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哥大新生(5)(2/4)

    她们很熟吗?爱丽丝觉得自己也说不好。她们现在是合租室友,每天共处一室,不可能不熟。但她们其实又没说过几次话,平常白天各有各的课程、学习计划就不说了,晚上回公寓的时间也不太一样,能碰上的机会很少。所以一般就是每天早上能见到对方,是偶尔同桌吃早饭的关系。

    丽莲虽然对六十年代美国生活中的很多事有警惕心,但还不至于畏惧社交,她只是会排除一些风险较高,以及不喜欢的活动而已。像是这种在自己学校内学生宿舍举办的派对,还有伴儿一起去,这也担心就太可笑了。

    “总之,您和她是室友……希望您能告知她宿舍派队的事,我们本来打算邀请她的,但好像找不到她了——好像总是这样,想要找点儿什么的时候就不见了。”

    “哈,自己敢不敢上不知道,至少要确保我们哥大的冰山玫瑰不会被哈佛的人摘到?”

    “算是……虽然才开课不到半月,但富尼叶小姐已经是学校明星了——您不知道吗?”女孩儿露出了有点儿八卦的表情,声音都压低了一些。

    而一旦没有顾虑,这类很有时代特色、美国风味的活动,她就很愿意体验了。一方面是见世面,另一方面也是生活太无聊。

    爱丽丝回忆自己看到的,摇摇头:“可我从没看到谁行动过……这些‘黄金男孩儿’们都这么害羞吗?”

    “这倒是不用担心,富尼叶早就拒绝默里了。”这件事爱丽丝一次早餐时就听丽莲说过了,她随口说着又摇了摇头:“富尼叶是个很谨慎的姑娘,对这类兄弟会主办的活动有戒心。尤其还需要她去不熟悉的地方赴约、过夜,她更不会去了。”

    爱丽丝好像想起了这女孩儿一点儿,她似乎是学艺术的?

    “哦,那说明她的高傲不是装的,而且和看起来一样聪明。”女孩儿得到了一个还没传开的消息,有些满意的样子,又和爱丽丝说了几句话才走。

    之后爱丽丝是第二天早上才和丽莲碰头,她顺势就说起了贝克尔楼的宿舍派对。对此丽莲考虑了几秒后点了点头:“算我一个吧,这样的活动我还没参加过,哪怕不好玩也能见识一下世面吧。”

    哈佛大学位于剑桥市,和英国那个剑桥同名。这也不值得奇怪,美国很多地名都和欧洲的相同,因为移民会以自己的家乡或本国重要城镇给新的移民点命名。而又因为早期移民是英国人为主,所以其中英国地名尤其常见。

    “还算熟?”爱丽丝只能这样不确定地说。主要她们是合租室友,要说不熟好像更奇怪。事实也是,丽莲算是她在哥大最熟的人了,比同为历史系的同学们都熟!

    她离开了,爱丽丝才松了口气,继续自己的午餐……还好没暴露出自己不记得她,更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然就太尴尬了。

    “是的,富尼叶很美,从艺术的角度我已经被她迷住了。从迎新日也有人拍到她的照片被校报转载,各学院的人就都对她很感兴趣了……但这并非重点,事实上,很多人可能对谁会成为她的男友更感兴趣。”

    爱丽丝‘哦’了一声,仿佛不感兴趣,只是随口一说的样子:“我知道富尼叶很美丽,她成为风云人物一点儿不奇怪。但我以为她那样低调,至少要过一段时间才会被谈论。”

    “看起来你们很重视她,很想邀请到她。”爱丽丝笑了笑。

    “对了,波里道莉小姐,您好像和富尼叶很熟,是吗?”说定之后,女孩儿又想起了什么,忽然提到了丽莲。

    “到现在为止,已经不止一个‘黄金男孩儿’表示对她的兴趣了。他们私下都对身边的人说过,会采取行动,让富尼叶成为他们的女友。”女孩儿还掰着手指说了几个名字,全都是哥大校园内颇有知名度的学生,而且不只是本科生,还有正在读硕读博的大学长。

    “谁知道呢?”女孩儿耸了耸肩摊手:“或许只是富尼叶太美,也太冷淡了,大家本能地感到畏惧……至少不敢轻举妄动——之前默里邀请她去哈佛参加联谊活动的事儿你知道吗?这件事发生后,就有几个男孩儿对身边的朋友说,如果富尼叶真的要去剑桥市,他们就会跟着去拜访哈佛,总会把这事儿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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