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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先生,您旗下随氏集团近年来多笔资金来源不明,请您跟我们走一趟吧。”



    男人对此没有丝毫响应,中年警察身边的小胖子刚要上前,却被抬手制止。



    中年警察俯身贴近男人口鼻,听到一句梦呓般的:“索林,索林杀了我儿子。”



    



    郑儒回到国内,洗漱一新后又是生意场上颇有威名的企业家,并且因为随氏倒台,近来在商场上可谓如日中天。



    就是他本人对此并没有表现出多好的心情,某次晚会过后,有人看到这位身价过亿的大老板蹲坐在一家倒闭已久,冷清得不行的门店前。



    起初还以为是看错了,汽车驶近,寒冬腊月下只穿一件薄薄衬衫的男人抬起头,露出凶兽一般锐利且野蛮的眼睛。



    徘徊已久的车辆驶离眼前,郑儒再次垂头,在他身边,是一只即便裹着西装外套也瑟瑟发抖的小约克夏。



    郑儒搓了搓手,想把他抱进怀里温着,但平时很亲近他的约克夏却异常抗拒他的触碰。



    这样反常的情况在郑儒从雨林回来的当天就有了。



    眯了眯眼,手指缓慢抬到鼻前,嗅了嗅,血腥味早已散去。



    嘴唇开合,他问:“又不是我杀了他,你跟我撒什么脾气。”



    郑儒又想到那天的情境,阿孜恐惧的眼神,尖叫一声后逃进雨林深处,他没有心思去追,也突然丧失了追杀她的欲望。



    他看到不远处瘫靠在石块边的林子墨。



    他们是同类,他知道林子墨根本就不会中毒而死,现在的模样又是为什么呢?



    郑儒脑子里有些乱,还有些沉,走到林子墨身边,这人已经看不到也听不到了,只在郑儒抬手按住他眉间红痣时,他挣扎着摸到郑儒的手。



    是带着温情的,因为知觉缓慢丧失,他认不出面前是他避之不及的人物。



    郑儒的心跳有些快。



    从他的眉间痣轻柔抚摸到颈侧,最后是胸膛,林子墨就是在这时彻底安静下来的,手臂无力下滑,被郑儒仓皇捞进手中。



    郑儒对这意料之外的情境沉默很久,很久之后,他才抽出匕首划开手掌,他手有些抖,鲜血擦着林子墨的唇角流下,就是涌不进嘴里。



    郑儒换了策略,张嘴给手掌伤口撕咬开,含住一大口血,喂进林子墨嘴里。



    这不是他第一次做了,做过之后只要等个几天,林子墨就会活过来的。



    最初几天,他是这样想的,没日没夜将林子墨拥在怀里,抚摸他,亲吻他,这样能让他身上短暂地留存下温度。



    但是林子墨的身体开始僵硬,因为郑儒固执地认为他没有死,只是陷入沉睡,并不用针对尸体的手段保护他,林子墨烂掉了。



    郑儒触碰他变得凹凸不平的肌肤,那块皮肤就黏在郑儒手上了。



    他想,哦,林子墨的身体坏掉了,所以他才不愿醒来。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郑儒从厨房找出一把剔骨刀,循着他眉心小痣凿出孔洞,他挖啊挖,翻啊翻,找啊找,却找不到那颗储藏在记忆最深处的,该死的红色宝石。



    那还能怎么办?那就把我的宝石给你吧,我的兔子。



    晚风轻拂面庞,凉凉的,有些紧绷,叫做小狼的约克夏早已跑远,郑儒轻轻触碰面颊,触到一片未来得及风干的泪,才知道自己哭了。



    心脏有些痛。



    利齿割过手心,刨除血肉,一颗莹绿色泽的宝石,就嵌在手骨正中。



    郑儒稍有停顿,但很快,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利齿叼住它,用力拽出。



    【我把宝石给你,你就能活过来了吧。】



    翌日清晨,天蒙蒙亮,有人经过这家倒闭已久的玩偶店,看到这名总是在电视上出现的年轻企业家瘫倒在地,送去医院,抢救无效。



    两天后,年轻企业家的尸体被切割成无数片。



    “天呐,难以置信,数据库对比,这颗心脏属于北美灰狼!”



    



    小学三年级之前,最让兰殊骄傲的一件事是他有姐姐,尽管家族给他和姐姐施加过大的压力,但姐姐总能忙里偷闲,带兰殊出去疯玩。



    兰殊记得,有天他和姐姐翘了晚课去家附近的公园玩,回来时两人被母亲好一顿数落,父亲回来后更是大发雷霆,说他们是家族之耻。



    兰殊兀自垂泪,泪眼朦胧中看到姐姐,却见姐姐朝他做一个鬼脸。



    兰殊噗嗤一声笑了,父亲转头一看,正看到姐姐未来得及收回的不端庄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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