那维持小市民生计的事,也总该有人去做。「给想打的人接去。」

    他敷衍带过,乔可南笑笑,说:「算了,您还是去拯救世界,这点儿小事,妾身自个儿来就行了。」

    陆洐之不信任。「你别拿重伤害让检察官起诉,这怎看都是杀人未遂。」不告得那人死,他坚决不能忍。

    「这又不是我说了算,我最多建议,要怎样起诉,是检察官的事。」尽管现行法律有诸多弊端,但总体上乔可南是尊重的。

    不尊重,当什麽律师?就像他在律训期间签署的宣言:我愿遵守法律,并为促使法律符合社会正义而奋斗。

    他问陆洐之:「你签过律师誓词吗?」

    陆洐之一脸你废话。

    乔可南:「那第十条,你记不记得是什麽?」

    陆洐之记不起,时隔久远,他确实遗忘。

    乔可南:「我还贴在我办公桌隔间上,偶尔看看,挺励志的。」

    我愿谨记律师为公共职务,非仅营生之职业,谋求当事人最大利益之同时,应兼顾公益。

    我愿遵守律师法,秉持良知与专业执行律师业务。

    我愿投身公益,促使公益彰显。

    ……

    乔可南语重心长:「陆洐之,你是我师父,亦是我最敬佩的律师,我敬你、崇拜你,也爱你。我只盼你……莫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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