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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不是。



    原来不是啊。



    



    花朝原本漫不经心把玩佛珠的动作骤然停住, 半边身子倾在椅外,探身去看沈栖迟。



    沈栖迟闭着眼,胸膛轻轻起伏, 仿佛睡着了。



    可他嘴角诡异地上扬着。



    月光斜斜落在他脸上,晦暗不清, 把那个笑衬得尤其瘆人。



    花朝额角沁出一层薄汗,盯着那点弧度,后背一阵阵发凉。



    攥着佛珠的手不自觉用力,院子里静得可怖,只能听见佛珠互相挤压出的嘎吱声。



    花朝越看心里越发毛。



    他坐直了一点, 指尖把扶手抠出几道浅浅的印子。



    不是真的发癔症了吧。



    花朝咽了咽唾沫, 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地上的人, 难得露出三分真实的不安:“喂,沈栖迟!”



    没人应。



    “沈栖迟!”



    花朝嗓子发紧,整个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珠子哗啦一下磕在椅子上。



    “没死。”沈栖迟慢慢睁开眼睛,瞳孔澄澈干净,倒映着月亮,哑声,“别把他吵醒了。”



    院子里重又静下来,老桂花树的叶子在风里沙沙响, 天上一颗星子从云后头露出来,孤零零地悬在屋脊上。



    花朝重新坐回去,慢慢靠回椅背, 嗤笑了一声。



    不就是舍不得嘛。



    有什么可舍不得的。



    只是没想到,观山霭对沈栖迟来说,竟能重到这个份上。



    他一直当那小漂亮是沈栖迟握在手里的一张保命符, 漂亮的小情人,贴心的小宠物,随便什么都好。



    宝物珍贵,与其带在身上时时刻刻怕坏了,还不如暂且找个地方放起来,省得哪天被旁人夺了去。



    倒不想……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两人时,半是嘲讽半是试探,说他是“合欢宗居然出了个情种”。



    一语成谶。



    不过也对。



    沈栖迟嘛。



    这个人向来贪心,明明是从合欢宗那种地方爬出来,偏偏性命要,自由要,连那点既不能果腹也不能护身的道德,都要攥在手里不肯放。



    如今,连爱也要了。



    什么都要,一样都不肯舍弃。



    偏他能活着。



    花朝手里一下下捻着佛珠,一颗,又一颗。



    一百零八颗佛珠,数了一圈又一圈。



    他花朝若是有一样舍不下的东西,早就活不到今天了。



    平白他空留一副皮囊。



    “舍不得就拉倒呗。”花朝忽然笑了一声,往椅背上一靠,又恢复了那副没正形的样子,长腿一叠,裙摆上的刺绣影影绰绰,“就您这命格,多带一个少带一个,阎王爷那本账上也差不了一笔。”



    反正他今天也是得罪死了沈栖迟,不差这一两句。



    沈栖迟没应。



    花朝脸上还挂着完美无缺的笑容,唇角弧度恰到好处,眸光却一点点冷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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