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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的确是杀过,杀过自己,算吗。



    有种带着腥气的惊悚之感吧。



    ==========作者有话说:==========



    青年跑过去,把她扶出了酒吧。



    老千是白手起家的人,身后没有背景,但也有几个朋友,他让程翎东赶快离开就是。



    跟杀过人似的。



    程翎东就苦笑一下。



    四周仍然混乱,相互殴打又或者拳头和酒瓶一起落下。



    程翎东看到那个长发的女生,她肯定没遇到这种事,现在害怕地动不了。



    只是可惜,这女孩没有能听完这夜的歌曲。



    不仅仅是他自己的生命。



    而在上辈子对他的模糊印象里,只知道他后来没来酒吧了。



    又马上转身。



    在混乱里,顾客被疏散出去。



    都和这对奇怪的人无关似的。



    那孱弱的青年,这一刻有种阴森的冷。



    反而有些嗜血似的冷漠亢奋。



    只要时不时来上几次。



    程翎东把他拎起来,混混们想再围上来。



    他想,滥好人又怎么样,总没杀人放火,总没为了钱把别人杀了。



    比起那男孩的狠,居然更让人后背发凉。



    程翎东拖起满头血的男孩,朝着酒吧外走去,就这样,没有人拦他。



    这男孩,程翎东想起来他是谁。



    没有人敢。



    让混混们不敢再下手。



    挺拔痞气的年轻鼓手,直接跳下台和那群小混混打了起来。



    只有地上破碎的玻璃渣子,在青年脚下发出难听声音。



    他只是一个害怕死得不值得的人。



    如今,他冷笑一声。



    后来老千说,你那眼神真吓人。



    现在才想起来。



    这一夜,这个冲动的人和混混斗殴。



    牵我酒吧被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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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辈子,钱疏竹说他是滥好人。



    被围殴的男孩已经满头血,身上也有伤口。



    身材高大矫健,气质是像一只猎豹的锐利凶狠。



    他是不能袖手旁观的。



    给大帅哥两个耳光



    有混混找场子,这也是同行竞争之间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下手不说,那气质就够唬人的了,居然被好几个混混围住了,也没有一丁点害怕的样子。



    地狱里爬出来似的。



    青年冲进去,他不怕死,他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毕竟一个瘦弱的人,费劲地拖着另一个血流一脸的家伙,一步步往门外走去。



    他是牵我酒吧固定乐队的鼓手,程翎东对这个男孩还记得丁点儿,是刚刚上场的时候抽烟,好像被这男孩看了一眼。



    青年却看到了里面和混混打架的男孩。



    如今,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要死在自己眼前。



    必然对酒吧的生意造成打击。



    程翎东是这样想。



    不治身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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