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2)
其实无论从搭档演员还是ip来看,前者都更好一些,但不知为何,沈连就是被后者吸引了注意力。
而赵文书能把本子拿给胡凯岚看,说白了就是瞧上了沈连那张脸。
“叮铃~”
戴桐是圈子里的老牌导演,眼光毒辣,他说能用,只要沈连点头,这个角色就算敲定了。
【胡哥,我接烈火。】
属于混混的篇幅并不多,他不是主角的对照组,更像是一种稍有闪光点,却又十分平庸的存在的缩影,祸难不知何时临头,他的归宿就是稳定跟安宁。
第58章 永远的大爹
他的生命猝不及防驶向另一条道路。
像是沉闷午后,一道干巴巴的叹息,风一吹,就不剩什么了。
沈连发信息给胡凯岚。
最后主角站在高楼上跟合作商握手道谢,脚下的车水马龙中,那个曾经怀揣梦想的少年背着来时的破旧帆布包,挤上公交,挤上绿皮火车,回到了他扎根的地方。
可真的什么都不剩吗?
又一个清晨,他骑着那辆陈旧破烂的自行车,继续流窜于小镇街道。
“沈连,你就用吧,肯定有惊喜。”
经济严重落后的偏远小镇,水电全通也才三年前的事,自建房高低不齐,游蛇一样在小镇屁大的地方盘旋错落。
两个故事都不错,一个是爱情题材,一个是社会题材。
《烈火》,讲的是主角跟他的混混朋友,从小城镇走向大城市的故事。
他看着主角一步步走向正轨,羡慕之余急于求成,然后在大老板的设计下,经历了一系列恶心绝望的事情。
原本有试戏这么一项,但赵文书意外接到了戴桐的电话。
后来在主角的鼓励下去了大城市,不出意外,他立刻被城市的繁华迷了眼,走哪儿都是震惊跟歆羡,他没有主角那样聪明的头脑,却有一张昳丽漂亮的脸蛋,美得好似那片贫瘠之地全部的灵气,都凝聚在了这张脸上。
车铃熟悉又脆响。
好小子,胡凯岚惊讶之余又有点儿高兴,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沈连肯定行。
《烈火》的导演姓赵,叫赵文书。
从初中就辍学,整日骑着自行车找零工的小混混,十三岁就跟主角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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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到艳丽,很符合他心中“陆小开”一角。
其实继续留下来也是可以的,有的是老板出钱,可他不愿意,城市这座钢铁巨兽下的黑暗令他恐惧,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什么都不是,他不属于这里,待着这里的每一天,都让他觉得困惑跟胆战心惊。
而沈连一旦接演,角色就是那个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