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五减租等土地改革(1/3)

    三七五减租等土地改革

    三七五减租条例1951年6月7日由总统蒋中正签署总统令公布後,自1951年6月9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一、农地的「正产物」是指稻米、甘薯等,以1947、1948年的平均值为计算依据,而非依每年收获量的375重新计算,所以是定额制而非定率制。

    二、地主不得预收地租,若遇歉收则应调降。

    三、租约期间不得低於6年。

    四、规定佃农对地主缴纳的地租,以全年收获量的375为上限,现有地租高於375者须降至此标准,低於此标准者则不得提高。

    「如果,有天我们都si了,要如何向先烈交代,我们丢失了神州大陆?」1950年春天,蒋中正问陈诚。

    陈诚回应:「中国的土地改革政策,迫害地主,以土豪的名义来斗争,我们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必然可以以农业发展工业,再以工业发展财政,有一天我们终究会回到中国。」

    但是要如何兵不血刃的,让退无可退的国民党政府,能够同时获得台湾地主的支持,又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x,成了行政院长陈诚就任後的首要课题。1941年陈诚担任淅江省主席时,曾经推过二五减租,即地租不得高於25。但很可惜的是人去政息,未能持续实施。

    这次的土地改革,除了三七五减租外,还配合工业gu票释出台盬、台纸、农林公司、工矿公司─民国四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布〈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水泥、纸业、工矿、农林等四大省营公司移转民营,同年二月,华南、第一、彰化等三家省属银行召开gu东大会,许春盛、张园、庄福、林灯等四人当选监察人。四大公司、三商银,gu权的委托与买卖就这样悄悄展开。

    另外和前二个措施三足鼎立的,还有公地放领,陈诚下令清查,凡是农民耕地邻近地区有可释出的公有土地,一律开放农民价购。

    最後是耕者有其田条例,大规模的农地从地主手中徵收,并分配给农民耕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缩小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让农民拥有自有的耕地。

    延伸:

    一、陈诚推行的以农业发展工业的政策,在1951-1961年间,国民所得、政府清费、民间消费、出口值的变化如何?

    根据行政院主计总处的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国民所得统计摘要,网址如下:

    ebookdgbasgov/public/data/352913302353pdf

    币别:新台币元1951年1961年成长率

    平均每人国民所得1,4986,139410

    政府消费2,219,000,00015,774,000,000711

    民间消费8,955,000,00047,841,000,000534

    出口值1,257,000,0009,803,000,000780

    的确,出口成长了近8倍,民间的消费也成长了5倍,平均每人国民所得成长了4倍。

    接着我们就好奇,工业和农业的成长,以前其相对b率,这个要到主计总处统计专区国民所得及经济成长统计表中搜寻,最早是1981年开始统计:

    https:nstatdbdgbasgov/dgbasall/webaaspx?sys=100&funid=dgad

    单位:百万元19812022成长率

    农业269102657752244

    工业2,472,23524,439,304989

    农业占工业b例11325

    台湾的工业产值,增长了快十倍,而农业则是24倍,而农业占工业b率从11降到现今的3,可谓此消彼长。土地的改革,让农业增产,稳定了台湾的粮食自给率,也成功转型成工业社会。

    二、前面我们提到工业转型时,前提是农业发展不能影响粮食自给率,接着我们就来看这个b率的历年发展:

    项目别粮食自给率_热量

    73年556025

    74年561012

    75年477079

    76年457711

    77年465834

    78年454089

    79年431445

    80年412407

    81年392159

    82年39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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