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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那个暑假,我头脑里充斥着欲望和满足。一点点,一丝丝,一步步,我慢慢地试探,慢慢地获得,有时候少许失望,但不再担心引火烧身,胆子也就越发的大。
他在我前面下车,我在他後面。他下了车,我装着没踩稳,一把就抱住了他。他先是以为我摔到了,忽而就意识到不是,因为我抱着没有撒手。他楞住了,挣紮着转了个身,面向我,“你干嘛?”。“累了,休息会。”我回答道。非常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没有挣脱,而是用手拍了拍我後背,“别闹了,回去吧”。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迷恋上摸他的手。从开始的时候,他把手放腿上,我会先把手放他腿上然後挪到他手上。到後来,我也会直接就把手放到他手上。他一旦有抽回的意思,我就把他手拽过来说要看看手指的簸箕或者蔸纹,或者说看手相。有时,可以借机多摸一会。
有时候他上厕所,我会在宿舍大喊,“要不要我帮你拿着?”。他会大骂:“去死”!
过了好多天,估计他也是挣紮了好久,他对我说,让我下次别抱他,他不习惯。我只能楞楞地说一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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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是不是很龌龊?前几天问他,他说那时候他快恶心死了,又不好拒绝,就随我了。
後来我跟他说过,那个暑假是我一生过的最愉快的暑假。他说有那麽夸张吗?我说一点也不夸张。他又说,那个暑假是他最辛苦的暑假,不仅要坐该死的70路,还要忍受我的骚扰。
有一天我们从市区回学校,赶的是70路末班车。回到学校下车的时候,车上就我和他两个人。车外马路上,校园里都异常安静。平日里喧闹的大坑也变得像墓地一样沈寂。
若甫的手,结识有力,精致温柔。指甲总是干干净净的,修剪的很仔细。十个手指,每个手指上都有小太阳。我说那表示身体很健康。
那个暑假里,做的最夸张的一件事:
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并排坐着看电视,电视里放一个有点恐怖的什麽片子。我抓着他的手居然有几分钟他都没抽回去,我甚至中途试图和他十指相交,但是只有6个手指交叉到一起的时候,他就有抽回去的意思了。我只好作罢,还是老老实实的拿着吧。
这是我第一次抱他,第一次身体有过那麽大面积的接触。尽管给他搓背能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但是比不上拥抱来的那麽实在而温暖。我的胸就那麽靠近地贴着他的背,又贴到了他的胸,我能感觉到他平稳的心跳,感觉到他肺的呼吸。他在我耳边的话又是那麽的温柔,没有说“去死”,没有说“变态”,没有说“恶心”。
我在想,当人还有欲望,就会觉得幸福。欲望实现,那叫满足。在欲望的泥沼里摸索的时候,那种挣紮感既折磨又幸福,每一个毛孔都是张开的,一丝一毫的刺激都会带来无穷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