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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时间当天上午,big hit娱乐在公司官网发布了一条简讯,宣布与某国际艺术家合作,为其即将到来的全球巡演提供“创新性舞台技术支持”。



    新闻稿中没有点名,但耐人寻味的是,big hit代表方时赫在之后的一场科技论坛上,被记者问及与s的竞争关系时,说道:



    “市场足够大,容得下不同的玩家。我尊重所有认真做内容的同行,也欣赏那些有远见、敢于突破传统框架的艺术家。有时候,看似竞争的关系,反而能推动整个行业进步。”



    突破传统框架的艺术家?



    是谁呢?



    底下评论议论纷纷,都在猜测方时赫是不是在暗指林亭玉,这或许会不会是林亭玉和big hit可能牵手前的一种暗示?



    如果只是舆论对推,公司高层还能坐得住。但在此新闻后,s股价比起月初,又下跌了53。



    这都快火烧屁股了,谁还坐得住?



    公司内部连夜召开紧急会议。



    他们几乎可以确信林亭玉与big hit之间存在交易!不然如何解释大黑在当下这个敏感时刻释放善意。



    会议决定双管齐下。



    一方面向检察机关提交材料,要求调查林亭玉可能存在的“背信罪”与“不正当竞争”;



    另一方面,准备向法院申请禁止令,阻止她与big hit的任何合作,并,不限国界!



    然而,第一步就遭到了意料之外的阻碍。



    s委派的律师前往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递交调查申请,案件被分配给一位新上任不久的法官白善宇。



    这位年近四十的法官毕业于首尔大学法学院,曾是多年的律师,以“注重程序正义”和“对媒体审判持谨慎态度”著称。



    白法官仔细翻阅了s提交的厚达两百页的证据材料,在第二次听证会上提出了几个问题:



    “s公司指控林亭玉女士投资big hit娱乐,但提交的这些资金流向图,为何只追溯到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基金公司就中断了?有什么证据证明此基金公司与林亭玉女士有关?”



    “s声称林女士利用s资源为个人牟利,但这份2015年的会议纪要显示,当时公司明确同意她成立个人工作室处理海外业务。这如何构成背信?”



    “还有这些所谓的‘内部人士证言’,证人全部要求匿名,且没有提供任何可核实的身份信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4条,这样的证据效力需要审慎评估。”



    委托律师队伍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本应该只是走个过场,毕竟娱乐公司对旗下艺人提起诉讼时,法院通常会给面子。类似的程序他们甚至走了不知道多少次。



    可冷漠的白法官用官方而陌生的语气说:“我会批准对部分明确、具体的财务往来进行调查。但关于‘不正当竞争’和‘背信罪’的指控,证据链太薄弱。在你们提供更确凿的证据前,我不会签发任何可能限制公民商业自由的禁止令。”



    退庭后,代表林亭玉出席的金慧敏律师冷静地颔首离去,徒留s律师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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