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章(上)(3/10)
看着这两枚戒指,终是没有忍住内心的伤痛,阿莴窈捧着戒指失声痛哭。哭自己这些年的思念,哭自己不能长相思守的爱情,哭已经无法再见的爱人、、这些年,她把自己压抑的太累了。
揉着胸口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幕,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若是你,你会选择有缘无份,只能短暂相守徒留遗憾,还是无缘有份,只能互相折磨的怨偶呢?“情”之一字,自古以来,伤却了多少有情人的赤子心,却还是让人义无反顾的前仆后继。
看着悲伤的阿莴窈,李念窈站在旁边手足无措,只得陪着掉眼泪。我和三藏两个人就这么静悄悄地待着,全然成了看戏人。竟然忘记了离开这回事儿,现在这李念窈成了自己儿子,相信这阿莴窈不会伤害他,可我和三藏说不准啊!
等到想走的时候,却是走不了了。阿莴窈哭过以后,盯着我和三藏看了一会,最后指着我说道:“你是汉人的道士?”
“不,不,不,我不是道士,我是阴阳先生。”
“都一样,苗族尊重灵魂,并没有能强行招回死去人灵魂的巫术,可我知道,你们汉人有很多法子,是可以找回亡魂的!你可以帮我一个忙不?”
看她那认真的眼神,我很想说,大姐,我做不到啊,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那个,阿莴窈姐姐?额,您不会是想让我帮您召回您爱人的魂魄吧?”
“是!”很明确的回答,还重重地点了点脑袋。我却是一阵头疼,那会儿怎么不趁机溜了呢!
尝试着组织自己的语言,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这女人给激怒了,当场让我和三藏血溅三尺,“那个,并不是所有的人死后,都能成为鬼魂的!额,额像,李先生那种铁血军人,还有这极深执念的,肯定是能成鬼魂的!只是,在成为鬼魂的头七里,会有鬼差来带鬼魂去地府。我也不知道李先生现在是投胎了,还是仍然在地府,又或者,就在自己的骨灰附近!这些事情,不可控的因素太大了,我自己学艺不精,不能给你保证什么的!”
“还请你试一试吧,如果不行的话,我也不怨你。我会去再去找别人的。如果他已经投胎,我就去寻到他,守着他;要是还在地府,哪怕魂飞魄散,我也要找到他。”
“啊,骨灰,母亲,这位小兄弟,父亲的骨灰就在城里,和我的行李放在一起,我每次来内地,都会带上父亲的骨灰的!”
“这个好啊,都不用再跑去台湾拿了!还是先把骨灰带来,我帮着看看!”
“好好,母亲,可不可以把aker弄起来?我让他去拿。”李念窈指着地上的助理,向着阿莴窈询问道。
“可以。”挥挥手,召回了自己的虫。这些人只是种了沉睡蛊罢了。地上的aker睁开了眼睛,慢慢爬了起来,看到阿莴窈的时候,突然全身戒备,把李念窈护在了身后,“boss,你没事吧?”
“aker,我没事,这是我的母亲,先前只是误会,这会没有时间解释,你先去城里,把我父亲的骨灰,取回来。”
叫aker的男人看着阿莴窈的脸,惊讶的嘴巴都合不上,却还是恭敬道:“好的,boss,我这就去。”转身走出了小楼。
看着这一幕,阿莴窈总算是露出了第一个笑容,“阿窈,你倒是找了个衷心的人。”
听着一个美丽女子叫自己“阿窈”,李念窈有些扭捏,可多亏他心大,要别人,这“母亲”二字首先就叫不出口。
“aker跟了我十几年了,是我送他上学,还出钱照顾他母亲,所以这些年,他对我忠心耿耿,出了不少的力。有好几次遇险,都是aker救了我。”
“有人伤害过你?告诉母亲,母亲帮你取他性命!”这会阿莴窈看这李念窈是越看越顺眼,还真的尽起了母亲的责任,不过她这尽责,还真是有些吓人。
更吓人的是,李念窈还应了一句,“以前那些人,都已经不在这世上了,以后还有,我会告诉母亲的!”
悄悄移动了一下身子,离这奇怪的母子组合远了一些,瞅瞅他们那说杀人和杀猪一样的样子,果然,黑苗和资本家,都不是好惹的啊,师父,我怕怕,我想回家!〒_〒
天刚亮的时候,aker同学小心翼翼地抱着一个坛子,跑上了楼。阿莴窈闪身过去,接住了坛子。
双手抚过坛身,就像在轻轻抚摸爱人的脸颊,“子谦,我终于等到你了!”
