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2)
华胥啊华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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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努力地想把这件事情做好,可惜没人告诉过他,原来一件事不是闷头往前衝就可以的,即使往前衝了,能不能登顶,也需要路的尽头那个人的成全。
他若点头,便是天堂;他若摇头,便能瞬间坠入地狱,连人间都没得呆。
仙鹤从歪斜别扭变得精细灵巧,它飞得慢,每日晨起之时,华胥的仙鹤落在檐下的红线铜铃上,他小心翼翼捧过,珍而重之地听完,然后拣昨日发生的趣事传回去,火红的灵力勾勒出的仙鹤晃悠着翅膀,会在日落时分停在华胥的指尖。
没人教过他这种路要怎么走,他要努力地奔到终点,还是慢慢前行,享受跟那个人并肩行走的片刻余温。
他们就这样一来一往地交流着日常的琐碎,耳畔常常响起的清冷悦耳的嗓音无疑是一颗定心丸,这让谢逢秋觉得那家伙其实从未走远,只是去山下买小食去了,或许在下一刻,或许是夜半时分,踩着月色走上前来,对他说一句平淡冷静的“我回来了”。
他并不善于掩饰自己的眼神,那里面露骨的喜欢,就算华胥再迟钝,也早晚会发现,这层窗户纸捅破的那一天,究竟会是怎样的情形,他都不敢想。
他咀嚼着这个名字,将冷香和缠绵都咽回肚子里。
天我为什么能写出这么狗血的剧情,但是问题不大,程衍其实是个好孩子,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阻碍的(握拳,相信我!)
至于修仙,那在他眼里一直是个没什么概念的词汇。
活到如今,谢逢秋隻对一件事,一个人生出过蓬勃的热切,渴慕过一个人的目光,忐忑过一个人的怒气。
忽然,他一骨碌坐了起来。
后来他进了书院,穿上了上乘布料製成的衣裳,吃上了可口的饭菜,他挺高兴的,却没有预想中的欣喜若狂,这些东西,给他他便要,若要收回去,他也没什么舍不得的。
即使天资聪颖,他的课业始终不上不下,因为他从来对这些不感兴趣,旁人趋之若鹜的,他触手可及,旁人争得头破血流的,他反应平淡。
他虽然当时喝得糊里糊涂,但记忆之清楚,从他后来日日回味华胥衣衫不整的模样就可见一斑,当时是心猿意马,清醒了细细一琢磨,流畅的线条就跃然指尖。
作者有话要说: 谢十六喜欢程衍,但是程衍喜欢谢逢秋……
谢逢秋最终还是学会了那道仙鹤传音。
这太难了。
愤恨地捶了一下身后那张原先心上人安榻过的床褥!着恼又无奈地哼唧着:
前夕:灵脉大会
“喜欢我一下,又会怎样嘛……”