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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给王爷赠送美人,大概是想讨好王爷,减轻阻力,方便以后练兵吧,不过王爷怎么没同意呢,他不是好色之徒吗?”祝东思索。

    终于到了。

    “人多眼杂,”孟欢学着郑重其事的语气,做了个杀头的表情,“隔墙有耳,你现在随口胡说被人听见,以后告密告到王爷那里,你就完蛋了。”

    “…………”

    听说终于抵达城关时,孟欢下了自己的小骡子,改为步行,但一下马就没忍住打了个趔趄。

    “嗯?”

    孟欢犯困,但强撑起精神:“嗯?”

    这可能就是主角光环。

    在路上走了十几天,蓬头垢面的人群之中只有他维持着难得的体面,乌发笼着白净耳朵,唇瓣红润,俊美清新得像一缕风,棉衣里发红的皮肤显出白皙的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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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操练的班军勇猛又秩序严明,以前对战俺答夺过几次头功,这次是王爷特意召他过来的。”

    两天后,山海关外。

    -

    可孟欢睡觉没睡好,困得很,不太想理他,打了个呵欠便躺进了被子里,将头蒙住。

    他隻想找张床好好睡一觉,然后找蔺泊舟好好诉苦,跟他好好说会儿话。

    孟欢闭着眼,忍了一会儿。

    孟欢垂头看了看自己的脚。

    “你这么背后议论王爷,”孟欢眼睛明亮,带着一点儿疑惑,“从来没有被人打过吗?”

    果然是。

    虽然蔺泊舟时不时会给他揉揉,可是行脚太累,还是不可避免地受伤了。

    他脚上血泡结了好几层,走路时像条小美人鱼,脚心跟刀子割似的。

    哎。

    “……”

    孟欢蔫蔫地嗯了一声:“我也受够了。”

    祝东:“这。”

    孟欢深呼吸了一下,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关。

    他的脚还是白白净净,骨形瘦削,足尖粉白,只不过后跟和小脚趾生了血泡,但又被针挑破,此时血迹斑斑的。

    “你刚才说起司旭,”祝东说,“你知道吗,他这个人很厉害的。”

    孟欢掀开被子,爬起身,神色郑重地看着他:“祝东。”

    祝东敲了下手,恍然大悟:“对啊,应该给王爷送男孩子啊。”

    祝东表情顿时慌张了许多:“那我不说了。”

    祝东从他背后走来,说:“我们马上就进城了。进了城跟着王爷住最大的官府,睡床,吃饭,穿绫罗绸缎。他娘的!这一路老子受够了!”

    孟欢记得原书里这个人还挺重要,就是不记得具体重要在什么地方,听祝东说了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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