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2/2)
“必须赢。而且要赢得干净。”
他先叫来心腹侍卫统领,低声吩咐:
布置完这些,他才坐回案前,提笔给京中几位可靠的同年与上官写信。
供词写得极短,只强调“被禁锢、被殴打、寻求解救”。写完后,唐之谦亲自过目,确认没有一处会引出她的过往,才收起来。
同一时间,他已派人去陈大哈原先住的街坊,只收集相对安全的证言:平时打骂女人、不让她出门、对孩子态度恶劣。至于更私密的折辱,一概不取。
“即刻让官医重新查验陈大哈的伤。记录写成——因拒捕、持械反抗,捕拿过程中为制伏而致伤。所有在场的人,口径统一:当时他正在对一名女子施暴,我等到场制止,他激烈反抗,过程中受伤。不准有人再说‘私刑’二字。”
他低声对自己说:
接下来的几日,官场上的风向开始悄悄转动。陈大哈被正式以“拘禁良人、拒捕反抗”等罪收监,伤势被记为制伏所致;陈家的状子则因“诬告”嫌疑被压下审查。袁圆的供词简洁有力,邻里证言也只指向打骂与限制自由,没有人再追问更隐秘的过往。
统领应下,立刻去办。
陈大哈既已涉嫌拐卖、拘禁良人,其家人却仍称受害女子为“陈妻”,并借机诬告朝廷官员,当依律反坐。
唐之谦站在窗前,看着内室隐约的灯火。袁圆大概还醒着。他知道这套布置并不能抹去她受过的苦,却至少能把那些苦锁在最小的范围里,不让它们变成她日后被指摘的把柄。
“圆圆,我需要你配合写一份供词。内容很简单——你因故流落,被陈大哈以欺骗手段带到温州,长期被他拘禁、打骂,不许与外人接触。近日才得以求救。其他的,一个字都不必提。唐府、我、那些年的事,全部不要写。”
唐之谦站在这一连串运作的中心,神色冷淡,手段却滴水不漏。
他特意把陈大哈案与自己原本的公干捆绑在一起,降低单独被盯上的风险,并请对方帮忙在刑部与相关衙门定调,尽快结案。
写完信,他又另拟了一份给温州府衙的公文,正式反诉陈家诬告。文中语气强硬:
“奉旨查办沿海走私期间,顺带破获一起长期拘禁良家妇女的案件。人犯陈大哈拒捕反抗,捕拿时受伤。其家人不知反省,反诬告承办官员强占民妻,显属诬告。”
信中将此案定性为:
袁圆看着他,眼神复杂,最终还是极轻地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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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吹熄了灯。
一切安排停当,已是后半夜。
接着,唐之谦进内屋去见袁圆。他没有让她多说那些不堪的细节,只是握住她的手,声音放得很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