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2)

    【签到梗概: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三月,汉武帝颁诏曰:夫刑罚所以防奸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其赦天下。 1

    【恭喜成功签到[历史事件-治国中的刑罚与教化]! 】

    说完,起身离席,来到堂中行礼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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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您获得100月石! 】

    姬承却激动得什至有些迫不及待地应下了这笔买卖!

    “仆臣代姬氏,谢过君侯慷慨!”

    这就是准了的意思。

    买方市场,刘吉出价多少全凭良心。

    刘吉出价一百五十万钱,不能说强买,确是占了便宜。

    田产不比钱帛能带走,紧急处理本就要适当折价让利。

    被查抄的众不法豪强:那些钱都(曾)是我们的!

    “姬郎君及族人忠君遵令,本侯又岂能执意挽留?”

    “……”

    以后用来奖励立功的下属,还是另做他用都行,有备无患嘛。

    何况如今的东莞侯国豪强尽去,除了君侯谁还能做得起姬氏这笔大买卖? !

    但也确实该谢过君侯,谢他并非冷酷残暴之主君。

    不法族人有,不法所得亦有。

    也该庆幸他姬承见机识时务,及时收敛臣服。

    姬氏作为与曾经的殷氏齐名的庄园地主豪强,家资岂止三百万钱?

    刘吉大赚,姬氏也没吃亏。

    姬承又代不法族人自首,“臣今日来时便绑了不法族人,已送交侯廷法办。臣也请上缴不法所得——五十万钱,以偿苦主!”

    姬家识趣,自请迁徙茂陵县,有何理由不准呢?

    ……

    强调了刑罚与教化,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性。刑罚用于防止邪恶行为,而教化则用于提升百姓道德水平,两者结合才可使国宁民安。 】

    在续费期限到来之前,刘吉又成功躺签一次!

    “另外,若是姬氏田产难以处置,本侯亦可私人出钱买下。”

    说到这里,姬承一时又沉默下来。

    姬承闻言,跟着回答:“姬氏在城中的宅院,臣等打算留下一处老宅。姑且算作姬氏的祖宅,后代子孙若有归国或行经此地者,也有落脚之地,亦有一处追忆之所。”

    但上缴不法所得五十万钱,主要却不是为补偿苦主,而是给侯府和侯廷‘上贡’,买其余族人安然迁徙。

    “既然将要举族迁徙茂陵县,那国中的田产、宅院等资产可已安置妥当?”

    他姬氏走的心甘情愿。

    刘吉好笑地摇头,“送交法办的不法族人,侯廷自会依法查办。案中苦主,也该给予合理补偿。只是这些麻烦事本侯就不包揽了,你姬氏自行操心去罢。”

    补上了100月石的缺口。

    “臣姬承代姬氏全族,谢君侯!”姬承再次拜谢。

    刘吉心中估算后,出价:“城郊姬氏田庄,并姬氏所属零星地块,本侯出价一百五十万钱。姬郎君以为如何?”

    “……”

    ——巨商鲁氏、齐氏应该出得起这笔钱,但齐氏齐窈早已投效尚且不敢染指国中田产,鲁氏鲁云又安敢?

    暮春三月。

    下属们基本都已置下私宅,不过手里多囤几处宅院总归有利无害。

    毕竟姬氏再如何礼法治家,也管不住百余族人、数百隶臣妾,确保人人谦逊守法无一例外。

    田产作为家产中的半壁江山,两百万钱怎么都是有的。

    一百五十万钱,买姬氏所有田产及庄园。

    他刘吉是什么贪婪残暴的人吗?

    刘吉大概猜到缘由,于是主动说起:“其余宅院处置起来或许慢些,总也能出手。不过若姬氏愿吃点亏,本侯也可出钱尽数买下。”

    接着往下说:“开春天暖,家中亲长病体终于痊愈,臣姬氏再不敢耽搁,因此特来向君侯请辞,允准臣等不日启程徙往茂陵县。”

    姬承一怔,明悟过来:君侯不打算收受姬氏的钱财孝敬。

    君侯真想要拿捏把柄,再借题发挥,何患无辞?

    “决心请辞迁徙后,臣等便开始粗略清查收拢家资,谁知竟查出数名族人曾行不法之事!臣等真是惶恐至极啊!”

    姬承觉得君侯果然仁心仁德!

    刘吉面目含笑,沉默数息。

    刘吉看姬承难得一时迟疑无措,就问起其他事来:

    姬氏不曾像殷氏一样覆灭,固然该庆幸姬氏礼法治家,不曾大肆狂妄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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