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神通(1/10)

    月落乌啼,旭日东出。

    日落西山,朗月升空。

    一晃眼,又不知过了几个日月轮回。

    在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夜行动物们开始了它们的狂欢。

    猫头鹰、蝙蝠在丛林上空盘旋,鬣狗们的双眼闪烁着绿光,花豹伏在树丫上低吼,蛇虫鼠蚁纷纷出洞……

    一只蜜獾昂着头嗅着空气,然后继续低头前进,它闻到了一阵血腥味。

    很快,它就踏入了一块诡异的区域,青色的草叶全都是血红色的,那股子血腥味,就是从这些小草上传出来的。

    在这个野生动物的王国里,并不是只有蜜獾的嗅觉才灵敏,早在它到来之前,就有一群胡狼来过了。

    胡狼们在这片血色的草地上转了好几圈,也没有发现任何受伤的动物或者尸体。

    胡狼们走了,但是胆大心细的蜜獾可没那么容易就放弃,它是出了名的不挑食,只要是吃的,不管荤素,来者不拒。

    它在浓郁的血腥味中,闻到了一股植物的清香。

    锋利的前爪开始刨土,十几分钟后,它就挖到东西了——一块巨大的植物根茎,深深地嵌在两米多深的土里。

    草原上的块茎植物很多,蜜獾很喜欢吃,块茎中富含水分和淀粉,是非常好的食物。

    只是,这只20岁的老蜜獾这辈子都没有挖到过如此巨大的块茎过——这一坨椭球形的块茎,看上去比狮子还大。

    蜜獾觉得自己三天三夜也不一定吃得下,所幸它这一生就只知道一个“莽”字,不管怎样,先吃了再说。

    “咔嚓!”

    入口清脆甘甜,蜜獾觉得这玩意儿比蜂蜜还好吃。

    就在这时,蜜獾的野兽直觉忽然起作用了,身上的硬毛竖起,可惜,已经晚了——它被人捏着后颈,提了起来。

    “好家伙,吃我一口,可不是白吃的哟。”钱松笑眯眯地看着手中挣扎不休的蜜獾,说道。

    蜜獾挖了两米,挖到的其实只是钱松本体上的一个小疙瘩而已。

    是的,此刻的钱松本体,已经生长到地下不知多深的地方了。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这片草原的地下,有一块数百米长的巨型紫薯,以及无数拉直了能有数千米长、曲折蜿蜒的根须!

    这感觉,就像是平静的海面上只有一座一两米宽的小岛礁,但水下却连接着一头巨大无比的海怪一样。

    至于此刻拎着蜜獾的人形钱松,其实是本体上的另一个“疙瘩”所化成的。

    说白了,更像一种分身术。

    这就是钱松这段时间以来顿悟的神通。

    作为妖族,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本命神通。

    比如牛妖的力量啦,蛇妖的毒术啦等等,就像那个传承妖法给钱松的大妖,她的本命神通就和“魅惑”有关。

    钱松的本命神通,说起来就挺吓人的了——分化。

    其实也没那么神秘,种过紫薯的人都知道,在合适的营养、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紫薯表面会生出许多芽苗,这些芽苗就相当于就相当于紫薯的种子。

    这些芽苗就像是韭菜一样,割掉一茬还有一茬,所以理论上,紫薯是可以无限增殖的。

    此刻的人形钱松,其实就是本体表面的芽苗之一。

    对这个漫威世界,钱松还算有点了解,各种强者多不胜数,他虽然是个妖精,但毕竟初来乍到,修行日短,不成气候,所以他想要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提高自己的实力,先猥琐发育一波。

    他现在已然明白了自己的本质,作为一个植物精怪,在这个没有天劫威胁的世界,以本体原形直接放肆地修炼,是最快最高效的。

    恰巧,他又是植物精怪中的“地下派”,类似萝卜和土豆,在土里发育,不像树妖那样,会树大招风,太过招摇。

    这方圆几公里的草原上,所有的植物,都被钱松本体的根须控制着,这些本土植物成了钱松的“子民”,这些“子民”们每天所有的光合作用,约有三分之一会用来“交税”给钱松。

    所以,钱松本体吸收太阳之力,连冒出大地都不用,他只要低调地躺在地下,就可以快速地闷声发大财。

    计划虽好,可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钱松前世看过无数的玄幻,那些主人公动不动就在山洞里打坐修炼几万年,钱松觉得太扯淡了,他之前在修真世界做了一百多年的“植物人”,几乎就已经疯掉了,打坐几万年?

    放屁!

    钱松现在渴望的,是自由,自由,还是td自由!

    他压根就不想再过那种暗无天日的无聊岁月,但他又必须修炼升级,那有什么两全的办法吗?

    有啊,把一部分意识转移到分身上,不就好了?

    本体搁这儿修炼,分身出去浪,完美。

    这里是非洲某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人烟稀少,钱松的本体又在地下,低调到了尘埃里。

    当然了,也并不是说他就万无一失了,比如钱松手里这只蜜獾,不就直接挖到了钱松本体的一块小疙瘩吗?

