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2)

    这就是那两身他从别人手里买来的麻料衣裤,样式就是村户人常穿的短打,尺寸都有些大了,他一一加固原有的补丁,改小后洗干净,索性天热,干得也快。

    曾如意连看数眼。

    趁早间凉爽,快些赶路,到时在码头坐上船,之后就好说了。

    而今到了乡下,弃了幞头,发丝仅用布带束起,再配上这短褐衣衫,看打扮全然和过去那个书生郎没了关系。

    常霄笑了笑,随口道:“走得急,这不忘了个干净,看来今日合该来照顾您老生意的。”

    金堤河向西汇入大运河,直通府城。

    常霄了然,这是让他试衣服的意思。

    等船稍微速度快些,风灌进来后才好起来。

    干完活回到屋内,曾如意正坐在床边整理刚从院里收回的衣裳。

    老妇教他说得乐呵。

    等到做了生意,手上宽绰些,不单要再买份像样谢礼给里正一家送去,也该给小哥儿买点东西。

    常霄看了看关上门的屋门,又看了看手里的裤子,不由无奈地扯起嘴角。

    常霄记下,微微颔首。

    他站在原地,气也不喘地喝了一半下去,方觉得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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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舱里挤挤挨挨,常霄上来得晚,只分到个角落,真正是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禽毛味、汗水味掺上脚臭味,熏得他睁不开眼。

    但不得不承认,好看的人无论穿什么,都像是那么回事。

    三两下换好,古代的衣服放量大,不似现代的那等贴身裁剪,宁大勿小,只要不是差得离谱,都能穿上。

    “我尽量早去早回。”

    “一把年纪咯,赚点辛苦钱罢了。”

    索性先打听了码头的方位,沿路朝那处走的时候,拦下一个肩挑架子卖葫芦的小子,讨价还价后,花十文钱买了个能当水囊的大葫芦。

    裁下来的布料也没丢,拼一拼做成了块包袱布。

    鸡叫三遍,天光渐亮。

    这东西早晚都要买,出门卖货时用得上。

    他见人进来,抖开其中一件,站起来递给对方。

    略歇半晌,常霄抱着还剩一半水的葫芦赶去码头,正遇上一艘船扬帆将行。

    他和曾如意在这方面的相处着实尴尬,因屋里只一张土床,两人不得不头朝两边,脚对着脚睡。

    接着去茶摊,劳人家先灌点茶水进去涮两下,而后打满一壶。

    他扶着窗框,遥望起沿岸景色。

    得知他要去莘县县城,又无占地方的货物,单收了十文船资。

    他小幅度地点了点下巴,掩去眸中情绪,上前细看改过针的几处,见全都妥当,又把裤子拎起来,放在常霄手上,然后指了指门口的方向,直接避了出去。

    最开始他还担心和曾如意交流不便,后来证明靠着简单的手势及笔谈,并不耽误什么。

    他做饭手艺不佳,只能包揽点其余力所能及的家务。

    原主这体格着实不怎么样,加上几日前才病了一场,本该个把时辰走完的路,生生多走了一炷香。

    更别提洗漱、更衣,都要各自回避。

    年轻的郎君模样俊俏,穿绸衫挥折扇时,若赶着甚么上元灯会去街上走一圈,怕是能收着不少香帕、荷包。

    明天常霄就要带走过去的旧衣,现在身上的穿不得了。

    他脱下身上书生式样的圆领襕衫,套上褐色短衣,顺势原地转了一圈,问道:“瞧着如何?”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之际,能有个人在身边陪伴,在吃穿上帮衬,是他的幸运。

    流经莘县的河叫金堤河,其下又分出好些支流水路,譬如船正行驶的这条,便叫马桥河。

    翌日。

    远远瞧见人来人往的草市时,简直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口中也焦渴难耐。

    真正走起来,速度比他设想得还要慢。

    ——

    常霄打着哈欠起了床,洗漱后匆匆吃过早食,跟曾如意打了个招呼后便出门。

    他在心里回忆了一遍里正告知的路线,从寨子村去草市将近二十里路,要步行一个时辰。

    细看针脚,细密平整,可见曾如意的针线活很不错。

    老妇袖手坐回杌子上,看他道:“这是赶了远路?后生出门没点章程,怎也不晓得带水嘞。”

    两人安静地用罢一顿饭,饭后常霄收了碗筷去刷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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