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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那样,青年说:“还有,一大锅。”
天空闪着星星,比起灯光无数,却显得遥远了,程翎东骑着自行车,遥遥奔驰在这无边夜色。
程翎东看着她。
说着,拿医院的纸杯分给那一份。
牵我酒吧已经基本恢复正常。
姑娘被他逗得笑声清脆:“叫我戴戴就好了,他们说,你叫东子。”
“行,我帮你跟老千说一声,以后给你留个好位置。”
怎么能这么好喝,绝对是恰到好处的调味,食材又是程翎东挑过的新鲜的,真是鲜甜到极致了。
看到青年进来了,她笑一下,走上去:“昨天谢谢你,我都吓傻了。”
“真的。那,你的翎是哪个翎?”
可是喝到一半,又舍不得。
大叔连忙站起来:“不用,我去吧,这位先生吃过没有?”
他习惯了当明星,习惯了那些年为了他的颓废精致人设少吃,毕竟上辈子,那些造型又刁钻又严苛,他胖一点就废了。
“我自己烧的,你尝尝,喜欢可以多喝一点。”
做饭的人,是喜欢看别人吃自己的饭菜吃得好的,程翎东又有点毛病,吃不下很多,自然更爱看了。
这类歌迷,程翎东不是没见过,他们热忱,爱得炽烈,有的很长情,有的来得快去得快。可这个时候,就有了这样一位歌迷朋友,他还是觉得很欣喜的。
程翎东等会还去酒吧,又晚了,他也不愿意吃饭了,就拒绝了。
戴戴看着他,认真说道:“我要做你的头号粉丝。”
这是程翎东给他的。
怕给人撑死了。
两碗了,程翎东看着还要张口的男孩,说:“过几天还来,别喝了。”
因为昨天那长发的姑娘却坐在正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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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没有几个客人。
是他的心。
程翎东的胃和身体,都不是问题的所在。
觉得这女孩胆量说小不小,说大,不算大。
齐铮就低下头,脸和脖子和耳朵,全红完了。
爱喝汤的人都知道,这汤绝对好喝。
“谢谢。”
“羽毛的羽,一个令。”
那大叔很拘谨,也喝了口,顿时眼睛亮了,小口小口却不间断地喝着。
他顿时扬起了碗,喝得很快,咕咚咕咚的下去了。
客流量经过那么一程,下滑得厉害。
程翎东进去却一愣。
“晚饭吃过没有?我去给你们打?”
“嗯,程翎东。”
莲藕排骨汤,清透鲜亮的,几乎没有油脂,只有一丁点油花浅浅漂浮。
姑娘在按键手机里,认真地打下他的名字。
男孩一口气把汤喝完了:“再来。”
“吓傻了还敢来,女侠,没傻。”
展示给他看:“这么好听的名字,怎么能叫东子,简直浪费了。”
齐铮顿时心里不太舒服。
所以,他下意识觉得自己不能吃那么多。
齐铮满怀期待地喝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