“那个,把窗户都关好,骨灰坛交给我。现在这个时辰还可以做法,等做法,等一会太阳光强烈了,不能做法的。”
“给。”接过李建国的骨灰坛,一丝淡淡的阴气透过坛身传递到我的手心。看来有戏啊。
拿出红绳缠绕在中指上,咬破手指滴血在绳子上面。点燃先前等待aker时,画的引魂符,闭眼念起了引魂咒。
念完第一遍咒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手指上红绳在抖动。心里放轻松了,看来没有被鬼差带回地府,小命是保住了。
念完第三遍的时候,红绳在抖动,但就是不见李建国现身。“术子哥,你看骨灰坛。”三藏在旁边指着坛子和我咬耳朵。
原来抖动的不止红绳,还有骨灰坛。这下明白了什么,拿过骨灰坛,揭开了坛盖,一缕黑烟飘了出来,落地显出了人形。皮肤苍白,但是面容俊朗,穿着一身国名党军服,年轻帅气的一个男鬼。
“子谦!”扑过去却是扑了个空,阿莴窈愣愣地看着爱人。李子谦像是刚刚恢复了意识,看到阿莴窈也是激动万分,“窈!我终于见到你了!”可惜,同样的,扑了个空。
“哎,你现在虽然是凭外物吊着一口气,但毕竟是个活人,正所谓人鬼有别。你是巫师,不是过阴之人,只能看着,是接触不到鬼魂的。”
“怎么会这样!我现在这个样子,灵魂离不开躯壳,难道永远触碰不到他了吗?”
“还有,李建国的鬼魂一直附身在银簪里面沉睡,随着银簪一起被困在这坛子里,要是不去地府报道,怕是要投不了胎了。”
“这位小兄弟,我不要去投胎,能和窈呆在一起,做鬼挺好,起码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难道没有办法,能让我们能触碰到彼此了吗?”
一人一鬼四双眼睛盯着我,一滴冷汗划过额角,压力真大。“也不是没有办法,阿莴窈前辈身上阴气极重,本就是利用外物强行锁住了自己的灵魂。要是灵魂脱离,自然可以触碰到,不过,要是离开肉体,一生巫力全散,没有自保之力,做鬼也很心塞的。”
看阿莴窈真想强行寻死,连忙接话,“哎,话还没说完,还有一个法子。,我们这一派,有记载一道符,犀角符。作用就像是点燃生犀一样,可使人与鬼通。我先试试吧,要是没有画成功,我可以去请请师父他老人家帮忙画一道赠与你们。”
提笔蘸满朱砂,闭上眼睛回忆起书中记载的符咒模样,一笔一划,汗水一直在滴落。闭着眼睛感受着符咒,我的手在听话的摆动。恍惚间,感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云端世界,到处都是白天美景。
笔锋骤停,幻像已破,符已经画好了。心里长叹一口气,突然一下子天旋地转着晕倒了,画这符精神力消耗太大了。
没有想象中与地面接触的疼痛,三藏及时的伸手扶住了我。“小心点,坐下来歇歇吧!”
抬头瞅着三藏,没想到你小子还有点良心啊!“唉唉,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我就顺手这么一扶。眼睛闪这么亮做什么啊!”
随手把我扔在了椅子上,三藏抓紧自己的衣领,一脸警惕地看着我,一边后退一边不怕死的开口:“术子哥你可别来以身相许这一套,我不要你!”
勉强伸出一根手指,颤巍巍地指着这个家伙。要不是我现在有点虚脱,绝对要打死你!不看看你那小白脸的样子,谁会许你啊!啊呸,不对,许个鬼啊!哥是男人!是男人!
全都怪三藏这臭小子,气的我平日运转高速的大脑都短路了。决不轻饶,等我默默地在心里的小本本上给他记一笔,哼!
深吸几口气回复一下自己的情绪,努力不去看那边憋着笑的三人一鬼。“咳咳。”这下子丢人丢大了!“那个,符画好了,阿莴窈前辈,您只要每天带着这符,你们两人就能接触到了。先试试吧,看看效果怎么样!”
这几人的注意力总算是转回了正途,阿莴窈接过我递过去的符,转身朝着李建国伸出了手。两只手慢慢接近,相握,泪水滑落,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跨越了这么多年的时光,两人终于再一次拥抱在一起。
这次贵州行,收获还真是不少,见过了苗族的巫蛊,还见证了这么一段珍贵的爱情。回程之前,我帮着用聚阴符给银簪开了一个阴光。我们这一脉,专长的本就是和鬼打交道,传下来的符咒自然不会少。
这能让李建国白日里躲在银簪之中,避免被阳光灼伤,还能养养自己的鬼气。我知道,他是不会去投胎了,能有爱人相伴,做鬼也胜过神仙,别提做人了。
“阿术,我们二人都很感谢你。我们打算就在这里生活了,我这一生,没有出去过外面的世界,也帮不上你什么。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找念窈哥帮忙。”
“对,对,小术啊,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联系我,我一定帮!”李念窈也在旁边搭话。
“好的,阿莴窈姐姐。谢谢你的这份心了!”
