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三大队大队长——陈彬】(3/3)

    “来我办公室吧,有些情况,我和你详细说说。”

    他指的是隔壁那间副支队长办公室。

    王志光的办公室比陈彬那间略大一些,约有二十来个平方,但陈设同样简单。

    除了标配的办公桌椅、文件柜、待客沙发和茶几外,最显眼的就是茶几上那套王志光用了多年、边角都有些磨亮了的紫砂茶具,透着一股老刑警的随性和念旧。

    会客沙发前的茶几上,早已摊开放着一份用牛皮纸档案袋装着的、厚度可观的案卷卷宗。

    显然,王志光早有准备,就等着陈彬今天来谈这件事。

    “坐,小陈。”

    王志光示意陈彬在沙发上坐下,自己则走到墙边的铁皮柜旁,拿出一个热水瓶和一个茶叶罐,开始熟练地烧水、温杯、洗茶、泡茶。

    “先看看卷宗,大概了解一下情况。咱们边喝边聊。”

    陈彬没有客气,点点头,在沙发上坐定,伸手拿过那份沉甸甸的卷宗,打开封口,抽出了里面的材料。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份关于南元洗煤厂搬迁及新厂区建设情况的简要报告,并非案卷主体,但作为背景材料附在前面。

    陈彬快速浏览:

    南元洗煤厂,原址位于城西区老工业区,因设备老旧、环保要求及城市规划调整,于今年(1992年)年初完成了整体搬迁,新厂址位于新江区规划的工业园内。报告提及搬迁理由包括【适应经济发展需求】、【优化产业布局】,以及一句颇有点官方套话但意有所指的话——【带动分区经济发展,盘活新区土地资源】。

    在报告末尾的【项目主要监管及协调单位/负责人】一栏里,除了新江区政府的相关领导外,陈彬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常瑜。

    接下来,是本案的核心起始文件——接(报)警案件登记表。

    报警时间:一九九二年五月三日,晚上十一点左右。

    报警人:蒋旭东,男,四十二岁,南元洗煤厂保卫科科长。

    接警单位:南元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

    简要案情(根据蒋旭东陈述整理):

    洗煤厂年初搬迁后,厂里在进行资产盘点和损耗统计时,发现有近千斤煤炭对不上账,存在缺失。

    当时,厂保卫科内部进行过调查,但初步结论倾向于将其归咎于【搬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遗漏】,或者【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并未深入追查,也未正式报案。

    五月一日当晚,洗煤厂在新厂区举办【五一劳动节职工文艺晚会】。

    作为保卫科长的蒋旭东,觉得晚会节目无聊,便和科里几个关系近的同事提前溜回保卫科值班室,喝酒、打扑克。

    晚上十点多,蒋旭东喝多了啤酒,出门到办公楼后面的僻静处解手。

    这时,他隐约看见有三四个人影,鬼鬼祟祟地往厂区深处的运输车间方向摸去。

    蒋旭东起了疑心,仗着酒劲和对自己地盘的熟悉,悄悄跟了上去。

    在运输车间外的阴影里,蒋旭东借着远处晚会隐约的灯光和月光,看清了其中一个人的脸——正是本厂的老司机,丁大年(即后来心脏病突发死亡的嫌疑人)。

    蒋旭东看到是厂里自己人,虽然觉得他们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里有些奇怪,但想着可能是加班或者有别的事,加上自己喝了酒尿急,就没太在意,也没现身询问,解完手就回值班室继续打牌了。

    第二天上午,蒋旭东酒醒后,联想到之前煤炭短缺的事,心里不踏实,又去煤场和运输车间附近转了一圈,果然发现又有新的煤炭缺失痕迹!他立刻怀疑昨晚看到的丁大年等人有问题。

    但是,丁大年是厂里的老员工,而且跟厂长有点远房亲戚关系,在厂里也算有点根基。

    蒋旭东觉得自己一个保卫科长,没有确凿证据,不敢轻易动厂长亲戚,怕打草惊蛇,也怕惹麻烦。

    思来想去,蒋旭东没有通过厂里正规渠道报告,也没有拨打110,而是直接找到了自己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的朋友。

    这个朋友,不是别人,正是三大队的刑警——牛年。

    蒋旭东向牛年私下反映了情况,认为厂里内部有人监守自盗,且可能形成了团伙,希望警方能秘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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