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2/2)
“我是公司法务。公司需要赢,不需要你给对方送歧视证据。”
“我这是陈述事实。”
陆灼翻开材料。
沈听晚低头,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
“你是律师?”
陆灼抬手,把王经理面前的杯子往旁边挪开,杯底在桌上划出很短一声。
王经理闭嘴了。
“培训记录在哪里?”
“王经理,少用情绪词。”
王经理皱眉。
王经理嗤了一声。
“对方承认合理便利是争点。”
“王经理。”
“撤回评价?那以后谁都拿听力问题来要条件,公司还管不管了?”
秦珂接过表。
陆灼把一页绩效表推到中间。
王经理看向她。
“陆总监,你是哪边的?”
她翻开劳动合同,正对着沈听晚的方向。
秦珂开口。
“恒越的抗辩方向,不应当建立在听障员工‘不该来’上。我们只讨论公司是否提供过便利,员工是否仍不能胜任,解除程序是否合规。”
她说到关键条文时,身体微侧,唇形完整露给沈听晚。
“备注归备注,总不能每句话都给他写小作文。车间那么忙,谁伺候得起?”
“可以调取。但赔偿金额二十万没有依据。”
王经理的嘴张了张,没再出声。
陆灼合上文件夹。
沈听晚看着陆灼的唇。
秦珂的脸沉下来。沈听晚的笔尖压穿了便签纸。
“王经理,员工要的不是特权,是把你们说过的话写下来。”
“事实写在纸上。许建连续两个月返工率高于组内平均,三次未响应安全提示,主管有记录。公司解除依据是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律师助理。也是听障者。”
“那他听不清可以举手啊。他不说,公司怎么知道?”
“你再把‘伺候’这个词说一遍,我会建议公司更换谈判代表。”
空气被这句话扎出一个口子。
秦珂看完,顺着往下压。
“陆法务,这份培训无法证明公司针对听障员工做过有效传达。口头宣讲对听障员工本身就有门槛。”
“按流程来。”
沈听晚抬头看他。
沈听晚抬头,第一次开口。
陆灼也抬头,目光却落在经理面前的水杯上。
沈听晚翻到入职体检页,推过去。
王经理压低声音。
“秦律师,别一上来扣帽子。公司招他的时候已经够包容了,总不能为了一个人拖慢整条线吧?企业不是慈善。”
“《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当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合理便利不是无限迁就,也不是口头善意。它需要可执行、可记录、可复查。”
她的语气很平,像昨晚在车里说“工作归工作”的人,被今天这身衣服重新封进了壳里。
“既然陆法务认可争点,那我们要求调取车间安全提示记录、培训课件、调岗沟通方式和许建书面反馈。”
秦珂翻材料的动作停了半拍。
经理靠到椅背上。
秦珂带着沈听晚坐下。
秦珂把纸压在掌下。
陆灼开口时,语速比刚才低了一档。
陆灼又抽出一份材料。
“没有文字材料,没有确认反馈。”
沈听晚把工作牌放到桌上。
王经理坐不住了。
“我们可以谈数额,前提是公司撤回‘不服从管理’的解除评价,出具非过错离职证明,并补发违法解除赔偿金。”
王经理被堵了一下。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秦珂翻了两页,递给沈听晚。沈听晚低头看,培训签到表上有许建签名,但课程形式写着“口头安全宣讲”。备注栏空白。
“体检报告写了听力障碍,面试记录也有备注。公司已知。”
陆灼把笔放下,看他。
陆灼继续。
她在纸上写给秦珂。
“恒越方面,我们还是希望先确认解除理由的合法性。许建入职时公司已知其听障情况,后续未提供必要沟通支持,直接以效率低解除劳动关系,我们认为存在歧视性处理。”
秦珂说:
“这里。”
她发音仍有些硬,但句子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