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哥结婚了新郎不是我(2/5)

    沈暮比沈朝小七岁,大三预备役,正放暑假。沈朝在这个年纪,他们的母亲因病去世,自此两兄弟成为孤儿,抚养沈暮这个无妄之灾落到了沈朝头上。本来也不富裕,为母亲治病还找亲戚朋友借了钱,沈朝明明可以把沈暮塞进孤儿院里,但他还是选择一边还债一边把沈暮拉扯大。

    他没见过易向晚,只看过沈朝与易向晚的合照,照片里沈朝搂着易向晚的脖子,两人脸挨在一起,看起来好不亲密。不得不承认确实长得好看,清冷那挂的,比很多女明星都要好看。

    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那边在做爱,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

    沈暮把沈朝的头发编成一条麻花辫,用粉色的橡皮圈盘在后脑,从鼻腔里哼了声。

    想和沈朝上床的喜欢。

    他总是想,他不奢求太多,只要能一直陪着沈朝就好。

    沈暮心里吃味,决定眼不见为净,转头闷进厨房。

    饭菜布置好后,沈朝还在煲电话粥,沈暮喊了声沈朝要他过来吃饭。沈朝头也没回,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换了边听手机。

    沈朝坐起来给沈暮一个超大的拥抱,在沈暮脸上“吧唧”一口。留下一句“暮暮你最好了”,趿拉着人字拖游魂似的飘进厕所。

    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沈暮也记不清了。

    在沈朝心里,易向晚哪哪都好。换做正常兄弟都要为哥哥感到高兴的吧?但沈暮不,反而企盼着他们快点感情破裂,老死不相往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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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上亲哥这件事简直惊世骇俗,沈暮察觉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自我厌弃。可自私是人的本能,沈暮离不开他唯一的亲人,他的爱人,他的哥哥,好不容易给自己洗脑得接受自己对沈朝畸形的感情。

    富二代、着名珠宝设计师、贼有钱、温柔懂浪漫,这些令人头晕目眩的头衔都是他哥给沈暮描述的。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易向晚,他的男朋友、未婚夫。

    沈朝的头发漂染过太多次,发质都变得毛躁了,乍一看像团金色蒲公英,沈暮用手梳理他散落在自己腿弯的金色发丝,提条件:“那你先起床。”

    打沈暮出生沈朝就喜欢亲沈暮,长大后也没变,不变的还有沈暮永远都不能习惯沈朝这种表达情感的方式。沈暮捂着被亲的地方呆坐了一会,起身踏进厨房。除了沈朝想吃的,沈暮还打算多做一碗醒酒汤。趁着把红烧肉放进锅里炖的空当,沈暮探头看了下客厅,沈朝盘腿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紧接着好像是输了,皱着脸骂了一通队友后飞速变脸,笑得甜蜜捧起手机接电话。

    沈朝其实很少带人回家,就算带回家也挑沈暮不在家的时候。那天沈暮明明说自己出去玩,但却提前了三个小时到家,所以才会被沈暮撞见。他从门缝发现沈暮的瞬间就把还硬着的男友踹下床,让对方滚蛋。自己则快速穿好衣服,脸上还残存着情欲的红粉色,给沈暮撒娇,让沈暮把刚刚看到的画面都忘掉。

    然后半褪下裤子,虚空对着沈朝的脸射了精。还不敢留下痕迹,用手兜着精液甩进垃圾桶里。

    那就是答应了,沈朝得寸进尺:“我还想喝上次你做的蜜桃莫吉托。”

    也许更早。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上手碰沈朝的脸,没想到刚摸上去,沈朝就睁开眼醒了。眼里还带着水汽,连打了三个哈欠才从刚醒的懵态中清醒。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挪动位置,在沈暮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子侧身靠上去,划拉着手机撒娇:“暮暮,我想吃红烧肉。”

    因为沈暮喜欢沈朝。

    沈暮不仅忘不掉,雪白的肉浪还总在他的梦里出现。

    沈朝平时的打扮得是大众不能接受的出格,浓妆露腰露大腿,任谁看都是一副妖艳贱货的样子。如今纯素颜窝在被子里倒也乖巧,安安分分的搂着沈暮的枕头细细呼吸。沈暮忍不住坐到床边摸了摸沈朝的透着粉的脸颊,拂过颤动的长睫毛,在沈暮的肉唇上停留了好久,最后只拿来纸把沈朝脑门上的薄汗擦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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