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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序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感觉电动车猛地往前一送,一路风驰电掣,大哥不仅不减速还一边猛按喇叭一边加速,坐在后面的林序都有点汗流浃背了,生怕下一秒半路上突然窜出个人或者一辆车来。
“不是,要鞋!”
谢安屿两三步便下了楼梯,扶住了林序,旁边的大哥问了句要不要帮他把鞋给找回来,林序摆了摆手说不用,让他先走。
那大哥龇牙笑得合不拢嘴,“好咧好咧,我半分钟就能把你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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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也是不明白这小年轻是怎么想的,林序再三拒绝他也就不坚持了,一分钟不到赚了一百块,大哥开着他的小电驴美滋滋地回家了。
林序瞥了眼台阶,有点嫌弃地说:“谁要坐这里,脏兮兮的。”
他的视线又落在了林序抬着的没穿鞋的脚上,在日光下那露出的足背显得格外冷白。
他就不该穿着他珍贵的心爱的537拖鞋出来。
那大哥看了看,“5巷4栋……哎呀这边修路堵住了过不去,应该往那边拐弯然后直走,然后再右拐直接走,最后左拐直走。”
“真不用?你这……这也不好走路吧。”
刚好跟着导航走找不着路,林序干脆叫住他,“大哥,你等等,帮我看一下这个位置在哪儿。”
大哥还乐滋滋地说:“到了到了,怎么样,半分钟都没有吧。”
……好复杂,要长脑子了听不懂。
“真不用。”结果林序转头就恶声恶气地对谢安屿说,“你去把我的鞋捡回来。”
“看什么看,过来扶我。”
林序从手机壳里扯出一张钞票,“一百块,大哥你一分钟之内带我赶过去。”
啊啊啊啊他的537拖鞋!!!!
林序坐上了电动车后座,大哥说:“坐稳了!”
林序一边回头一边说,眼看着自己离那只鞋子越来越远了,一辆路过的小三轮还直接压了过去,林序当场差点昏死。
林序内心沉痛,心如死灰。
大哥:“……要不我带他去吧?”
主角出现了。
“我扶你坐下了吧。”
大哥没太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不用谢不用谢,马上就到了!”
林序扶着车下来,另外一只没穿鞋子的脚根本不敢踩地,只靠一只脚强撑着,那大哥看了眼,一脸疑惑地说:“耶?帅哥你鞋呢?”
林序忽然感觉自己的脚下一空,往后看了眼,连忙回过头喊道:“大哥,我鞋!”
林序要开始演了。
“不用,我就要他走过去。”
“序哥?”
林序回过头,只见背了个包的谢安屿正巧出来,穿着件发白的衬衫外套站在楼梯栏杆旁,垂着清隽的眉眼看他,脸上的神色一如既往地平和而淡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