    所以,钱松才故意让这小东西咬了一口。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妖怪,说“全身都是宝”一点也不夸张,这只蜜獾20岁了,相当于人类八九十岁的老人了,没几年活头了,吃了一口紫薯精的肉,当然会益寿延年了,再活个几十年没有问题。

    但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最短,这蜜獾从此以后,就得给钱松当牛做马了。

    它会成为附近这一片草原的“阵眼”。

    这是来自大妖传承的一种阵法,正缺一个活的阵眼,在未来的日子里,这蜜獾就成了这里的“土地”,负责阵法的运转。

    这是一座迷幻阵,凡是闯入阵中,停留时间过长的生物,智商越高,越容易迷糊,中招之后,轻者失忆,重者脑瘫。

    在这迷幻阵范围内,这蜜獾可以幻化成任何它见过的生物,来迷惑入侵者。

    钱松笑呵呵地放下不再挣扎的蜜獾,这家伙吃了一口紫薯,双目中属于野兽的愚昧褪去,多了一丝智慧生物才有的光彩。

    “小家伙,好好帮我看家吧,等我下次回来,给你多找几只母蜜獾!”

    “嗯,接下来,去哪儿玩儿呢?”

    问:一个人在保持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无口、无耳、无眼、无鼻、无手、无脚,就这样深埋地下度过百年,一朝得以解脱,重见天日,会做什么事,会变成什么样?

    答:成为疯子,或者诗人。

    成为疯子很容易理解,人是社会的动物,与世隔绝了这么久,必然会做出一件件轰动世界的大事,来吸引别人的眼光,来获得关注,以填充那颗百年孤独的心脏。

    成为诗人就很不容易理解了,这里的“诗人”并不是要吟诗作赋的意思,而是像诗人一样,重新感悟,重新拥抱,重新游历这个世界,将那百年中的无聊苦闷,用天地人寰的丰满来排遣。

    钱松就属于后者。

    重见天日的他,像个孩童一样,返璞归真,哼着早已走调的小曲儿,摇头晃脑,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草原上。

    按照绝对时间来算,他也是个百岁老人了,当然了,话不能这么说,当了一百年的紫薯,和活在人堆里六世同堂的百岁老者,完全是两个概念。

    人家历经了人世沧桑,钱松就没那个福气了。

    当然了,钱松有别的福气:

    这副躯体是本体的芽苗之一,化形的时候,钱松想要对自己好一点,于是精心设计了这副躯体的外貌,就像玩游戏创建角色时的捏脸一样,钱松给自己捏了一副健硕的体格,一米八五的身高,健美的肌肉线条,以及……前世的普通五官。

    算是他的执念吧,这张脸是他过往一切的烙印,他不想顶着别的脸孔生活。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这张脸,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誓言,既然已知我是我,那就永远保持自我,不做疯子,不坠魔道。

    钱松也不辨方向,信步游走。

    一路上,他俯身闻过野花野草,攀爬过灌木丛林;

    抚摸过狮王的鬃毛,还和猎豹们赛跑;

    骑着斑马撒欢,给野牛接生,跟河马戏水,更与毒蛇共舞,自在逍遥。

    他不用吃荤,更不用食素,只是餐风露宿,沐浴阳光,便生龙活虎。

    于是这个大草原上,多了个无冕之王。

    万兽臣服,虫鱼亲近,就连花草树木,也是他的子民。

    他就像风,吹拂着大地。

    就像河水,流淌过草原。

    就像阳光,温暖着众生。

    不争不杀,和谐自然。

    只可惜,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日月轮转,无冕之王终究还是要离去的,因为王的躯体里毕竟还有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

    在南非飞往美国的一架货运飞机里,躺着一堆非洲的土特产,这是南非的人们,寄给远在北美洲打拼的亲人们的东西。

    咖啡豆、各种水果、蔬菜,甚至还有鸵鸟蛋。

    钱松就混在一堆他也不认识的蔬菜堆里,当然了,现在的他变回了原形——一颗大紫薯。

    变化之术,也是基础妖法之一,只不过太过复杂的变化之术他还没有掌握,没办法像孙悟空那样七十二变,现在仅仅只会在人形和原形之间切换,以及一些表面伪装。

    过了海关,通关,通过了检疫,钱松又被分装,按照地址寄往了纽约市。

    货车抵达纽约市后,钱松轻轻松松溜走了,他变回人形,然后把自己一身的紫薯皮变化成了快递人员的制服,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享受生活,好好做人!”站在繁华街道上的钱松微笑着自言自语。

    嘴上是这么说,他要真想好好平静地生活,大可以留在非洲大草原上当他的大王,或者随便选个别的国家安家落户,干嘛跑到这里来呢?

    要知道,这是个美漫的衍生世界,主要发生的故事场景都在美国,三天两头就有各种外星人入侵啦,什么变种人搞事情啊,什么异界生物降临啊等等等,是个正儿八经的是非之地。

    所以啊,说到底,钱松还是瞧热闹来了。

    如果不来,岂不是入宝山而空回吗?

    就像是去电影院,大家都是奔着看电影去的,没人会花钱买票了结果不进去,反而在电影院门口数地上的蚂蚁玩儿吧?

    钱松现在的位置是纽约中央公园公园附近,这座公园免费进入,钱松摸了摸自己的小挎包,信步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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