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o14:我刑侦之王 第113节(2/2)

    于大章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

    除了之前那起患者家属报案,还有另外两起。

    那种案件的记录,在刑警队也查不到,归属派出所保存管理。

    医疗纠纷绝大多数被定性为民事纠纷,不属于刑案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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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似人为造成的非正常死亡,妥妥的刑案。

    有一种捋不顺的感觉,很别扭。

    他拿起笔将这起案子记在本子上,然后在旁边画了一个小三角,算作一个标记。

    肯定会有人好奇,为什么没有别的案子?

    就算是悲伤过度导致的误判,那也得说明一下为什么觉得孩子有异常吧。

    总得给出个理由吧。

    如果发现孩子器官少了,这可是恶性案件,医院早就完蛋了。

    比如,医疗纠纷。

    处理这件案子的警员认为是家属悲伤过度,才会误以为孩子被人动了手脚。

    警员赶到后,对孩子尸体进行了表面检查。

    还好,这次终于不是遗弃案了。

    你光觉得不行啊,你得说出对方的具体行为才行。

    派出所民警就能处理。

    继续往下看去,接下来是刑侦人员的调查报告。

    可上面的内容更让他感到意外。

    拿起第四份文件时,于大章的手都有点抖了。

    说句有点狂的话,不是刑案都上不了于大章的办公桌。

    第105章 大变活人?

    家属在孩子刚死亡不久发现了异常,当时就打了报警电话。

    因为没有找到证据,这件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孩子遗体也进行了火化。

    结果孩子的器官都在,一样没少,视网膜也完好无损。

    就像是一个女人报案说:我觉得有人对我耍流氓。

    那算什么?

    他是贴你了,还是蹭你了,还是拉你手了。

    继续翻阅。

    不知不觉间,他将最近两年有关医院的案子全看了一遍。

    器官被摘走了?

    看到最后,于大章有点发懵。

    没发现刀口之类的伤痕,更没有其他明显致命的外伤。

    这么说吧,就算医院里发生打架斗殴,只要没导致轻伤以上的伤害,都不算刑案。

    最后在家属的坚持下,将尸体送去了法医鉴定中心进行解剖。

    不对。

    2014年5月9日,院方报案……

    又是一起遗弃案。

    于大章打开第四份文件,再次翻阅起来。

    理由呢?

    缺了一个环节啊!

    因为于大章调来的都是刑事案件。

    四肢和五官不可能缺,那太明显了。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的性质肯定是刑事案件了。

    2014年4月26日,患者家属报案,怀疑已经死亡的孩子被人动了手脚。

    如果被动手脚,肯定是在身体内部。

    治安案件呗。

    也不会有后来的遗弃案。

    于大章又将案宗从头看了一遍,还是觉得有问题。

    基本上都是医院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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