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案件定性】(2/2)

    一个关键性的证据显现出来——bb机!

    听完陈彬的分析,王志光如梦初醒,看向对方的眼神也越来越炙热。

    陈彬眼眸一亮:

    【他对作案流程有清晰的规划和执行步骤。】

    难道事发前徐子茜有什么反常吗?

    其三,则是前两种可能性的混合,但这需要制定极其周密的计划。”

    为什么凶手能准确无误的蹲到徐子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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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志光将总结记录在册,眉头一皱:“但有点不太对既然是谋杀,还是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凶手要选择在这个巷子行凶?”

    【凶手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非常充分的时间准备工具,甚至可能提前踩点。】

    “就在这争分夺秒的混乱瞬间,首要任务是赶紧先逃,一旦被发现,歌舞厅的众人一定会围上,他想跑也跑不了,就别说清理尸体了。”

    王志光认为陈彬能做到这一步,就已经是一名成熟的刑警,人无完人以后可以慢慢调教。

    那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紧迫感足以让任何冷静的人慌乱一瞬。

    寂静巷子里刚溅上滚烫的鲜血,致命的动作完成,凶手正准备进行下一步时,一墙之隔传来清晰的人声。

    【反侦查意识强,但应急处理能力在高压下出现纰漏。】

    不过王志光还是笑容满面,立马站起身来拍了拍陈彬的肩膀表示肯定:“不过小陈你确实是做刑警的好苗子,条理清晰,逻辑通顺,顺着证据还会举一反三。”

    几个问题汇集在脑海中,陈彬的思路却愈发清晰了起来,案发前的记忆也慢慢浮现出来。

    “按照逃跑路线,必定经过还在营业的景秀放映厅,身上那件用于防护的衣物沾染了血迹就有被发现的可能,他就只能躲在那片废墟中赶忙脱下,装在箱子里带走。”

    难道案件现场本身有什么特定性吗?

    不置可否,现场的各种因素太多了,凶手在有事前准备的情况下,行凶地点为什么不挑选更偏僻的地方?

    “有三种可能:其一,凶案现场本身具有特殊意义。

    “先不说现场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就说有可能蹲一晚上也不见得死者会单独出来。”

    毕竟对于一个从未接触过任何刑侦训练的新人来说,能做到这一步实属不易。

    王志光果然是老刑警,提出来的问题一针见血。

    陈彬皱眉沉思案件的细节。

    但刑侦就是得吹毛求疵。

    计划被打乱,凶手立刻意识到时间不够。

    在有限的证据中思索出各种各样的思路,再用后续证据一条条反推,最终找到最正确的结果。

    拖拽尸体、打开箱子、塞入、再拖行……这些动作在昏暗中的环境中操作需要时间,而且慌乱中必然发出声响随时可能惊动后厨的人出来查看。”

    多数谋杀案不外乎情杀或仇杀,这类凶手报复心极强,往往会选择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地点行凶。

    其二,除了凤凰歌舞厅,凶手可能根本没有接触死者的其他途径。

    陈彬在桌子上翻找出凶手的逃跑线路的照片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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