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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确是杀过,杀过自己,算吗。
有种带着腥气的惊悚之感吧。
==========作者有话说:==========
青年跑过去,把她扶出了酒吧。
老千是白手起家的人,身后没有背景,但也有几个朋友,他让程翎东赶快离开就是。
跟杀过人似的。
程翎东就苦笑一下。
四周仍然混乱,相互殴打又或者拳头和酒瓶一起落下。
程翎东看到那个长发的女生,她肯定没遇到这种事,现在害怕地动不了。
只是可惜,这女孩没有能听完这夜的歌曲。
不仅仅是他自己的生命。
而在上辈子对他的模糊印象里,只知道他后来没来酒吧了。
又马上转身。
在混乱里,顾客被疏散出去。
都和这对奇怪的人无关似的。
那孱弱的青年,这一刻有种阴森的冷。
反而有些嗜血似的冷漠亢奋。
只要时不时来上几次。
程翎东把他拎起来,混混们想再围上来。
他想,滥好人又怎么样,总没杀人放火,总没为了钱把别人杀了。
比起那男孩的狠,居然更让人后背发凉。
程翎东拖起满头血的男孩,朝着酒吧外走去,就这样,没有人拦他。
这男孩,程翎东想起来他是谁。
没有人敢。
让混混们不敢再下手。
挺拔痞气的年轻鼓手,直接跳下台和那群小混混打了起来。
只有地上破碎的玻璃渣子,在青年脚下发出难听声音。
他只是一个害怕死得不值得的人。
如今,他冷笑一声。
后来老千说,你那眼神真吓人。
现在才想起来。
这一夜,这个冲动的人和混混斗殴。
牵我酒吧被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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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钱疏竹说他是滥好人。
被围殴的男孩已经满头血,身上也有伤口。
身材高大矫健,气质是像一只猎豹的锐利凶狠。
他是不能袖手旁观的。
给大帅哥两个耳光
有混混找场子,这也是同行竞争之间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下手不说,那气质就够唬人的了,居然被好几个混混围住了,也没有一丁点害怕的样子。
地狱里爬出来似的。
青年冲进去,他不怕死,他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毕竟一个瘦弱的人,费劲地拖着另一个血流一脸的家伙,一步步往门外走去。
他是牵我酒吧固定乐队的鼓手,程翎东对这个男孩还记得丁点儿,是刚刚上场的时候抽烟,好像被这男孩看了一眼。
青年却看到了里面和混混打架的男孩。
如今,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要死在自己眼前。
必然对酒吧的生意造成打击。
程翎东是这样想。
不治身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