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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像那只兔子,但是不管他喜欢还是不喜欢你,你的下场都不会变的。”
“是。”陆诚却特别坦然地承认了下来,“我和他早就没了兄弟情分,也不只是因为他挑断了我的脚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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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陆烬当时反应淡淡,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摸到陆诚的房间,捆住他,将他的脚筋挑断。
“别觉得二哥在吓你。”陆诚轻笑一声,“听不听一个故事,我想这个故事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你,关于他的初恋。”
他是个乐天派,整天笑嘻嘻的,和谁都能聊两句,有时候被一些世家子弟刁难了也不生气,转头就忘了,隔天又嬉皮笑脸的了。
“他发泄完怒火就走了,丢下痛得昏迷又失血过多的我,导致我差点没救过来。”
“那时他多大来着,十八岁?”陆诚回忆着。
“今天把你带出来,你一定在心里面设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对吧?”陆诚举例:“比方说我要对他不利之类的。”
白晓隽平民出身,但天赋极高,尤其擅长近身格斗和狙击技巧,是被破格录取进军校的。
不止是逃离这个包间。
“我想,如果你继续这么坐以待毙,最终动手的可能还不是李家,而是他亲自下手。”
大多数人也听闻过陆烬小时候的事迹,对他敬而远之。
那时陆家风头正盛,但陆烬可没有沾光,他 12 岁入军校,一路摸爬滚打,靠实力说话。
温星哪敢承认。
兔子即将遭难,陆诚不忍心。
于是乎,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军校里都在传,他想巴结陆烬,每天上赶着给陆烬当狗腿子,买早餐、收衣服,鞍前马后。
他看不清陆家人,看不清陆诚,也看不清陆烬,更看不清自己。
除了一个人——白晓隽
班里不乏富家优秀子弟,但陆烬向来独来独往,不和他人结交。
“它只会生不如死,我偷偷把它放走了。”陆诚说:“我骗他说我把兔子杀了,我好歹是他哥,大不了挨他几拳头呗。”
这样的性格让他人缘还算不错,身边不缺朋友。
陆诚说到这里暂且顿住没往这个话题继续,而是带去另一个方向。
寝室一共四人,白晓隽很快就跟其他两人打成一片,唯独陆烬,始终没给他什么好脸色。
直到一次分寝,他被分到陆烬所在的宿舍。
“有一次,不过佣人路过,那只兔子饿得不行,便追着佣人路过的痕迹闻,他看到了,就要找刀子削兔子鼻子,每一个人敢拦着他。”
秉承着只要脸皮厚,铁杵磨成针的原则,白晓隽不相信有自己搞不定的朋友。
陆诚仔细描述那只兔子有多可爱,多温顺,多可怜。
温星咬紧牙关,看向窗外,他有点想逃了。
那个鼻梁上有痣的男生。
温星听得心惊肉跳,陆诚口中的版本截然不同,但不管哪个版本都很可怕,他咽了咽口水,隔着衣服握紧了自己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