“油嘴滑舌的,我做你奶奶都有些大,叫什么姐,可别乱了辈分!”一只手轻轻弹在我脑门上。
自从李建国回来这里,我发现阿莴窈越来越像是一个小姑娘了,也许这就是她本来的性子吧!
三藏在旁边搭着话:“就得叫姐,你这么漂亮,叫姐姐才合适!”
“咯咯。”阿莴窈窝在李建国的怀里笑个不停,李建国只是满眼宠溺地看着她。
“就你们两个小家伙会说话,这两个小东西,送给你们吧。别拒绝,这东西,是我无意中得到的,只是一份纪念罢了,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收着吧。”
看阿莴窈这么说,我两也没推辞。收起礼物拱了拱手,坐上了回程的车,身子探出窗外,“再见了!保重!”
“再见!阿术,记得,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的初心。”
阿莴窈的身影渐渐消失,这句话也飘散在了空中。“不忘初心吗?为什么这么说?”不过我就这点好,想不明白就不再想了!
&nbs>“术子哥,你看!”打开锦囊,三藏从里面拿出来的,是一个小小的玉琴。洁白无瑕的美玉,雕刻成了古琴的模样。一根银丝穿过,成了项链的挂坠。感受不到任何力量的存在,只有历史的气息扑面而来。真的只是普普通通的挂坠。可说普通也不普通,这块美玉很值钱,做工精美,还是一块不知道多少年的古玉。
盖住了玉琴,四下看看,见没人注意到这里,才对着三藏说道:“好东西,人养玉,玉护人。三藏,好好戴着它吧!不要拿出来,免得被人盯上。”
“恩恩,肯定,洗澡都不摘下来了!”一边说,一边戴在了自己脖子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那玉琴似乎是闪了一下
“术子哥,你的是什么东西?拿出来看看。”想起那会儿握在手里的触感,黑布包着的,应该是金属制品。要是没有猜错的话,是匕首或者刀之类的东西。
“回去再说吧,这里不合适!”闭上眼睛感受着自己的吐纳,这次帮忙,我的精神力强了不少。
一路颠簸,坐了一路的大巴。当天去了酒馆,我把东西取出来细看,还真是一把匕首。漆黑的匕首泛着幽深的光,线条透着凌厉美。比一般的匕首尺寸大了不少,说是短剑到更像一些。刃尾有两个弯回来的倒钩,锋利无比,也不知有多少年的历史。一股阴寒的气息铺面而来,似乎能嗅到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这绝对是一把杀人无数的凶兵。在柄身上,雕着一个龙飞凤舞的古字,绝不是什么大篆之类的,而是更早的字体,我也不认识。
只是当我握住这匕首的时候,心里就像是有声音在告诉我,凶器有名,名为“天残”。好名字,难不成是生灵了?仔细探查下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天残就天残,以后,你就陪着我吧!”
手里握着天残细细地抚摸,男人天生兵器有好感,更别提我对天残那莫名的熟悉感了。这凶兵,可以养成属于自己的冥器,这对任何一个吃阴阳饭的人来说,都是不可抗拒的诱惑。
三藏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天残,“真漂亮啊!”说着,咸猪手就冲着我的天残摸了上去。
“啊!”就像触电一样,瞬间拿开了手,“术子哥,这匕首,碰上去太冷了,这感觉!”边说还边打了个冷战。
“这本就是凶兵,阴寒血腥。不过我没有感觉到啊!难道天残真有灵?它这是认可我了?你也是幸运,若真有灵,你刚刚那下,没有阴寒入脑,彻底傻了已经是好的了!以后还是离天残远一点吧!现在我压根不能掌控它。”
“恩恩,一定得离远点,我可不想被这匕首取了小命。”估计也是被吓到了,三藏傻愣愣地点了点头,心有余悸地拍着自己的胸脯。从这以后,还真的是离天残要多远有多远。还真没见他这么听话过。
也是托了天残的“福”,回去的路上,压根不敢坐火车,飞机更不用想。也不知道中途是转了多少车,到了风景不错的地方还会停留两天,累的骨头都要散架了。总算是在开学前赶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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