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淘金系列终篇(5/7)
动笔写《伊利湖杀人事件》是在一九六五年底,做全系列大纲时,杨乐怡想的是只要能拿到稿费,她就会在一年内把这部小说写完。
毕竟这个故事不长,全部加起来也才三十万词出头,翻译成华文,字数不会超过六十万。
在她前世,六十万的小说,她三四个月就能写完。
预计写一年,都是考虑到手写速度没那么快加上要上学。
可越写到后面,杨乐怡越知道当初的自己有多天真。
华文和英文的语言习惯不同,这导致许多华文小说写得好的作家,更难写出好的英文小说。
杨乐怡的优势是融合了原身的记忆,虽然原身英文也没多好,但从小接受英文教育,语言习惯很容易纠正过来。
杨乐怡聪明,也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才能迅速适应,提笔就写。
但网络时代流行的小说,和六七十年代美国流行的很不一样,这不是说题材什么的,而是行文风格。
如果杨乐怡不加学习,直接按照前世的习惯写,别说出成绩,过稿都难。
所以写《伊利湖》时,杨乐怡其实有刻意模仿这时代的行文风格。可这终究不是她习惯的,写起来不免费力。
到《医者仁心》时,有写淘金系列的基础,杨乐怡也渐渐摸索出门道,风格有所调整,写起来更得心应手。
所以后面写其他题材,杨乐怡都觉得没那么费力。
唯独淘金系列,自《伊利湖》起风格已经定下,她只能延续这种风格写下去。所以每个故事写完,都格外疲惫,需要写点其他的调整状态。
于是这个系列,一写就是十年。
好在,她终于写完了。
杨乐怡觉得,以后她可能不会再写系列文,时间拖久了,真的很累。
好在,她终于写完了!
……
将稿件交出去,杨乐怡就没再操心这件事。
五月她出了两次差,次数不多,但一去就是五六七八天,于是等她结束第二次出差行程,再回到纽约已经是六月初。
刚下飞机,她便收到消息,三月中旬开机的《芝加哥庄园惨案》正式杀青,即将进入后期阶段。
一个月后,电影完成粗剪。
杨乐怡拿到粗剪影片,在公司看完,就让人联系独立发行巨头ua的副总裁,询问对方近期是否有时间一起打高尔夫。
这个时期,好莱坞俗称的“七大”,其实不都是电影制作公司,而是六大制片厂加一家独立发行公司。
而这家独立发行公司,正是ua。
当然,除米高梅外的五大制片厂也是有发行的,甚至规模不比ua小,他们和ua一起,被并成为六大发行公司。
其实米高梅也有发行业务,只是进入七十年代后,相关业务萎缩得厉害。到现在,米高梅制作的电影在北美地区上市,几乎都由ua代发。
所以在电影制作上,米高梅依然是六大之一,但在电影发行上,它已经被踢出六大。
而什么是独立发行公司呢?
顾名思义,这些公司和电影厂没有从属,只有合作关系。
有些时候,电影公司为了增加上映电影的排片,会想尽办法拉拢这些独立发行公司。也有一些时候,轮到发行公司想方设法拉关系,争取在电影公司的重点项目上分一杯羹。
他们有时亲如兄弟,有时针锋相对。
这一切的根源,都是为了利益。
因此,在《伊利湖》的发行上,这些独立发行公司的态度,并不如电影公司坚决。
制作公司联合起来抵制grp,除了因为创始人是女性,也有它成长起来后,会和他们抢饭碗的原因存在。
是,这几年冒出的独立制作公司很多,他们没有联手对付过哪一家,可……谁让grp的创始人是女性呢。
听起来有点绕,但这两个因素,确实缺一不可。
或许有些独立发行公司的负责人,会因为grp创始人是女性而皱眉,但大多数人在利益面前,是可以忽略创始人性别的。
毕竟,就算grp成长为新的制片巨头,也不是跟他们抢饭碗。
问题在于,如果只有一家电影公司,要求他们放弃和grp合作,他们可以不在乎。可六大制片厂联合起来,他们不得不妥协。
于是这些发行公司虽然是独立的,去年看完《伊利湖》的成片,也非常意动,可到最后,依然没人敢和grp合作。
但事物不是一层不变,而是不断发展的,好莱坞更是瞬息万变,未来会怎么样,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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