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烈火烹油(13)(2/4)
“像你这样的名门子弟,在任何一家大公司都能找到人脉……是广告公司最喜欢的。”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丽莲对此没有多想,广告行业压力大,这难道是什么新鲜事儿吗?尤其是一位已经做到顶的创意总监——创意这种东西,向来难以捉摸,尤其现在时代变化这么快,应该很容易焦虑吧?
“哦?看来那家公司比我想的更有名……”弗莱明嘟囔了一句,然后才对丽莲眨眨眼说:“当然了,创意总监德雷伯的确是个很有才华的家伙,我在‘斯特拉·库帕’这一个礼拜,他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人了……我总是容易对有创造力的家伙印象深刻,不是吗?”
“依旧无所事事、吃喝玩乐、交际应酬……甚至还没有现在的轻松自由。而且业务部门,听起来需要我去求人,对吗?”
“当然,也有人拥有令人羡慕的天赋,他们并不需要过多的学习,凭本能就能做出很棒的作品了——但即使是这样,也得经过一定训练,至少了解广告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说实话,弗莱明,我并不认为你适合做广告创意。”
弗莱明挑了挑眉:“业务部门?听起来可真糟糕……我可不是为了那个才想要工作的——我正是受不了无所事事、整日吃喝玩乐,只是交际应酬的生活,才想要找个工作的。可如果是业务部门,不是就和现在的生活没有区别了吗?”
“……如果你确实想找点儿事做,可以在广告公司的业务部门工作,我想那会很适合你的——广告真的是创意取胜的吗?当然,创意很重要,但说实话,都是不错的广告公司,广告方案的差距很难说真的有天壤之别。这种情况下,业务部门就是问题的答案了。”
何止是广告公司喜欢?应该说任何一家大公司都喜欢这样的员工。哪怕他能力平平,上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公司也会供着,就是因为他们能带来远超他们工资的回报!
或许对于打工人来说,喜不喜欢不重要,但丽莲知道,对弗莱明这一点很重要!他喜欢创意行业,喜欢有创造力的人,某种意义上就更难以接受为了创意而创意了。他的家庭出身也让他可以始终保持这种‘任性’……人在有退路的情况下,是很难逼自己接受一件事的。
“宣传工作不是那么好做的,与之相关的职位在现代也越来越重要了,不是吗?”
弗莱明倒不是不能求人,但也要为自己喜欢的人、事才行,现在显然不到那份上……嗯,的确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超级富二代呢。
“或许吧……”弗莱明不以为然,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他的重点还是自己,他谈到了这个礼拜自己在‘斯特拉·库帕’的事:“……作为股东,我挂名了一个职位,呃,我也有尝试去做点儿实际工作,甚至每天都去上班了,但是……”
“哦……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丽莲能够想象那是什么情况,理解地点了点头:“不过如果你想参与的是广告创意的工作,那的确不容易。虽然很多广告看起来简单,给人一种我上我也可以的感觉,但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
“你对广告没什么兴趣,不是吗?在这样的前提下,做广告创意,就是为了创意而创意了……这不是你会喜欢的。”
但是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参与不进去,人家早就自行其是了,而且他也做不来。
“不过,那家伙总让我觉得他心事重重的,难道广告行业的压力那样大吗?他已经是那一行里最成功的家伙之一了啊!”
丽莲一般也不会关注广告公司,除非是业界1级别,即使不关注也难免有所耳闻。‘斯特拉·库帕’是个例外,毕竟雪中送炭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庭审》因为堕胎情节引起赞助商担忧,以至于更换了不少赞助商那段时间,‘斯特拉·库帕’对他们的态度是少有的积极了。
“就是因为足够成功,才会压力大吧?”丽莲很自然地说:“如果只是普通职员,按部就班工作而已,没有太多可担心的。但如果是已经获得巨大成功的人,如果接下来犯错,或者长时间做不出足够优秀的作品,就得面对跌落的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