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2/2)

    一位经常在纽约活动的富商之子,说不定接触过捕梦社。

    莫伦笑了。

    莫伦前往纽约的行程知道的人不多,可她今天也收到了一封信。

    上午探望范恩律师,下午与雪莉聊天。

    两个月前,莫伦与麦考夫身在伦敦,与位于纽约的雪莉合伙,在华尔街股市崩盘前大捞了一笔。

    麦考夫随意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麦考夫又翻起信盒。

    后者是合作愉快的投资合伙人。

    “看来兰格家对表亲的接纳度很高。以示重视,莱蒙先生准备陪同登门。”

    莫伦摇头:“范恩与雪莉知道得很少。如果不是伦敦先爆出了游乐园杀手新闻,那两位身在纽约,也不知道柏树街66号是捕梦社据点。”

    麦考夫作为合租人,有必要与他一声。

    莫伦:“明天我们就要去「兰格剧院」观看演出,可以先验证这个剧院的演出效果如何。等莱蒙上门,您就能验证另一半的传言。”

    麦考夫问:“您呢?情况如何?”

    “哦。”

    她前倾身体,靠近回答:“答案显而易见。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

    麦考夫微笑,他一点也不意外莫伦同意让兰格表兄妹登门。

    半分钟后,麦考夫仿佛不经意地问:“所以说,您对他的感官如何?”

    麦考夫仿佛漫不经心地接话:“在您看来,谁最有魅力呢?”

    有什么好在意的,他很清楚莫伦从来不会以貌取人。

    莫伦随手把帖子递了过去:“您看。”

    “我这边今天没有更多捕梦社消息。”

    麦考夫似乎就事论事,非常客观地提起莱蒙的信息。

    麦考夫尚未回家,直到晚餐前半小时才看到他的身影。

    黄昏时分,莫伦返回柏树街1号。

    今天有三封给他的信件,却都是公务信函,与捕梦社情报无关。

    莫伦:“事实上,我去年在某场宴会上见过莱蒙一面。”

    麦考夫接过,却留意到帖子上的另一个姓名「莱蒙兰格」。

    一年前,莫伦初来乍到,她很感谢范恩律师的援手。

    莫伦:“如果您问的是莱蒙是不是名副其实的纽约第一美男子?我认为审美受到个人主观情感的影响。在我的眼里,他不是最有魅力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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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莉莉福纳克送来了拜帖,希望过两天登门向我致谢。”

    “听说莱蒙兰格是纽约当代的「阿多尼斯」,他的魅力与他主导设计的「兰格剧院」一样出众,也不知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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