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水利公债和钢铁基地建设债(1/3)

    水利公债和钢铁基地建设债

    晋兴银行那栋气派的欧式大楼门前,连日来人头攒动,比年节时的庙会还要热闹几分。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不同于往常的躁动与期盼。

    高悬的鎏金行匾下,新张贴的两份巨幅告示,如同磁石般吸引着各色人等驻足观望、议论纷纷。

    告示的纸张簇新,墨迹厚重,盖着晋兴银行鲜红的骑缝大印和苏婉贞行长私人的朱砂小印,昭示着其不容置疑的权威。

    左边告示,标题赫然:

    “晋城县水利建设公债发行章程”

    告示正文条理清晰:

    发行总额:壹佰萬圆整(1,000,000圆)。

    债券面额:分壹佰圆、伍佰圆、壹仟圆三种。

    债券用途:专项用于晋城境内新建之官办蓄水水库(名称、地点待县衙勘定后公布)。款项用于库区征地补偿、坝体修筑、引水渠开挖及闸门设施。

    期限与利率:五年期。年息陆厘(6),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担保与偿还:本公债以晋城县衙税收(特指新增之工矿营业税及部分厘金)为第一偿还来源,以建成后水库之特许用水权收费为第二偿还来源及实物收益担保。

    权利归属(核心):

    水库本身及其附属设施,其所有权、管理权、维护责任,永久归属于晋城县政府。

    债券持有人,依其持有债券之份额比例,共同享有该水库建成后之优先用水权及定额用水权!

    细则载明:在保障民生基本用水前提下,持债人(个人或商号)可凭债券凭证,以低于市价三成之优惠水费,优先购取定额生产、灌溉或商业用水,用水额度与其持债金额挂钩,五年内有效,可转让。

    发行机构:晋兴银行(代理发行、兑付)。

    认购起始日:即日起。

    右边告示,气势更为雄浑:

    “领航者实业公司钢铁基地专项建设债发行章程”

    告示内容同样详实:

    发行总额:库平银壹佰萬两整(1,000,000两)。

    债券面额:同水利公债(壹佰两、伍佰两、壹仟两)。

    债券用途:专项用于领航者公司所属之枯树林钢铁联合体一期项目之配套工程建设:

    矿场及厂区大规模土地平整、地基夯实。

    厂区连接晋长新路之专用高标准货运道路(长约10里)。

    钢铁基地自备之生产与生活用水水库(库容、地点位于枯树林区域内)及配套输水管网建设。

    厂区核心生产厂房(高炉车间、平炉车间、铸造车间、机修厂)之土建工程。

    厂区办公房舍、技术员及高级工人住宅区、普通工人集体宿舍营建。

    厂区内部道路、排水、简易绿化。

    (注:明确排除设备采购,设备款另有安排)

    期限与利率:八年期。年息柒厘(7),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担保与偿还:

    第一担保:领航者公司名下已取得之枯树林核心矿区土地使用权及未来矿权收益。

    第二担保:钢铁基地一期项目未来投产后,年纯利润之优先提取偿还权(比例载明)。

    晋兴银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权利归属(核心):

    本债券所募集资金建设之所有项目(道路、水库、厂房、房舍等),其完整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均永久归属于领航者实业公司。

    债券持有人仅享有按期收取本息之权利,不享有任何项目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发行机构:晋兴银行(独家代理发行、本息兑付)。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