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商 第46(2/3)

    七娘诧异道:“为何,那二人不是当堂指认了么?”

    县令又如何?孤身赴任,几年就走,还不要靠下头的人办事?

    走出去一段,就听后面方知县慢慢叫停,命人重新将那两个被打得哭爹喊娘的泼皮提进去,“你二人说是胡家指使,哪个胡家?可有证据……”

    “便宜他们了!”七娘恨恨道。

    至于其他,都可以从长计议。

    吴状师之所以不继续反告,也是因“诬者反坐”一条:他们并没有胡记和刑房勾结的切实证据,若对方拒不承认,明月和七娘也有可能受到牵连。

    他们不敢指认关鹏,一咬牙,干脆将始作俑者供了出去。

    那两个泼皮根本不懂法,本以为美美的拿了银子告状就好,若成功,说不得还能再从明月身上讹诈一笔,即便不成也无甚损失。如今听了这话,恍若晴天霹雳,人当场就傻了。

    怎么回事,我们为何要挨打?

    直到被拖着往外走,那二人才骤然回神,拼命挣扎,惊慌失措地大喊起来,“冤枉,大人冤枉啊!”

    方知县有意杀鸡儆猴,吴状师浑不在意那二人死活,等着外头噼里啪啦响起行刑声,吴状师才指着明月和七娘问:“大人,此二人清白可证了吧?”

    至于扣押的牲口和其他随身物品,稍后自有状师与衙役过档交割。

    关鹏面上恭敬,心中却并不当回事。

    “大人,我们知错了,是胡家,对,是胡家的人指使我们这么干的啊!”

    “大人,”明月又道,“民女有些财物被牢头拿走保管,可否允许民女回去取来?”

    一环套一环,没完没了!

    莫说流放千里,若无人照看,八十杖下来焉有命在?

    方知县暂将心头火气俱都撒到那两个原告泼皮身上,惊堂木拍了几下,又拿朝廷律法威逼,“尔等可知诬告者反坐,来啊,拉下去,杖八十,流两千里!”

    方知县不搭理他,只看着堂下的明月和七娘道:“经本官查证,你二人无罪,可以走了。”

    今天是个大晴天,数日不见阳光,明月有意走得很慢,舒展四肢肆意接受沐浴,“你方才也听见了,办案要人证物证俱全。他二人身处其中,所言本不可信,胡记的人不会认的。至于那刑房典吏,如此肆无忌惮,想必是做惯了的,必然不会留下把柄……”

    明月和七娘对视一眼,郑重谢恩。

    “便宜?”明月冷笑,“事情不会就此打住的。”

    眼下最要紧的,以及吴状师的首要任务就是以最快速度将她们捞出来,而非贪心不足节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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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还要流放?!

    “看不到的。”明月摇头。

    她冷眼瞧着,方知县和那位刑房典吏间似有龃龉,如今又审,未必没有借机敲打、修理之意。

    方知县不在意这些细节,见她识趣,摆摆手叫她自便。

    铁打的吏员,流水的知县,这些地头蛇沆瀣一气,将下头守得水泼不进,屡屡要给历任县官难堪,也该吃吃苦头了。

    她说得颇客气,以“保管”代替“劫掠”,也算变相替方知县打圆场了。毕竟手下衙役闹出索贿丑闻,委实不雅。

    七娘频频回头,遗憾道:“可惜不能亲眼看到胡家伏法。”

    “谢大人。”明月行了一礼,起身向吴状师点头示意,与七娘原路返回。

    诬告反坐,意为若经查明,原告无中生有,诬陷被告,那么将被处以被告的罪名。比如本案明月和七娘的罪名是“故意伤人致残”,如今各项证据缺失,案件不成立,两名原告便要承担该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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