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5/7)

    因祖上的荫德而世袭武职,到史可法祖父史应元这一辈,其实已经改变了。史应元中过举人,官至黄平知州,因为为官清廉,所以没有解决家庭脱贫致富的问题,无非比贫寒之家稍好一些。史家家风正派,史可法读书用功,崇祯元年(1628年)举进士,任职陕西西安府。这时,蜂拥而起的流民恰起自陕西,但史可法并没有参加平定流寇,因为他只是西安府的正七品推官,主要从事司法、审计之类的工作。史可法除了扎实的知识功底,更有超强的敬业精神,任职期满后便被擢升为户部郎中,督太仓及辽饷,这也是朝廷用人所长。

    民变的现实,影响着史可法。民军张献忠、罗汝才诸部,长期奔袭于今安徽及其与湖北、江西结合部,崇祯七年(1634年)冬,江南巡抚张国维提议将安庆、池州诸地巡抚分设,以集中解决这一地区的流寇问题。平定流寇通常是吃力不讨好,众多官员都因此结局凄凉,但史可法有着与众不同的使命意识与担当精神,他大声疾呼:“国家养士,原为社稷封疆计。今若此,非所以报主恩也!”于是,经张国维的举荐,史可法于崇祯八年(1635年)春任江西右参政、安池兵备道,负责监督地方军事并直接参与军事行动,其文官身份也自此一变。

    史可法在地方很受官兵与百姓的敬重,关键是他有亲民之心,能自觉与士卒同甘共苦。明季的官军条件艰苦,军营里甚至帐篷都没有,寒冬腊月都露天扎营。史可法同士卒一样夜坐草间,与士卒背靠背相倚,深夜的寒霜结满甲胄,欠身起来,一身冰霜嘎嘎坠地。

    明季的灾害殃及地域广泛而种类繁多,皖地蝗灾即为史上罕有。崇祯十一年,无数蝗虫自西北飞来,若云密雨骤。史可法组织官民进行扑杀,被打死的蝗虫堆积如山。但是,老的蝗虫打死了,新的蝗虫又来了,了无尽头,史可法几乎精神崩溃。深更半夜,史可法跪地祷告上天,每次都虔诚地焚尽三香。三炷香烧完,天也就亮了。精神的折磨,体力的透支,令史可法人更瘦,脸也更黑,手下的人倍感心痛,劝其休息,保重身体,史可法说:没什么的,我做秀才时,一个月也只睡眠七夜。当官以后,无非惰性大了些吧!

    史可法确是一个天赋异禀的人,他身体并没有累垮。但史可法文官出身,更多的是书生属性,只是主观上有建功立业的思想,有为国分忧的精神。

    虽有运筹帷幄之心,决胜千里之志,史可法的军事才能却很平常,多年战果也屈指可数。崇祯十一年(1638年)三月,史可法因没有如期实现平叛目标获罪。这时,朝廷也是可用之人太少,官员不能处理太多,于是朝廷自己为自己找了个台阶,责令史可法戴罪立功。

    最要命的是,史可法没有灭掉流寇,还差点为流寇所灭。崇祯九年十二月,民军大举进攻桐城,史可法率军御敌,在距桐城三十里处安营扎寨,结果陷入民军的围困。夜深人静,几乎又是一番四面楚歌。绝境中的史可法苦思冥想:如果这样坐候天明,明天必定全军覆没。于是,史可法让几个人突围出去,到桐城县城求援。其实,县城里的兵力也非常有限,两家合起来也不是民军的对手。县令杨尔铭很年轻,也很聪明,打不过就不打。杨尔铭自己穿上军装,领着一大队人马去救史可法。这一大堆人马,什么兵器都不带,但每人的双手都举着火把,有多大嗓门就多大声嚷嚷。黑夜里,火光冲天,人声鼎沸。民军里打仗不怕死的多,真读过兵书的少,一见这阵势,以为官军的主力到了,吓得赶紧自己跑了。

    能将民军吓跑,这也是一种实战经验。崇祯十年(1637年)三月,潘可大等部四千余人在安庆府的宿松被罗汝才部包围。罗汝才与张献忠皆以凶悍著称,这次包围潘可大的民军有数万人,潘可大久战既不能取胜,也无法逃脱。军情紧急,史可法率部增援。远远地瞧见民军,史可法下令开炮。大炮轰鸣,震耳欲聋,史可法等着民军吓跑,可这一次大出意外,民军不仅不跑,还反冲过来,连着史可法部一起砍,因为这是白天。双方血战,潘可大战死,诸多部将自杀,随史可法逃脱出来的士卒,只剩下一千余人。

    史可法治军的效果,也相当不好,客观上是风气使然,末世的风气是从上到下一起糜烂的。史可法管辖的官军,多为陕西、山西的士兵。秦晋之兵,皆犷悍不率,优点是能打仗,但军纪不好,当过流寇的也不是少数。史可法的特点是治军严谨,要求官军要有个官军的样,否则这帮人就与土匪有得一拼。有个士兵因一桩小事,与当地的一个老太太起了争执,军爷本性上来,一箭把老太太给射死了。史可法闻讯大怒,下令军法从事,几十军棍打下来,这个小卒便一命呜呼。杖责,这是军纪规定的,打死一个士卒,史可法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