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o章(2/2)

    林恙的心也确实够大的,可以说,只要用点儿心思,别人就能轻而易举地就能再次靠近他。

    所以另一个词可能会更合适——幸福。

    而这样确实有用。

    而在他的眼里,我或许是一只老虎,一只狼。

    他有时候好像很喜欢我,但是又好像下一刻,我就跟他没有一点的关系。

    林恙应该是察觉到了,所以才会怕我,就像是一只兔子似的,看到一点苗头,就连忙躲到自己窝里。

    不浪费粮食?

    这件事情,让我内心的暴躁,一步一步地演变成了痛苦。

    但我觉得,我当时应该没有把他当成一个人来喜欢,而是当成一个新奇的玩意儿喜欢,一个漂亮的小家伙,一见就喜欢的不得了。

    “喜欢啊,”郴榕搂着我,说的理所当然的,“第一次见面,就喜欢。”

    郴榕见我不信,就捏着我的耳朵,又故作认真地说了一句:“不浪费粮食。”

    我醉醺醺地想,我要一辈子都不浪费粮食,一辈子都当一个好人。

    什么关系呢?

    我渐渐觉得没必要。

    我想给他做饭吃,挣钱给他花,想看着他,触碰他,想看他因为我而露出的每一个小表情。

    在我的一再经营下,终于,我们还是订了婚,结了婚。

    再大的诱惑,仿佛都无济于事。

    如今我看着他,已经没有了询问的心思了。

    但一看到林恙,我就顾不上想这些问题了。

    幸福是本能,追求林恙,是我的本能。

    所以,在我朝着他露出爪牙的时候,他就会想着离开。

    所以我就心想,他在我身边就好,现在就很好。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我把他当成一个过客来看待,但一开始的时候,却没有想过,我跟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当初,结婚之前,我跟他的爸爸,爷爷,就独断地说,要林恙有一个孩子,当时,甚至没有征求林恙的意见。

    也是后来才知道,林恙之所以不能喜欢我,可能就是觉得自己是一只兔子。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追求开心,或许也不能说是追求开心,这样解释起来,实在是太过单薄了。

    他叫他,他不出来,我只能一点儿一点儿地哄,哄他出来,一次又一次。

    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魔怔了,也实在是想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做喜欢一个人这么矛盾的事情,然后变得跟一个傻子一样。

    第200章 番外:佘赞劲

    我走不到他的心里,这一度让我暴躁不已。

    我以为当时林恙是在闹小脾气,以后哄一下就行了,或许他的爸爸跟爷爷也是。

    可是后来我才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他了,却还从来都没有了去解过他。

    毕竟,不管是因为我的手段,又或者是什么,他不是已经嫁给了我,而不是嫁给,或去娶别人吗?

    再一次提起这件事儿的时候,林恙竟然还是一下子就炸了。

    我不相信,问他:“喜欢我什么?”

    喜欢归喜欢,但毕竟长大了,林恙在我面前,也不再是一个小家伙了。

    我后来才知道,他对任何人,都是如此。

    半个橘子而已,我不相信。

    我试着一次又一次地打磨自己的爪牙,露出一个无害的样子来。

    他能接受一只老虎,一只狼给的好处,但是一只兔子,是不可能爱上一只狼的。

    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他。

    如今,我们已经结婚五年了。

    所以就算是忘了,只要再见一面,就还是喜欢。

    当傻子,有当傻子的好处。

    这是我奶奶说的,我有一点儿记不清了。

    我觉得自己根本就走不进他的心里。

    所以我对他来说,终究是不一样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那种。

    但也只是靠近而已…

    郴榕想了一下,说:“对我好。”

    当个傻子,才能这么开心。

    我甚至怀疑,那次在火车站见到林恙的时候,也是因为林恙长得过于好看。

    本能地,我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去得到他。

    我也终于见识到了,一个看起来这么无害的人,同样也能没心没肺,薄情至此。

    而直到这个时候,他还从来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一次,他喜欢我。

    以至于稍微看到一点儿走进他的心里的机会,就会让我在他的前面露出贪婪来。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