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2/5)
“在现代社会,婚姻自由是基本原则。结婚必须双方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现代法律上没有强制力。”
张桂兰瞪大了眼睛:“一人一半?那要是男人挣得多女人挣得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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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出声的人不说话了。
方干事待他们结束这一场辩论之后才接着往下讲:“跟婚姻自由紧密相关的还有离婚自由。在现代法律里,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感情破裂、长期分居,都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
“我们且不谈父母是不是真的比儿女有见识。但即便是更有见识不代表有权力替儿女做一辈子的决定。”齐红霞见过无数案例,想也不想地反驳,“父母可以给建议,可以帮儿女把关,但不能代替儿女做决定。说到底,跟那个人过一辈子的是儿女自己,不是父母。倘若儿女自己不愿意,父母硬塞过去,日后过不好,父母能替他们受苦吗?”
底下嗡嗡声响成一片。那些一辈子都没听过这种话的妇人们,有人震惊,有人沉默,有人眼睛里亮晶晶的。
“那岂不是乱了套了?”有人忍不住出声。
“好问题。”方干事推了推眼镜,“现代社会有很多配套制度”
这番话倒是让金师爷有些意外。他本以为齐红霞会直接否定古代的一切,没想到对方却承认了古代的合理性,于是他朝齐红霞拱了拱手,也没有再说什么。
“可父母总比儿女有见识,年轻人一时冲动,嫁错了人怎么办?”
“当然是因为你们结婚后就成为了一个整体。”齐红霞一直战斗在第一线,“你们那时候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可如果没有女人在后院替你维系整个家庭,那你能安心在外面赚钱?”
下面坐着听课的人都精神了,婚姻的一应事宜也是他们相当关心的。
他又详细讲了现代社会对于家暴的一些监管和监督制度,然后讲其实现在社会上对于家暴单独列出来作为一项罪名也是有争议的,在执行层面上很容易和稀泥,应该直接归于相对应的罪行。最后,还顺便提到了婚姻相关的一些法条。
有人问:“可家庭暴力毕竟是发生在别人家里,倘若有妇人被丈夫打了,她也不敢报官,邻居也不敢管,那这法律不就成了摆设?”
“怎么个乱法?”这次站出来的不是方干事,而是陪着组中几人来旁听的齐红霞,“两个互相喜欢的人结婚,相亲相爱过日子,怎么就叫乱套了?”
下面的哗然声这次可比刚才大多了。很多人虽然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安置区生活,经历过了放奴、放归妾室以及其他一些相关事件的洗礼,知道这边婚姻要自愿,年龄要二十或二十二,但此刻依然会觉得这样的规定有些不合常理甚至是有些荒唐。
“家产方面,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因为法律认为,妻子在家做家务、带孩子,虽然没有直接挣到钱,但她的劳动同样支撑了家庭,有权分得一半财产。”
齐红霞对金师爷还是颇为尊敬的:“金先生说得对。所以,婚姻自由不是一个孤立的条文,它需要一整套社会条件来支撑。在现代社会,女子和男子一样上学、工作、社交,她们有机会认识各种各样的人,有能力判断谁适合自己。所以婚姻自由是有基础的。你们的时代没有这些条件,所以父母之命在那个时代有它的合理性。但既然大家现在到了现代,这些条件会逐渐建立起来,婚姻自由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婚后挣的,不管谁挣得多,都属于共同财产。”方干事重复了一遍,“同时,法律也保护大家的婚前财产。”
“凭什么啊?”有人忿忿不平。
但金师爷却又有话要说:“齐主任,在下同意您的道理。可在下也想为古人说几句公道话。在我们那儿,父母之命并非全是因为父母独断专横,而是因为我们那个社会,女子能见到的男子极少,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根本没有机会认识什么人。倘若不靠父母替她把关、替她挑选,她又能去哪里找到合适的人?”
这一下,全场直接炸了,不管是男人们还是女人们都瞪圆了眼睛,反应比刚刚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